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质改造 新增工程采购合同公告(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政局2024)
一、合同编号:52269925520474135572862024000202
二、合同名称:黎平县尚重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新增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2024]70号
四、项目名称:黎平县尚重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新增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政局
地 址:凯里市北京东路11号
联系方式:0855-8223031
供应商(乙方):贵州中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1508620319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黎平县尚重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新增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996405.23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施工工期:60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2.合同金额(元):996405.23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3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已瘦身)黎平县尚重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新增工程施工合同.pdf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黎平县尚重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新增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电子印章0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1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印(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1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2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黔东南苗族伺族自治州民政局承包人(全称):贵州中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黔东南支队机关营区营房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黎平县尚重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新增工程2.工程地点:贵州省黎平县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细承包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印章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2024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4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1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四、合同形式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五、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陆仟肆佰零伍元贰角叁分(¥:996405.23元);六、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吴雅齐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号:黔253151731300;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B类):黔建安B(2017)0000313(03)。技术负责人姓名:王永建,职称:中级工程师;职称证号:202130124施工员姓名:孔令海;职称:岗位证号:37201180061136。质量员姓名:聂小燕;职称:;岗位证号:37201180061112.2安全员姓名:邓路;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C类):黔建安C3(2022)2001521[05l。预算员姓名:李刚:职称:;岗位证号:黔职20220105084.资料员姓名:王福军;职称::岗位证号:37201180061129.材料员姓名:潘国其;职称:;岗位证号:37201180061120。附:企业为派遣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名册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专用合同条款;印章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式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3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以非法人分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无效。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3月1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4本合同在黔东南州民政局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在一式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1份,承包人执1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留存份,在合同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留存1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522601MA6JBPCQ2Q地址: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红旗街道路塘村一组恒大第四幼儿园旁三层自建房一楼5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516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聂耀福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5086203191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6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印印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中章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7附件:2廉政责任书发包人(全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政局承包人(全称):贵州中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136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137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公章)(公章)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印道印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138附件3: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政局承包人(全称)贵州中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就黎平县尚重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新增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工程承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应。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1、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管理规定;日章2、严格遵守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3、安全施工、文明生产,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及生命安全;二、管理目标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2、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3%以内;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139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的要求。三、用工制度1、承包方项目经理及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未经发包方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如有违反,承包方必须接受罚款500元/人/日次。2、承包方必须为现场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仪器等办理相应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3、承包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承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4、承包方应遵守发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外协队伍的管理制度及规定。6、承包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因本工程与附近居民或其他单位产生的一切矛盾。四、安全生产要求1、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2、承包方须自觉遵守、执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省、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3、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4、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承包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经发包方批准后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140均由承包方承担。5、承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发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本协议书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6、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入场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证上岗制度:7、承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8、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9、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发包方的检查整改制度。10、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五、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2、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单位签订合同。3、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设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日4、提供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到B级配电箱。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5、督促乙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6、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141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10、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11、提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备、设施。12、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13、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14、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乙方人员伤亡时,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15、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16、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六、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2、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不得将分承包项目再次转包。3、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总承包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4、对管辖范围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1425、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配电线路应符合GB5052及GB50054的要求,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应符合GB50303要求。6、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7、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甲方备案。9、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甲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应向甲方及时报告。10、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1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印事故负责。12、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13、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14、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143宜。15、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1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满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七、补充条款1、双方约定:在自觉履行合同的同时,由甲、乙双方监督部门负责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2、本合同作为黎平县尚重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新增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3、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趣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144成交通知书贵州中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你方于2024年02月18日所递交的黎平县尚重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新增工程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你公司被确定为该项目中标人中标金额:大写人民币:玖拾玖万陆任肆佰零伍元贰角叁分(小写:996405.23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日内与我方(黔东南苗族佩族自治州民政局)签订合同和招采购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民政局日期:2024年02月19日印章14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提质改造 新增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