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2024)
隔山社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隔山社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1050074998282312120195
项目业主: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
服务机构:
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隔山社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合同编号:
4401050074998282312120195
合同总金额:
¥453,2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3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服务内容:
工程勘察及设计,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29.12万平方米,共 73 栋建筑,涉及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分和小区公共部分。建设内容:包括楼栋消防设施、供水设施、排水设施化粪池、室外消防设施、“三线”整治、雨污分流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1036.5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837.91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21.84 万元预备费用 76.78 万元。
合同附件
隔山社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合同453200元.pdf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 2024年03月01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工程名称:隔山社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工程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建筑工程乙级、岩土勘察乙级发包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设计人: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国家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设计人: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现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隔山社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部、省、市相关设计规范、规定及要求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函(文件)(如有)3.3标准规范3.4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勘察设计内容4.1项目名称:隔山社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4.2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海珠区,位于江南大道以西,江南西路以南,昌岗中路以北,西邻马涌。总建筑面积约29.12万平方米,共73栋建筑,涉及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分和小区公共部分。建设内容:包括楼栋消防设施、供水设施、排水设施化粪池、室外消防设施、“三线”整治、雨污分流等4.3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4.4勘察设计内容:主要改造内容为公共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设施查漏补缺、三线整治、雨污水新建与清游、化粪池维修与重建等。4.5项目投资:1118.59万元。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有关规划、发包人等部门提供的勘察设计要点1份设计委托书(设计项目委托书)1份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成果文件、份数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设计方案1.1初步设计4合同签订后30天纸质版、电子版(含CAD和PDF设计图纸)1.2施工图设计4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不含施工图审查时间)纸质版、电子版(含CAD和PDF设计图纸)2勘察报告4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30日历天内第七条勘察设计费用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有关规定作为计费标准计算。经协商一致确定本合同(中选价)金额为¥45.32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叁任贰佰伍拾元整);其中勘察费(中选价)金额为¥9.24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万贰仟肆佰元整)设计费(中选价):¥36.08万元(大写:人民币_叁拾陆万零捌佰元整)最终以相关部门财政评审审核的预算为准。第八条支付方式8.1、设计人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本合同价的30%;8.2、设计人提交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本合同总价的60%;提交施工图成果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本合同总价的90%。8.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清余款。8.4、设计人知悉发包人财政支付受限于财政拨款的情况,发包人在前款规定的支付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手续后即视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因财政拨款延迟或调整而导3致的支付带后,不视为发包人延期或逾期支付。设计人应及时出具本合同约定金额等值发票,发包人在收到发票后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要求重新商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发包人变更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属发包人责任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退还发包人已付的款项;已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据实支付工作费用。9.1.4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及时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双方可协商情补偿。9.1.5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9.1.6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规定有关交付勘察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勘察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9.2.3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人的成果文件经上级主4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设计人不另行收费。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费用,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不超过合同额。9.2.4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成果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9.2.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发包人已支付的款项。9.2.6设计人交付成果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的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参加施工中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提供、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发包人所提供的电子地形图属于专利产品,设计人在完成合同后应及时销毁。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仲裁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设计人应派驻代表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服务费已包含与费用中。12.2设计人为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并验收备案为止。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设计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陆份,发包人叁份,设计人叁份。12.7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8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设计人名称:中为设计咨发包人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有限公公司(盖章)昌岗街道办事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经办人:经办人:(签字)(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28000电话:电话:0757-8229819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汾江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44001668834050935302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