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设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质控模 高锰酸盐指数自动分析仪 质控模块 总磷自动分析仪采购合同公告(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55621320242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海盐县县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中望[2024]D004号
四、项目名称:2024年海盐县县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地 址:长潭路83号
联系方式:0573-86129010
供应商(乙方):杭州绿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余杭区仓前号1街道绿汀路1幢101室
联系方式:0571-2817190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五参数自动分析仪 数量:2.00 单价(元):4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绿洁科技规格型号:GR-6600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高锰酸盐指数自动分析仪 数量:2.00 单价(元):6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绿洁科技规格型号:GR-2110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总磷自动分析仪 数量:2.00 单价(元):6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绿洁科技规格型号:GR-3100
标项四 主要标的名称:总氮自动分析仪 数量:2.00 单价(元):6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绿洁科技规格型号:GR-2140
标项五 主要标的名称:氨氮自动分析仪 数量:2.00 单价(元):6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绿洁科技规格型号:GR-3411
标项六 主要标的名称:集成系统 数量:2.00 单价(元):92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绿洁科技规格型号:绿洁定制
标项七 主要标的名称:监测站房 数量:2.00 单价(元):6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绿洁科技规格型号:绿洁定制
标项八 主要标的名称:标识标牌 数量:2.00 单价(元):3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绿洁科技规格型号:绿洁定制
标项九 主要标的名称:横港桥、南北湖及高桥水 自动站标识标牌 数量:3.00 单价(元):3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绿洁科技规格型号:绿洁定制
2.合同金额(元):92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按甲方要求,合同签订3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和单机测试,进入试运行。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2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084ZJ海盐合同(绿洁签).pdf
2024084ZJ海盐合同(绿洁签).pdf
海盐县政府采购合同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编号:标项:1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临(2024)68号预算金额:123万元项目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2024年海盐县市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项目编号:中望2024D004号甲方:(买方)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乙方:(卖方)杭州绿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2024年海盐县市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的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采购内容:海盐县县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沈荡大桥、水北大桥等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单价(元)数量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单价(元)数量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单价(元)数量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单价(元)数量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单价(元)数量金额(元)备注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含绿洁水务水质通用控制软件V1.0)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含绿洁水务水质通用控制软件V1.0)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含绿洁水务水质通用控制软件V1.0)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含绿洁水务水质通用控制软件V1.0)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含绿洁水务水质通用控制软件V1.0)920,000.001五参数自动分析仪绿洁科技GR-66002台40,000.0080,000.00质控模块为原装配套,一拖一2高锰酸盐指数自动分析仪绿洁科技GR-21102台65,000,00130,000.00质控模块为原装配套,一拖一3总磷自动分析仪绿洁科技GR-31002台65,000.00130,000.00质控模块为原装配套,一拖一4总氮自动分析仪绿洁科技GR-21402台65,000.00130,000.00质控模块为原装配套,一拖一5氨氮自动分析仪绿洁科技GR-34112台65,000.00130,000.00质控模块为原装配套,一拖一6集成系统绿洁科技绿洁定制2套92,500.00185,000.00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7监测站房绿洁科技绿洁定制2套60,000.00120,000.00含基础建设(通水、通电、通网、站房基础),其中2个站房新建简易式站房。8标识标牌绿洁科技绿洁定制2套3,000.006,000,009横港桥、南北湖及高桥水自动站标识标牌绿洁科技绿洁定制3套3,000.009,000,00运行维护绿洁科技绿洁定制一年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运维期一年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运维期一年注:经过前期踏勘,水北大桥站房建点经过初步沟通,可以在居民用地建设,若后续出现政策或人为方面异常不得已改为租房时,站房建设费用(多出改造部分)应等价置换为房租费用。、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玖拾贰万元(¥920000.00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响应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五、转包或分包5.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和服务,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5.2分包:5.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六、质量保证期6.1质量保证期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7.1服务期限:在合同签订3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和单机测试,进入试运行,试运行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运维期一年。7.2履行方式:!7.3履行地点:海盐县八、款项支付8.1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合同生效且县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完成安装调试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中标单位是中小企业的,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第二次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第三次付款:一年运维结束,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费用以人民币计价,且包含税收、项目建设、专家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甲方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费用。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售后服务乙方承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2024年海盐县县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售后服务按照投标承诺的售后服务计划实施十一、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十二、合同的转让与分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和服务,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成果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金额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无故逾期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合同金额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价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交成果报告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交成果报告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反保密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造成违法的按相关法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十四、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4.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4.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一份交县财政局备案,一份交浙江中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存档乙方(盖章):甲方(盖章):地址:浙江省杭州余杭区仓前街道绿汀路1号1地址:海盐县长潭路83号幢101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签订地点:海盐县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海盐县长潭路83号地址:浙江省杭州余杭区仓前街道绿汀路1号1幢101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签订地点:海盐县签订日期:海盐县政府采购合同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编号:标项:1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临(2024)68号预算金额:123万元项目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2024年海盐县市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项目编号:中望2024D004号甲方:(买方)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乙方:(卖方)杭州绿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2024年海盐县市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的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采购内容:海盐县县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沈荡大桥、水北大桥等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单价(元)数量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单价(元)数量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单价(元)数量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单价(元)数量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单价(元)数量金额(元)备注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含绿洁水务水质通用控制软件V1.0)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含绿洁水务水质通用控制软件V1.0)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含绿洁水务水质通用控制软件V1.0)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含绿洁水务水质通用控制软件V1.0)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含绿洁水务水质通用控制软件V1.0)920,000.001五参数自动分析仪绿洁科技GR-66002台40,000.0080,000.00质控模块为原装配套,一拖一2高锰酸盐指数自动分析仪绿洁科技GR-21102台65,000,00130,000.00质控模块为原装配套,一拖一3总磷自动分析仪绿洁科技GR-31002台65,000.00130,000.00质控模块为原装配套,一拖一4总氮自动分析仪绿洁科技GR-21402台65,000.00130,000.00质控模块为原装配套,一拖一5氨氮自动分析仪绿洁科技GR-34112台65,000.00130,000.00质控模块为原装配套,一拖一6集成系统绿洁科技绿洁定制2套92,500.00185,000.00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7监测站房绿洁科技绿洁定制2套60,000.00120,000.00含基础建设(通水、通电、通网、站房基础),其中2个站房新建简易式站房。8标识标牌绿洁科技绿洁定制2套3,000.006,000,009横港桥、南北湖及高桥水自动站标识标牌绿洁科技绿洁定制3套3,000.009,000,00运行维护绿洁科技绿洁定制一年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运维期一年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运维期一年注:经过前期踏勘,水北大桥站房建点经过初步沟通,可以在居民用地建设,若后续出现政策或人为方面异常不得已改为租房时,站房建设费用(多出改造部分)应等价置换为房租费用。、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玖拾贰万元(¥920000.00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响应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五、转包或分包5.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和服务,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5.2分包:5.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六、质量保证期6.1质量保证期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7.1服务期限:在合同签订3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和单机测试,进入试运行,试运行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运维期一年。7.2履行方式:!7.3履行地点:海盐县八、款项支付8.1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合同生效且县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完成安装调试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中标单位是中小企业的,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第二次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第三次付款:一年运维结束,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费用以人民币计价,且包含税收、项目建设、专家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甲方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费用。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售后服务乙方承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2024年海盐县县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售后服务按照投标承诺的售后服务计划实施十一、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十二、合同的转让与分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和服务,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成果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金额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无故逾期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合同金额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价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交成果报告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交成果报告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反保密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造成违法的按相关法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十四、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4.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4.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一份交县财政局备案,一份交浙江中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存档乙方(盖章):甲方(盖章):地址:浙江省杭州余杭区仓前街道绿汀路1号1地址:海盐县长潭路83号幢101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签订地点:海盐县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海盐县长潭路83号地址:浙江省杭州余杭区仓前街道绿汀路1号1幢101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签订地点:海盐县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设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质控模 高锰酸盐指数自动分析仪 质控模块 总磷自动分析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嘉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