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基建工程预算评审 基建工程结算评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海珠区教育装备中心2024)



2024年海珠区教育系统10万元至100万元基建工程预算评审项目以及50万元以下基建工程结算评审项目(三)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海珠区教育系统10万元至100万元基建工程预算评审项目以及50万元以下基建工程结算评审项目(三)

采购项目编码:

4401057349188652401291209

项目业主: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装备中心

服务机构:

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2024年海珠区教育系统10万元至100万元基建工程预算评审项目以及50万元以下基建工程结算评审项目(三)

合同编号:

4401057349188652401291209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2月21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2月2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依照海珠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海财发[2018]216号文)文件精神,由区教育装备中心对教育系统所属单位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照工程造价行业标准和规范组织预算以及结算评审审查。区教育装备中心需要三家造价咨询企业随机完成项目的预算或结算评审审查工作。

合同附件

致合结算.pdf

致合预算.pdf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装备中心 2024年03月04日

审核工程结算服务委托合同致合造价【C2024】02030号委托单位(甲方):广州市海珠区教育装备中心受托单位(乙方):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工程结算服务委托合同委托单位(甲方):广州市海珠区教育装备中心受托单位(乙方):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和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委托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以甲方委托评审项目清单为准。2.项目地点:以甲方委托评审项目清单为准。第二条委托内容:1.甲方根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不定期地委托乙方承担有关甲方结算为财政资金项目50万元以下(不含)工程造价以及教科文卫体协调发展专项基金项目100万以下(不含)工程造价的审核工作。2.乙方必须在服务期限内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造价信息咨询服务。3.乙方并非工程造价审核服务工作的唯一服务方,甲方有权在委托乙方的同时将同类的业务委托其它同类机构。4.本合同有效期为2024年2月2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甲方因工作需要,在合同期届满前可单方提前终止合同而无须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第三条审核依据: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有关定额规定的要求进行被委托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为甲方解答有关审核中的疑问和解决审核中的技术问题。并出具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和被委托方盖章确认的审核结果报告书。第四条甲方提供下列相关文件资料给乙方:1、工程结算书原件(包括电子版),工程结算书需有建设单位盖章签署的:同意送审,或其他同意送审文件。2、工程量计算书(包括电子版)3、工程预算审定报告(如有)4、工程施工合同及线下补充协议5.工程立项批复6、项目开工报告及竣工验收报告8、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如有)9、工程变更或增减项资料(工作联系单、会议记录、主管部门批准资料等)(如有)10、现场签证单(原件)11、工期逾期情况说明(如有)12、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确认的竣工图(含电子文档)(如有)13、承诺书14、结算送审清单15、其它相关文件资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第五条完成委托任务的期限和责任:1.甲方按第四条规定提供所需资料并由乙方签收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初稿并发电子版给甲方指定的需要对数的单位(每个项目应在1个月内完成,如2个月内未能完成需要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说明),但不包括评审中发现资料欠缺补办资料时间和与有关单位对数的时间。2.甲方应完善图纸资料,并解释有关基础资料中的疑问;甲方负责安排因乙方审核结算的需要而与施工方发生的核算对数事宜,对在核数过程中乙方与施工方可能发生的争议进行协调。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项目审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4.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情况、谈话记录、有关的图纸等严格保管,不得遗失。对第四条甲方提供的资料必须进行签收。每遗失一页,则赔偿100元给甲方。担任审核工作的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与施工方或其它第三人恶意串通,从事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乙方保证按造价评估行业标准和勤勉尽责的执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5.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审核结果报告书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不得模棱两可,不得有任何虚假或误导性陈述,数字必须准确,不得编造。6.乙方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并自觉接受监督,绝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商业赔赔。第六条委托工程结算审核服务收费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文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0%计收服务费,计算服务费不足1600元的按1600元/项收取。(律师注:物价局的该份文件已经废止,如果有新的收费标准,建议使用新的收费标准,如果没有,双方可以参照该标准计费)第七条委托服务费的支付:按季度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乙方应于每季度末五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造价咨询服务费用的结算,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收费通知单经审核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财政部门办理支付造价咨询服务款的手续。由于本项目款项属于政府财政拨款范围,上述时间实际为甲方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时间,款项的支付时间以财政部门的拨款时间为准。第八条资料的保密:工程结算属保密范围,甲、乙双方均有防止泄密的义务。第九条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结算服务费,则每迟延一日,向乙方支付当期应付服务费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产生争议的情况除外。2.乙方如未能按合同第五条第1项的约定在收齐甲方资料之日起的规定时间之内完成审核工作,则每延迟一日,向甲方支付工程结算服务-费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3.若乙方违反合同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诉讼费用、律师费等。4.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向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子5.本合同落款处地址为对方向已方发出书面通知的地址。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合同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教育装备中心单位名称: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日期:2024年2月21日期:2024年2月21日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教育装备中心单位名称: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日期:2024年2月21日期:2024年2月21日审核工程预算服务委托合同致合造价【C2024】02029号委托单位(甲方):广州市海珠区教育装备中心受托单位(乙方):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工程预算服务委托合同委托单位(甲方):广州市海珠区教育装备中心受托单位(乙方):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和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委托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以甲方委托评审项目清单为准。2.项目地点:以甲方委托评审项目清单为准。第二条委托内容:1.甲方根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不定期地委托乙方承担有关甲方预算为10万元以上(含)到100万元以下(不含)工程A口造价的审核工作。2.乙方必须在服务期限内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造价信息咨询服务。3.乙方并非工程造价审核服务工作的唯一服务方,甲方有权在委托乙方的同时将同类的业务委托其它同类机构。4.本合同有效期为2024年2月2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如甲方因工作需要,在合同期届满前可单方提前终止合同而无须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第三条审核依据: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有关定额规定的要求进行被委托项目的预算审核工作,为甲方解答有关审核中的疑问和解决审核中的技术问题。并出具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和被委托方盖章确认的审核结果报告书。第四条甲方提供下列相关文件资料给乙方:1.工程预算书原件(包括电子版),工程预算书需有建设单位盖章签署的:同意送审,或其他同意送审文件。2.预算送审清单。3.设计图纸(达到施工图深度)。4.其它相关文件资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第五条完成委托任务的期限和责任:1.甲方按第四条规定提供所需资料并由乙方签收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初稿并发电子版给甲方指定的需要对数的单位(每个项目应在1个月内完成,如2个月内未能完成需要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说明),但不包括评审中发现资料欠缺补办资料时间和与有关单位对数的时间。2.甲方应完善图纸资料,并解释有关基础资料中的疑问;甲方负责安排因乙方审核预算的需要而与编制预算单位发生的核算对数事宜,对在核数过程中乙方与编制预算单位可能发生的争议进行协调。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项目审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4.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情况、谈话记录、有关的图纸等严格保管,不得遗失。对第四条甲方提供的资料必须进行签收。每遗失一页,则赔偿100元给甲方。担任审核工作的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与其它第三人恶意串通,从事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乙方保证按造价评估行业标准和勤勉尽责的执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5.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审核结果报告书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不得模棱两可,不得有任何虚假或误导性陈述,数字必须准确,不得编造。6.乙方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并自觉接受监督,绝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商业赔赔。第六条委托工程预算审核服务收费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文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0%计收服务费,计算服务费不足1600元的按1600元/项收取。第七条委托服务费的支付:按季度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乙方应于每季度末五个工作日品内申请办理造价咨询服务费用的结算,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收费通知单经审核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财政部门办理支付造价咨询服务款的手续。由于本项目款项属于政府财政拨款范围,上述时间实际为甲方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时间,款项的支付时间以财政部门的拨款时间为准。第八条资料的保密:工程预算属保密范围,甲、乙双方均有防止泄密的义务。第九条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结算服务费,则每迟延一日,向乙方支付当期应付服务费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产生争议的情况除外。2.乙方如未能按合同第五条第1项的约定在收齐甲方资料之日起的规定时间之内完成审核工作,则每延迟一日,向甲方支付工程结算服务费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3.若乙方违反合同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诉讼费用、律师费等。4.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向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本合同落款处地址为对方向已方发出书面通知的地址。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合同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朱区教育装备中单位名称:广州市海珠单位名称: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日期:2024年2月21日日期:2024年2月2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建工程预算评审 基建工程结算评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