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审计采购合同公告(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
一、采购人名称: 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 仙居安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921101000009484931
五、合同编号: 11N7976141212024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仙居安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计审计
详见附件
件
1.0
4800
48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田阳
联系电话: 139585111058
传真: /
地址: 仙居县环城南路886号县政府办事大厅4楼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会计审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7976141212024201).pdf
关于会计审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7976141212024201).pdf
政府采购服务合同编号:11N7976141212024201采购单位(甲方):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单位(乙方):仙居安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仙居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2022-2024年度仙居县网上服务市场会计审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仙居安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022-2024年度仙居县网上服务市场会计审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仙居安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2022-2024年度仙居县网上服务市场会计审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仙居安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的类别(可多选)(1)会计服务;(2)经济责任审计;(3)专项资金审计;(4;)财政财务收支审计;√(5)经营业绩审计;(6)内控审计;(7)政策落实情况审计;(8)非盈利组织(社团)审计;(9)项目采购审计;(10)IT审计;(11)协审;(12)其他审计;二、服务的范围、目的、对象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三、委托服务的内容、期间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四、完成时间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递交服务工作方案。2、乙方应在2024年2月29日前,向甲方递交服务报告。五、服务要求乙方应遵守以下服务标准:1、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会计、审计制度、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保守甲方和被审计单位、服务对象资料数据的秘密;2、严格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会计、审计服务,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同时按甲方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及时提供结果以及与服务事项相关的资料。按甲方规定的格式、要求起草有关文书和其他材料;3、不得将承接的业务对外转包,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会计、审计工作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降低执业(工作)质量,并同意对承担相关业务的质量向社会公示;4、愿意接受相关部门对项目质量的审查考核。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应及时为乙方提供所需要的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会计资料及隐匿财产等行为所产生后果由甲方负责。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指派专人配合工作。3、按约定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费用。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业务准则的要求对甲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对在执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八、服务收费和结算方式本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4800.00元。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十、合同的有效期间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十一、合同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服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服务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二、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3、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十三、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2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乙双方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可以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或参照本合同类似条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乙方(盖章):仙居安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吕宏真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联系人(签字):联系人(签字):陈爱琴地址:地址:仙居县安洲街道西门街449号邮编:邮编:317300电话:电话:13968556339传真:传真:8778846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仙居支行账号:账号:33001667535053003502签订时间:签订时间:2024年1月16日2/2甲方(盖章):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乙方(盖章):仙居安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吕宏真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联系人(签字):联系人(签字):陈爱琴地址:地址:仙居县安洲街道西门街449号邮编:邮编:317300电话:电话:13968556339传真:传真:8778846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仙居支行账号:账号:33001667535053003502签订时间:签订时间:2024年1月16日政府采购服务合同编号:11N7976141212024201采购单位(甲方):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单位(乙方):仙居安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仙居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2022-2024年度仙居县网上服务市场会计审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仙居安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022-2024年度仙居县网上服务市场会计审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仙居安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2022-2024年度仙居县网上服务市场会计审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仙居安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的类别(可多选)(1)会计服务;(2)经济责任审计;(3)专项资金审计;(4;)财政财务收支审计;√(5)经营业绩审计;(6)内控审计;(7)政策落实情况审计;(8)非盈利组织(社团)审计;(9)项目采购审计;(10)IT审计;(11)协审;(12)其他审计;二、服务的范围、目的、对象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三、委托服务的内容、期间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四、完成时间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递交服务工作方案。2、乙方应在2024年2月29日前,向甲方递交服务报告。五、服务要求乙方应遵守以下服务标准:1、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会计、审计制度、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保守甲方和被审计单位、服务对象资料数据的秘密;2、严格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会计、审计服务,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同时按甲方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及时提供结果以及与服务事项相关的资料。按甲方规定的格式、要求起草有关文书和其他材料;3、不得将承接的业务对外转包,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会计、审计工作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降低执业(工作)质量,并同意对承担相关业务的质量向社会公示;4、愿意接受相关部门对项目质量的审查考核。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应及时为乙方提供所需要的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会计资料及隐匿财产等行为所产生后果由甲方负责。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指派专人配合工作。3、按约定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费用。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业务准则的要求对甲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对在执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八、服务收费和结算方式本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4800.00元。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十、合同的有效期间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十一、合同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服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服务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二、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3、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十三、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2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乙双方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可以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或参照本合同类似条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乙方(盖章):仙居安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吕宏真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联系人(签字):联系人(签字):陈爱琴地址:地址:仙居县安洲街道西门街449号邮编:邮编:317300电话:电话:13968556339传真:传真:8778846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仙居支行账号:账号:33001667535053003502签订时间:签订时间:2024年1月16日2/2甲方(盖章):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乙方(盖章):仙居安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吕宏真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联系人(签字):联系人(签字):陈爱琴地址:地址:仙居县安洲街道西门街449号邮编:邮编:317300电话:电话:13968556339传真:传真:8778846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仙居支行账号:账号:33001667535053003502签订时间:签订时间:2024年1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会计审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