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道路清障及应急救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交通大队2024)



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交通大队本级2024年道路清障及应急救援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交通大队道路交通应急救援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DYZC-ZFCG-2024-001-01
四、项目名称:2024年道路清障及应急救援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交通大队本级
2、地址:沿河大道365号
3、联系方式:83985713
4、供应商(乙方):武汉联诚警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5、地址:硚口区宗关街汉西路武汉常码头超市2楼
6、联系方式:835399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道路清障及应急救援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988620元
5、合同金额:98.862(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硚口区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4-2024-0000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2-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3-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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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清障合同.pdf

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交通大队道路交通应急救援服务合同书项目名称:2024年道路清障及应急救援服务项目项目类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甲方(盖章):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交通大队乙方(盖章):武汉联诚警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署时间:签署地点:武汉市硚口区沿河大道365号1/23采购人(甲方):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交通大队中标人(乙方):武汉联诚警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采购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力和义务,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及2024年道路清障及应急救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DYZC-ZBDL-2024-001-01)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1、为提升武汉市道路交通应急救援水平,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两级保障、购买服务”的思路,市应急办组织市财政、公安交管部门认真研究,制定了《武汉市“互联网+”道路交通应急救援平台建设方案》,推进道路交通应急救援工作。2、在硚口区的地面道路、桥梁、隧道、环线、快速路、高速等范围内,组织救援车辆在指定地点进行24小时全天候待命,并根据交管部门指挥调度指令,针对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故障、违法停车、突发事件等开展应急救援,为交通警保卫工作、重大活动、秩序整治提供交通应急保障,快速消除交通妨碍,恢复道路畅通。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自2024年2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满后采购方对成交人进行综合考评、考核、评估,依据综合考评情况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三年,若续签期因采2/23购方决策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采购方可以直接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条服务范围、内容、人员配置要求与质量标准(一)服务范围:硚口区的地面道路、桥梁、隧道、环线、快速路、高速等范围内,组织救援车辆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24小时全天候待命,并根据交管部门指挥调度指令,针对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故障、违法停车、突发事件等开展应急救援,为交通警保卫工作、重大活动、秩序整治提供交通应急保障,快速消除交通妨碍,恢复道路畅通。(二)服务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指令对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故障、违法停车、突发事件等开展应急救援和警情处置,快速消除交通妨碍、恢复道路畅通,提供交通应急保障。具体内容如下:(1)对在道路上因交通事故、车辆故障、违法停车等因素造成道路通行能力下降,当事人无法自行及时排除交通妨碍,不需扣留车辆的,依据民警指令将车辆免费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如需开展后续救援服务,由当事人自主选择救援服务企业);对需要扣留车辆的,依据民警指令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停放。完成服务的车辆必须及时返回待命点位,在服务时段内按勤务安排待命。(2)对因自然灾害、道路塌陷、树木倾倒、人为设障、积水结冰、设施损毁等影响道路通行的,协助救援,开展救援工作。(3)对交通警(保)卫、重大活动、突发事件、恶劣天气、节假日等需交通应急保障的,按甲方指令安排车辆人员。(4)在紧急情况下,路面执勤民警可直接调度救援车辆参与救援;乙方从业人员必须服从民警指挥,立即进行救援作业,事后及时3/23向救援调度平台报备。(5)在紧急情况下,未在覆盖范围内需交通应急救援的,按甲方指令开展救援。(6)救援服务中如需开展辅助作业、困境作业(腌水、翻车、坠落)、特殊作业(如破拆作业、代充气、代换轮胎、拆中后桥、拆传动机构、拆刹车分泵、移除制动装置、拖移重吨物体、卸重吨物体,使用吊车、铲车、卷扬机等装置作业,征用大型牵引或吊装设备的)等需要收费的救援项目。在提供救援服务前,乙方应将救援收费价格向需要救援服务的服务购买方公开,并得到服务购买方的认可并签定协议后方能提供救援服务。(三)设备配置:日常应急救援车辆如下表;序号采购需求车辆要求投入车辆车牌投入车辆整备质量车辆权属24小时指定待命点1整备质量≥3500kg鄂W1W0693580kg自有一中队指定地点2整备质量≥3500kg鄂A2XZS63800kg自有二中队指定地点3整备质量≥3500kg鄂A9Z29A3800kg自有三中队指定地点4整备质量≥4500kg鄂AKC1504950kg自有四中队指定地点5整备质量≥5000kg鄂AHQ6995100kg自有机动中队指定地点(四)质量标准(1)建立专业化道路应急救援队伍,统一车辆标识及车身颜色,统一人员着装,统一操作流程,统一服务标准。(2)乙方救援车辆必须按照甲方的勤务要求,在规定时段、规定地点待命。甲方可视情况,对车辆类型及车辆待命点位进行随时调整。(3)乙方服务力量及时响应,到达事故、坏车现场不超过10分钟,一般事故现场施救处置时间不超过10分钟,从服务平台接到通知到现场恢复整个过程不超过25分钟;需征用大型应急吊装设备4/23进行特殊作业的,应在服务平台接到通知后至大型应急吊装设备到达现场总体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4)乙方调度中心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电话接通率、电台应答率、微信响应率、应急系统响应率均应达到100%。(5)乙方建立事故、坏车救援回访机制,回访率应达到100%,当事人对救援服务满意率应在95%以上。甲方有权对乙方回访情况及满意率进行抽查。(6)乙方结合甲方分类制定的交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交通应急救援预案,细化交通应急救援流程,并配合甲方定期开展实战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整体服务费用98.862万元/年,其中:第一期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31日支付合同价款111618.00元;第二期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支付合同价款290207.00元;第三期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支付合同价款293396.00元;第四期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支付合同价款293399.00元。(二)服务费支付方式:1、甲方按季度分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乙方完成当季(期)服务后,甲方(扣除合同期内的考核相关费用)向乙方支付当季(期)服务费。2、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出具与当期付款额等额的合法发票及甲方财务制度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如果乙方没有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及甲方财务制度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5/23应款项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甲方应付乙方的任何金额(含合同价款、违约金、赔偿金等),均为含增值税金额。第五条应急救援考核要求(一)甲方每月10日对乙方进行上一月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勤务保障、指令响应、处置效率、服务评价等方面,考核依据为《道路清障及应急救援服务项目考核方案》中的考核评分表、GPS数据或北斗数据、视频巡查、群众评价、中队满意度等。乙方必须按照《道路清障及应急救援服务项目考核方案》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甲方将按照考核项目、考核细则对乙方联合体考核。(二)月度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95分(含)以上为优秀,95-70分(含)之间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月度考核为优秀的,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月度考核未达到优秀的,比95分每少1分扣除月度服务费人民币3000元。即月度考核在95-70(含)分之间的月度服务费为:合同约定月度服务费-(95-当月考核分值)×3000元。月度考核低于70分的,应支付的月度服务费为:当月考核分值×1%×合同约定月度服务费(三)年服务期内9个月评定为合格以上的,服务期限续签。年服务期内有4个月评定为不合格或连续3个月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服务期限续签。6/23得的涉及《保密承诺书》中的保密内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及公众泄露,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十一)乙方不得在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过程中违规收费。(十二)项目统一车辆标识只能用于道路清障及应急救援服务项目参与的车辆,乙方的其他车辆不得使用该项目标识。(十三)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道路清障及应急救援服务项目相关资料。第八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甲方财务制度支付服务费,甲方逾期支付达到30日的,以应付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之日止。(二)乙方存在如下情形,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1、因乙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签订后48小时内将投入本项目的车辆、人员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运抵至甲方指定位置的;2、如乙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三)乙方存在如下情形,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前对乙方已提供道路救援服务的期间,根据月度考核据实支付乙方服务费:1、年服务期内存在4个月被评定为不合格或连续3个月被评定为不合格;9/23第九条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第十条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交通大队(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沿河大道365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武汉王家墩支行账号:738131010110000129电话:027-83985713传真:签订日期:2024年02月26乙方:武汉联诚警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宗关街道汉西路武汉常码头超市2楼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城华路支行账号:3202004519200045524电话:027-83539999传真:签订日期:L50年又月2611/2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清障及应急救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