上海市生态灾害预警监测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海洋监测预报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4252035162024201
二、合同名称:海洋生态灾害预警监测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000000231122142306-00054438
四、项目名称:海洋生态灾害预警监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海洋监测预报中心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800弄D栋10楼
联系方式:021-51363000
供应商(乙方):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
法定代表人:蔡杰(男)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500号尚博金融中心16楼
联系方式:1851617110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海洋生态灾害预警监测
数量: 1.00
单价(元): 205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1、赤潮监测;2、互花米草入侵监测;3、港口海域有害外来物种入侵监测;4、海洋微塑料监测;5、海水入侵及土壤盐渍化监测;6、海岸侵蚀监测。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
205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3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海洋生态灾害预警监测的合同(11N4252035162024201).pdf
合同登记编码:11N4252035162024201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海洋生态灾害预警监测的合同委托方:上海市海洋监测预报中心(甲方)服务方: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乙方)中介方:(丙方)签订地点:上海市省(市)普陀区(县)签订日期:2024-03-01有效期限:服务(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海洋生态灾害预警监测的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一)服务内容:乙方负责按甲方《2024年上海市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工作方案》中相关任务要求开展具体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赤潮高风险区监测;2、赤潮应急监测;3、互花米草入侵监测;4、港口海域有害外来物种入侵监测;5、微塑料监测;6、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监测;7、海岸侵蚀监测等。(二)服务方式和要求:1、以技术服务方式;2、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外业调查、测试分析、报告编制;3、项目承担单位需负责采样和租船等外业工作,并负责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4、项目承担单位对获取的数据资料具有保密义务;5、具体要求见《2024年上海市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工作方案》中相关任务章节。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一)工作条件1)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展监测工作的便利条件。2)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监测所需的工作经费。(二)协作事项1)乙方按本合同条款一和条款三开展技术服务。2)合同中的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服务(2)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在上海履行。履行方式:外业调查、测试分析、报告编制。四、验收标准和方式:技术服务按本合同第一、三项拟订的标准,采用双方认可方式验收。本合同服务项目验收后的保证期限为6个月,在保证期限内发现故障,服务方应当负责修正和完善。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本合同服务费为人民币贰佰零伍万元整(含6%增值税)。本项目为提前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以财政实际批复为准。如财政实际批复金额低于中标金额,则中标金额以财政实际批复为准(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如有异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二)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分期付款第一笔付款:合同签订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第二笔付款: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三笔付款:项目年末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款。备注:待项目获得批复后,结算资金按财政批复后的调整进行结算。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1、如果甲乙双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而发生违约情况,违约方应以惯例每日计1‰总合同款项,给予对方经济赔偿,总计不超过3%。2、乙方在开展项目过程中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如某检测项目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则根据预算金额相应扣除该项目的项目款。3、如经双方协商认可之延误,当有相应备忘录以免引起纠纷。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以致对方蒙受损害时,受损方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要求损害方赔偿损失。-2–服务(3)七、争议的解决方法:1、双方对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以友好协商方法解决之,如经三十天或双方同意之延期时间无法解决时,则应按本条款第二项的规定,提出仲裁。2、本合同的仲裁应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裁决为终局性裁决,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时,对方可申请法院执行。3、除仲裁决另予规定者外,仲裁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4、争议发生后及仲裁决前,除争议事项外,双方仍应依合同规定执行其他的权利和义务。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无九、其它约定条件:(上述条款未尽事宜等)附件1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附件2廉政协议书附件3保密协议如服务内容和要求发生变动,另签补充协议。合同文本:正本2本,甲、乙双方各1本;副本4本,甲、乙双方各2本。-3-服务(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经办人王岳峰(签章)王岳峰(签章)王岳峰(签章)王岳峰(签章)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800弄D栋10楼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800弄D栋10楼邮政编码200062委托人︵甲方︶单位全称上海市海洋监测预报中心上海市海洋监测预报中心上海市海洋监测预报中心上海市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03-01电话021-51363000传真开户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经办人王智祖(签章)王智祖(签章)王智祖(签章)王智祖(签章)服务方︵乙方︶单位全称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4-03-01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500号尚博金融中心16楼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500号尚博金融中心16楼邮政编码200123电话18516171104传真021-20221299021-20221299开户银行帐号1001232009200214082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经办人(签章)(签章)地址邮政编码中介方︵丙方︶单位全称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电话电挂开户银行帐号填写说明(可贴印花税)一、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公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二、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指技术服务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属技术培训合同的此条款订立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的此条款订立中介内容要求。三、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它条件,以及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属技术培训合同,此条款应订立培训所需必要场所、设施和试验条件,以及双方当事人应当约定提供和管理有关场所、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四、本合同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划(∕)表示。五、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时应出具委托书。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壹份,合同副本不限,其中留存技术合同登记处壹份。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技术合同登记处(专用章)经办人:(签章)年月日第6页附件1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为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和市政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应明确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3、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思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法规。4、乙方应严格遵守以下水上作业安全生产规定:(1)作业前应到当地海事部门申请办妥《水上水下作业许可证》。(2)认真做好测量船舶的日常维修保养,定期做好船舶检验,确保船机正常运行。(3)测量船舶必须配有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等救生设备,并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第7页(4)作业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遵守水上作业操作规程。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由作业组长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测量单位的总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所在测量区域和人员安全责任。(5)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穿戴救生衣出舱作业,舱内工作应将救生衣放在方便抓取的地方。参加测量的船只及交通船都必须悬挂相应的信号旗(测量旗),夜间应显示相应的信号灯。(6)应密切注意江面上的过往船只,及时提醒避免船只相碰撞。注意避让船只、漂浮物,避免航路冲突和测量设施损坏。(7)一旦发生船只碰撞事故或紧急情况时,所有作业人员应保持稳定,服从船长与作业组负责人安排,采取正确的措施。在船上测量作业过程中遇有人落水,船上其他人员应立即大声呼叫“有人落水”,并在第一时间报告船长,启动救援。紧急情况时,应发出紧急救助信号,报告上海上救助(12395),甚高频6频道呼叫。测量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在第一时间上报。(8)作业期间严禁喝酒。(9)作业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5、乙方在进行潮间带测量时应精确掌握涨落潮时间,科学合理安排作业,配备救援、救生设施,有效避免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6、贯彻谁作业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作业期间造成人员伤亡,包括造成社会人员伤亡,社会车辆损坏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及协助事故调查工作,乙方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上报及善后处理,经济赔偿,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实施。7、乙方要根据国务院2007年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第8页条例》的要求处理工伤事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还要立即上报施工所在区(县)安全监察部门和***门。第9页附件2廉政协议书为保证甲乙双方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守法、公平和诚信原则,防止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一、双方领导应对各自业务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努力提高他们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和“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市场、以廉政促发展”的意识。二、甲方及其业务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乙方财物,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三、甲方及其业务人员不得向乙方报销应由甲方或甲方业务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四、甲方业务人员不得向乙方索取礼品(包括礼物、礼金、有价证券等);对乙方赠送的礼品,应婉言谢绝。难以拒收的,要及时上交单位财务部门。五、甲方业务人员不得参加乙方提供的对公正履行合同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消费活动。六、甲方业务人员不得借用乙方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及其他物品等。七、甲方业务人员个人不得在乙方兼职、投资、参股或以其他名义,从乙方获取兼职工资、红利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报酬。八、甲方业务人员不得要求乙方为其建造、装饰、维修私人住宅,不得接收乙方的其他变相资助。九、甲方业务人员不得要求乙方为其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要求乙方为他们的就业和出国等提供方便。十、乙方对本协议第二条至第九条禁止甲方及其业务人员之行为,不得主动为之。十一、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双方签订的合同展开业务活动,不得为谋求乙方利益对甲方及其业务人员行贿;对甲方业务人员索取财物的要求应予拒绝。十二、乙方不得与甲方业务人员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的追究等事项私下进行交涉,以达成某种默契。十三、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各项规定,甲方及其业务人员如有违反本协议的,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上级举报,甲方不得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应根据违第10页规业务人员情节轻重及后果严重程度,给予严厉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终止经济合同的履行,由于乙方违约,使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第11页附件3保密协议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的原则,就双方合作过程中的有关保密事宜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1、定义1.1本协议提及的“披露方”指本协议甲方。1.2本协议提及的“接受方”指本协议乙方。1.3本协议提及的“主协议”是指甲、乙双方即将或已经就本项目事宜签署的协议。1.4本协议提及的“保密信息”是指由披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前、之时或之后,为双方合作事宜以任何媒介方式(包括口头、书面及其他方式)提供给接受方的所有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拷贝、设计图纸、市政规划、政策信息及其他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任何数据。2、双方责任2.1接受方同意,接受方不得使用披露方的任何保密信息,或者将该等保密信息散布,或以其它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人士或任何单位,但是不包括用于与披露方工作人员或授权代表进行谈判、讨论和协商之目的,或用以披露方于本协议生效后可能书面授权的其他目的。而且,接受方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也不得将双方之间进行的任何业务谈论、谈判或协议披露给任何形式的公共媒体。2.2接受方同意,接受方只能将保密信息披露给有必要知晓该信息的雇员、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以下简称“授权人员”),且该等人士已事先同意履行本协议项下事关接受方的各项义务,若有违反,则由该等人士与接受方共同连带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2.3接受方同意以与保护自己保密信息一样的勤勉职责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而且接受方声明,其将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护保密信息。2.4披露方根据本协议及主协议提供给接受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以及任何载体均属于披露方所有。该等保密信息以及任何载体在披露方请求时应当在请求提出后20天内,或者主协议终止或期限届满时,或者接受方决定其不再需要该等信息时,连同任何复印件一并归还披露方。2.5本协议未做出任何关于知识产权使用许可的规定或做出任何该等暗第12页示。2.6本协议任何条款或者保密信息的披露不得解释为披露方有义务向接受方提供信息。2.7在未征得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接受方不得转让或让与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本协议对双方各自的受让人和继承人具有约束力。2.8本协议应适用披露方已经或即将向接受方提供的所有信息,直至接受方收到披露方的书面通知,即以后的信息披露不再适用本协议。3、承诺3.1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根据本协议或主协议取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披露、泄漏给除本协议约定有权知晓保密信息的人士之外的任何第三人。4、违约责任若接受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义务,则接受方除应根据披露方的要求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外,还应向披露方支付相当于主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总金额2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披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接受方还应向披露方全额补足。5、争端的解决如因违反本协议而产生的争端、争议或分歧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予以友好解决,则该等争端、争议或分歧应交由披露方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裁决。6、一般条款6.1完整协议:本协议凌驾于双方就本协议标的进行的所有先前谈判、书面文件、承诺或协议。除非法律及本协议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口头或书面的,解除、放弃、改变或修改本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6.2可分割性: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性不应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其他条款应继续有效,除非该等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实质上改变本协议的主要意图,或者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与本协议其他条款不可分开。6.3不可转让和未弃权:任何一方不可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或职责转让或让与给第三人。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不构成该方放弃将来执行该等条款的权利。6.4通知:本协议允许或要求的所有通知或报告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第13页挂号信、专人送递、传真或专用快递公司投送。通知应送至下列地址,或者任何一方可能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6.5生效及存续期间: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即生效,直至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非因接受方的原因且以披露方认可的方式为公众知晓或进入公众领域。第1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灾害预警监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