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维护服务 软件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350001]GXGC[GK]2023008-1
二、合同名称:福建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2023-2025年维护服务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350001]GXGC[GK]2023008-1
四、项目名称:福建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2023-2025年维护服务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省府路1号东20栋
联系方式:0591-87077957
供应商(乙方):福建慧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福州高新区高新大道
联系方式:1360090999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软件运维服务
1(项)
¥937,000.00
¥937,000.00
采购省运政系统维护服务,保障省运政系统正常运行。服务期限:二年
合同金额: 937,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叁万柒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3月05日至2026年03月05日
履约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3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03月04日
合同编号:[350001]GXGC[GK]2023008-1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省府路1号东20栋联系人:黄希贤联系电话:0591-87077957传真:059187558546电子邮箱:304392@qq.com乙方:福建慧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福州高新区高新大道联系人:吴爱燕联系电话:13600909993传真:059188882222电子邮箱:wuaiyan@hztech.cn根据项目编号为[350001]GXGC[GK]2023008-1的福建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2023-2025年维护服务项目(二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937,000.00-第1页-品目编码C16070300品目名称软件运维服务采购标的软件运维服务服务时间(单位)合同签订后1天内驻点服务,服务期限2年。服务范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叁万柒仟元整(¥937,000.00)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玖拾叁万柒仟元整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本合同金额为省运政系统2023-2025年维护服务项目1个年度服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维护费、差旅费、开发升级费用、验收费、税费等。本项目按照2年服务期限招标,由甲方与乙方分年度签订合同。1年服务期满且双方无异议后,则由双方续签合同。因信息系统国产化改造、系统框架升级、政策文件变化等原因,省运政系统、公众监督评价管理系统停止运行的,维护服务同步停止,根据实际维护时间支付服务费用,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福建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2023-2025年维护服务项目(二次)4.2服务范围:乙方保障福建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公众监督评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正常运行。服务对象为省、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其他系统用户。4.3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4.4服务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天内驻点服务,服务期限2年。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按省数字办项目工作量计量方式。5.2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福建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2023-2025年维护服务项目,保障福建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公众监督评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正常运行,提供故障处理、补丁升级、性能优化、备份管理、短信服务,及时消除系统安全隐患和威胁。具体维护内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按照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要求提供服务技术保障。(2)服务人员组成:项目维护团队主要由维护项目经理、维护人员、测试工程师、软件工程师组成。分别为维护项目经理1人、测试工程师2人、软件开发工程-第2页-师1人、维护人员4人,其中派3名运维人员在甲方指定地点驻点服务。在运维期间,无特殊情况,骨干成员不进行更换。因员工离职等特殊原因变更人员的,新任职人员的资质不低于原岗位人员。(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本项目无硬件设备。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5.4.3其他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1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运维服务满一年时进行第一期验收;验收时,乙方按采购文件中交付材料要求,编制、整理交付材料,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该申请后的21天内应组织验收。验收由甲方主持,由相关部门、专家参加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根据采购文件的考核要求对乙方完成的服务成果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和服务费用支付建议。因乙方原因导致验收未通过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应按照本合同13.1条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项目服务考核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黄淑宽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8050139358,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2024年03月12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乙方未按要求开具合法增值税发票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相应费用。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吴爱燕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3600909993,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等要求开展福建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公众监督评价管理系统软件运维服务;-第3页-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无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546,271.002024-10-31福建慧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月服务期限到期后,乙方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相应数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上述材料后,向乙方指定账户转账支付第一笔费用,即7个月服务费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8.3%。2390,729.002025-03-31福建慧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第12个月服务期限到期且项目通过验收后,乙方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相应数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验收意见;甲方收到上述材料后,根据验收意见,向乙方指定账户转账支付第二笔费用,最多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1.7%十、履约保证金无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本合同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合同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以及其他专有信息,本合同的条款和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于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受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用于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或利用保密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开发,否则若因此造成提供方损失的,接受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条中,“第三方”是指任何自然人、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代理、组织或其他实体。-第4页-其他保密约定详见附件1。乙方还应和本项目维护服务工程师签订保密协议,并送甲方存档。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无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日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即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4)其他违约情形详见采购文件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16.1第二年度维护合同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第二年服务费用为937000元。第24个月服务期限到期且项目通过验收后,乙方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相应数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验收意见;甲方收到上述材料后,根据验收意见,向乙方指定账户转账支付费用,最多为1年服务费用的100%。乙方未提供约定的有效发票及年度验收意见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6.2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住所地为通讯联系地址,今后凡与本合同项下有关的法律文书、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均以此为准。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间,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按本合同中通讯联系方式送达的文件均为有效送达,因未及时通知所引起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应当由相应责任方承担。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第5页-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副本壹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融资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使用及款项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0天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无十八、合同附件附件1合同保密协议甲方(采购人):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福建慧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高军刚,法定(授权)代表人:吴梦晟纳税人识别号:12350000MB0515485X,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0705107772A开户银行:工行福州华林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账号:1402023629600014871,账号:427374038104签订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签订日期:2024年03月05日-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维护服务 软件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