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连廊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4)
大良南方智谷一期荟智路空中人行连廊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
采购项目名称:
大良南方智谷一期荟智路空中人行连廊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63232911132312121175
项目业主: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服务机构:
北京特希达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大良南方智谷一期荟智路空中人行连廊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
合同编号:
4406063232911132312121175
合同总金额:
¥184,198.67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12月26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5日
服务内容:
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等。
合同附件
大良南方智谷一期荟智路空中人行连廊建设工程(设计).pdf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4年03月05日
HA2312276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大良南方智谷一期荟智路空中人行连廊建设工程工程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签订日期:2223年12月_发包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设计人:北京特希达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国家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HA2312276发包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设计人:北京特希达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大良南方智谷一期荟智路空中人行连廊建设工程_设计,工程地点为大良街道,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部、省、市的相关设计规范、规定及要求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广东省中介超市的相关资料3.3投标书及标准规范3.4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项目名称:大良南方智谷一期荟智路空中人行连廊建设工程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经审图中心审查合格)、出具设计变更。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招标人所要求前期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市政设计、绿化设计等,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2HA2312278文件资料份数有关规划、发包人等部门提供的设计要点1份现状地形图(电子文件)1份地质勘察报告1份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文件资料份数时间初步设计白图、蓝图各四份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提交施工图白图、蓝图各八份自初步设计通过评审之日起30日内提交第七条费用7.1设计费暂定合同价的计价以建安费为基数计算,金额为604.0640万元。计算公式如下:设计费=收费基价X专业调整系数1.1×复杂调整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1.0×(1-下浮率)工程设计收费基价=20.9+0.0358×(604.064-500)=24.6254912万其中:(1)专业调整系数:1.1(桥梁工程);(2)复杂调整系数:0.85(固定);(3)附加调整系数:1.0(固定);(4)下浮率:20%;本项目设计费暂定为:24.6254912×1.1×0.85×1.0×(1-20%)=18.419867万7.2项目的设计费暂定为184198.67元(大写:壹拾捌万肆仟壹佰玖拾捌元陆角柒分)。最终设计费结算价收费基价以审定后的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基数计算,按照大良城建办工程设计服务参考收费基准计取。第八条支付方式8.1、设计单位所提交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经甲方确认,乙方提交支付申请后30日内,办理结算后支付至80%;8.2、余下设计费,自项目完工验收并办理设计费结算,乙方提交支付申请后30天内付清。注:1、上述时间以甲方收到乙方完整的付款资料以及增值税普通发票之日起计算。3HA23122782、乙方已知悉并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合同规定的各期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乙方确认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不视为违约。第九条设计工作,中途停止或者设计成果已经出来后,工程不实施的设计费结算方式:9.1合同签订后,因上级决策或其它客观原因造成本项目停建或终止实施且设计人未开展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应退回发包人已支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按照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并按下列工程量比例表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80%支付。(如不需要初步设计,则该阶段的费用包含在施工图设计费中)工程量比例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1040509.2若设计人已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因发包人原因工程不再实施时,由设计人提供该项目的造价文件经发包人确认,支付该项目合同价的70%,发包人不再支付该项目余下的设计费。9.3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第十条双方责任10.1发包人责任10.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要求重新商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10.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4HA2312276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10.1.3在合同履行期间,属发包人责任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款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10.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10.1.5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行解决。10.2设计人责任10.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10.2.2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人的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设计人不另行收费。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与实际损失部分设计费的数额相等。10.2.3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10.2.4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的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参加施工中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属设计人违约:(1)设计人将设计任务转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分包;(2)设计人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设计,或未根据勘察成果资料进行工程设计,或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工程建设材料或设备5HA2312278生产厂、供应商;(3)设计人未能按期提交设计文件(发包人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4)在收到发包人或咨询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后,设计人未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设计文件的修改;(5)因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以及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质量问题;(6)设计人若未及时选派合格的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或未能在发包人和设计人约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完成变更设计;(7)因设计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8)因设计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9)因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或质量低劣并且未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10)由于设计人的过失或责任引起本项目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较大设计变更,导致施工工期拖延或者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重大设计变更及较大设计变更的划分标准参照《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设计人发生上述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解除合同,并可向设计人提出索赔。并由发包人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第十二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提供、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发包人所提供的电子地形图属于专利产品,设计人在完成合同后应及时销毁。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4.1设计人应派驻代表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服务费已包含于设计费中。6HA231227614.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并验收备案为止。14.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4.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4.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4.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捌份,发包人肆份,设计人肆份。14.7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4.8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发包人(盖章):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设计人(盖章):北京特希达交通勘察设计院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或授权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草桥角堡110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00067电话:电话:010-63307789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展览路支行银行帐号:01090305800120105203886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连廊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