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报废退出工程勘察设计 报废退出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流溪河林场)2024)



南山电站等5宗电站报废退出工程勘察设计

采购项目名称:

南山电站等5宗电站报废退出工程勘察设计

采购项目编码:

4401004553509712401310859

项目业主:

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流溪河林场)

服务机构:

广东省天中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南山电站等5宗电站报废退出工程设计

合同编号:

4401004553509712401310859

合同总金额:

¥151,173.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2月28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2月28日至2024年03月28日

服务内容:

对南山电站等5宗电站报废退出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书编制,该工程暂定建安工程费350万元,主要是拆除5座报废电站附属建筑物:拦河坝3座,压力前池5座,压力钢管总长约2707.7米,镇墩、支墩共计502座,引水渠泄流孔约18m3,封堵引水渠进出水口约19m3。

合同附件

4 南山电站等5宗电站报废退出工程设计合同.pdf

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流溪河林场) 2024年03月05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南山电站等5宗电站报废退出工程工程地点:广州市流溪河林场合同编号:流森管采购合2024]47号设计证书等级:水利行业丙级甲方: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流溪河林场)乙方:广东省天中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2月28日甲方: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流溪河林场)乙方:广东省天中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南山电站等5宗电站报废退出工程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工程地点为广州市流溪河林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协议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2.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及相关有效文件。第三条本设计协议项目的名称、服务内容、投资:3.1项目名称:南山电站等5宗电站报废退出工程3.2工程建安费暂定为350.00万元3.3服务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编制。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4.1提交上级有关批文。4.2协议签订后的十天内提供有关本工程的基础资料(如地形、水文、地质等方面基础资料)。4.3提交地点为广州市流溪河林场-1第五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施工图和预算书份数、地点及时间:5.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1个月内向甲方提交施工图5份和预算书2份,同时提交施工图和预算书的电子版一份。5.2提交地点为广州市流溪河林场5.3因甲方超过本合同第四条4.2款规定的时间提供基础资料的,乙方有权要求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相应顺延。第六条费用6.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和预算编制费合计暂定为15.1173万元(含税)人民币(人民币壹拾伍万壹仟壹佰柒拾叁元整)。6.2本工程项目的名称、服务内容、建安费及设计费、测量费。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建安费(万元)设计费(万元)勘测费(万元)预算编制费(万元)下浮率(%)南山电站等5宗电站报废退出工程拆除5座报废电站附属建筑物:拦河坝3座,压力前池5座,压力钢管总长约2707.7米,镇墩、支墩共计502座,引水渠泄流孔约18m,封堵引水渠进出水口约19m暂定350暂定13.7430暂定1.374310合计(万元)合计(万元)合计(万元)暂定15.1173暂定15.1173暂定15.1173暂定15.1173以上收费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基本设计费:9+[(工程建安费-200)*20.9/500]*1(复杂程度)*1(专业系数)*1(附加系数);预算编制费:基本设计费*10%;下浮率:10%。6.3最终以工程结算评审价为基数按预算评审计算公式计算结果下浮10%进行结算。第七条支付方式7.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30%;提交施工图和预算书成果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通过预算评审后,支付至设计费和预算编制费预2算评审价的80%;通过结算评审后,10日内支付剩余设计费和预算编制费至最终结算价的100%。以上支付需乙方提供正式等额发票和相关请款资料向甲方申请付款,其税金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迟延提交的,甲方支付设计费的时间顺延,且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7.2以上支付金额按照市财政局每年批复的资金安排以及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支付,如因财政资金未到位导致支付逾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依据约定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支付手续,如因政府财政部门审批延误,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需予以宽延,且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第八条双方责任(一)甲方8.1.1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及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设计。8.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大量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增加的设计费用参照第六条6.2款的规定)。8.1.3在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已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甲方不再另外支付设计费。8.1.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工作未开始时,合同终止或解除;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70%支付;但因乙方过错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则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的设计费用,并要-3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的5%作为违约金。8.1.5甲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因政府审批导致延期的除外),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因甲方责任有关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的,除因乙方的设计违反技术标准外,甲方均应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用;如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对乙方已完成的设计工作应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用,剩余的费用应当自本合同项目重新启动之后,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如因政府部门审批迟延导致支付逾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8.1.6甲方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须征得乙方同意,具体事项双方商讨。8.1.7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负责解决。8.1.8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任何没有遵守本合同规定而提供的服务(或其中任何部分),拒绝接纳可能损及甲方的任何法定权利的服务。8.1.9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完毕设计费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二)乙方8.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地点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成果,对提交的成果的质量负责。8.2.2乙方应指定项目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和预算编制责任人。乙方如需更换项目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和预算编制责任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甲方认为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和预算编制责任人等不称职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7天内更换。8.2.3乙方对设计文件和预算书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4方设计和预算错误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造成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和预算编制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8.2.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的5%作为违约金。8.2.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和预算书后,按规定应参加有关上级部门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和预算书,开始施工时,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阶段性验收和参加竣工验收。8.2.6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甲方的要求,派出各专业乙方人员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设计问题。8.2.7乙方应按各专业部门、各设计阶段审查意见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修改设计,不另行收费。甲方在合同期内以书面形式指示乙方就设计文件作不大于总设计图纸的2%范围修改,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且不另行收费。超出修改范围的,按本合同第八条8.1.2的规定支付相应费用。8.2.8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份数向甲方交付施工图和预算书成果;每延误一天,应减收本项目应收设计费和预算编制费的千分之二若逾期超过五天仍不能提交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的5%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8.2.9乙方自行负责现场踏勘用的设备、工具,并自行承担设计作业中的一切风险和法律责任。8.2.10乙方所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等不得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施工图的确认,不代表甲方认可或授权乙方使用任何可能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方案或行为。第九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本次设计成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均不得对甲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仲裁、起诉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1.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验收合格后结束。11.2本工程项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乙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11.3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1.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1.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11.6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1.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子邮件、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8乙方为本合同约定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乙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除甲方要求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外,乙方有权另收工本费。具体约定为:-6纸张规格AOA1A2A3A4单价(元/张)10.005.003.001.000.5011.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邮设计发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章2: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广东省天中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福司(广州市流溪河林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511300电话:020-87843318电话:020—82625899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增城荔星大道支行银行账号:129006516010003269签订日期:2024年2月28日签订日期:2024年2月28日#idc error#廉政合同甲方: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流溪河林场)乙方:广东省天中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完善甲、乙双方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章(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洁建设规定。(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自觉承担合同义务。(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违反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管理、物质采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自我制约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业的规定,建立政府诚信档案;(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为乙方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与平台;(三)不准向乙方泄露及有关业务活动的秘密;-1(四)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五)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六)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七)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八)不准参与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和公正开展的其它活动;(九)不准违反《******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内容。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在与甲方业务交往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五)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六)不准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七)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规定的,应向甲方单位举报。第四条相关责任-2(一)甲方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二条规定的,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二)乙方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三条规定的,根据国家和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三)乙方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三条规定,发生行赔行为,经政府有关执纪执法部门或甲方查证属实,甲方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实施一定期限的市场禁入第五条合同生效及法律效力(一)本廉政合同作为南山电站等5宗电站报废退出工程设计和预算编制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二)除非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廉政合同,否则本廉政合同在甲方与乙方存在业务关系期间均对双方产生约束力。第六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份数与主合同一致。计甲方: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乙方:广东省夫甲勘测创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市流溪河林场)(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日期:2024年2月28日日期:2024年2月28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报废退出工程勘察设计 报废退出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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