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服务展板 社区标识制作采购合同公告(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银河路街道办事处2024)
一、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银河路街道办事处
二、供应商名称:克拉玛依市向天广告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银河路街道办事处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91101000010136528
五、合同编号:11NK4561043020242605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告宣传服务展板,画册、条幅,折页、单页,礼品设计,主题展厅设计、灯箱、、铁艺造型、户外宣传栏及一切不锈钢焊接制品
详见附件
次
1.0
825
825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银河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赵艳红
联系电话:13565459874
传真:/
地址:银河路街道办事处(银河路7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K4561043020242605).pdf
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市场合同编号:11NK4561043020242605采购单位(甲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银河路街道办事处服务单位(乙方):克拉玛依市向天广告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克拉玛依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市向天广告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市向天广告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市向天广告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社区标识制作--设计制作、宣传栏、根据客户需求定制、UV打印,制作时效:1-3天,产品材质:PVC雕刻、户内外彩绘、烤漆铝板1次825.00825.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825.00825.00825.00825.00825.00825.00825.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捌佰贰拾伍元整捌佰贰拾伍元整捌佰贰拾伍元整捌佰贰拾伍元整捌佰贰拾伍元整捌佰贰拾伍元整捌佰贰拾伍元整二、付款方式采购人在商品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支付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三、服务条款1、产品质量标准:承揽方严格按照定做方要求设计的图纸制作,承揽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制作过程中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2、安装技术要求安装技术要求需达到该产品的所有功能进入正常工作状态。3、交货要求乙方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之日起)将上述清单所列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之前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1/2、交货地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地点交付,且不得另行向甲方收取(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装卸、搬运、保险等费用。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交货物,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对由此所引起的变动不予确认。货物安装、维修期间发生的损失和人员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负责制作、安装的广告牌(匾)、展板等物品,如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对此条款内容已明确知晓且无异议。4、货物质保期4.1、货物质保期:“质保期为一年,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并签订验收合格单后计算质保。4.2、“质保期限届满后,乙方继续提供维修保养服务。不得另行收费。维修保养服务必须符合甲方要求。5、商品的验收5.1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乙方制作到位后通知甲方到现场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时间为2天。性能等进行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验收合格后双方正式办理交接手续。1/26、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6.1采购方出现下列行为,属于违约:(1)不按合同规定组织验收和接受货物;(2)不按规定支付货款。6.2供货方出现下列行为,属于违约:(1)不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交货;(2)不按合同规定的售后服务表述进行服务。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昆仑花园49-1-26号电话:,电话:0990-622061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克拉玛依市友谊路支行账号:,账号:50000010010801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昆仑花园49-1-26号电话:电话:0990-622061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克拉玛依市友谊路支行账号:账号:50000010010801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宣传服务展板 社区标识制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