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石首市高基庙镇卫生院2024)



合同编号:
20240227471205
合同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JJ2024021922799
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预算金额:
200,000.00元
计划明细编号:
421081-2024-00120-001

采购单位(甲方):
石首市高基庙镇卫生院
供应方(乙方):
湖北东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报价:
180,014.4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03-01

合同公告时间:
2024-03-01
合同附件:

相关公告

业务外包合同(以下简称甲方)发包方:石首市高基庙镇卫生院法定代表人:田友源职务:院长邮编:434400地址:湖北省石首市高基庙街272号由承包方:湖北东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李文光职务:董事长地址:石首市绣林大道101号邮编:434400为加快企业经营发展,强化作业组织管理,提升医院的服务环境,由乙方申请,通过甲方审验乙方资质,同意乙方承担甲方的门诊楼及住院部楼层保洁服务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等有关规定,双方按照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乙方因承包甲方门诊楼及住院部楼层保洁服务业务,乙方外包聘用的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负责其聘任管理职责和全部安全责任。第一条协议期限(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24年3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此合同在合同期内若违背相关政策则自动终止。(二)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出台的与该外包业务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与业务规定,在获得乙方的认可后即成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三)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如乙方需续签,按照石首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服务竞价项目需求规定,需经甲方考核合格同意,双方应一年一签合同,最多续签两年。第二条服务内容依照合同规定,通过乙方人员的工作,保持石首市高基庙镇卫生院门诊和住院部楼层及办公区、生活区的干净整洁,包括:1)场地清扫、拖洗(包括生活区);2)公共区域及工作台面的清洁、擦拭;3)玻璃门窗的清洁;4)病房被服、手术单等保管及清洗;5)医院食堂相关管理工作;6)工作人员随时配合医院各种检查或突击后勤工作。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自己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派出的外包服务人员;(二)甲方有权根据外包项目的工作需要指定相应的服务规范、考核办法,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执行,服务规范、考评办法的解释权在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外包服务人员遵守甲方的服务规范和本协议的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根据相关服务项目的要求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质量考核。(三)负责提供乙方工作人员休息和工作场地、后勤相应设备和相关设施;(四)负责协助乙方对其工作人员培训相关业务知识,负责乙方对其工作人员传授业务处理相关规章制度,乙方工作人员如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建议乙方进行调整、更换;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负责招用、管理符合外包业务素质的技能要求的从业人员,建立和落实考勤、考核和薪酬福利等制度,并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工作。(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系统的相关规定、纪律,维护石首高基庙镇卫生院的信誉;(三)接受甲方日常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四)乙方提供日常保洁所需的扫帝、拖把、垃圾袋等后勤相关辅助材料。(五)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加强安全、职业等方面的教育与管理,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办事程序开展工作。乙方员工凡出现一切人身安全、工伤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第五条外包费用(一)住院楼及门诊楼的楼办公区、公卫楼、院内、外环境卫生等服务外包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费用每月15000元按月支付;外包费用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方式结算,本月末结算时,甲乙双方本着真实、及时、有效的原则确认外包费用,费用确认无误后,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费用核算要求的有效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的付款义务,付款方式的转账;(二)由于乙方员工的失职或过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或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甲方可依照管理甲方员工的规章制度对乙方相关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应积极配合;(三)若甲方对乙方安排人员不满意,要求乙方重新安排合适人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重新安排合适人员到岗,逾期未安排人员按照延期天数扣除服务费用;(四)乙方的账户信息开户名称:湖北东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石首调关分理处银行帐号:17286101040002215上述帐户信息如有变动,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第六条合同解除与终止(一)甲乙双方均可提前三个月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合员,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解除;(三)合同期内,双方中有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赔偿损失,并终止合同;(四)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五)合同终止有关事宜: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按规定时间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在未移交前,乙方仍应继续维持原承运业务,不得中断承运业务事项。第七条其他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适时签订补充书面协议。第八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石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授权)代表:法人(授权)代表签约时间:2024年3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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