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主要道路整治包保工作 预算编制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2024)



乐从镇主要道路整治包保工作项目预算编制

采购项目名称:

乐从镇主要道路整治包保工作项目预算编制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65626122872402010857

项目业主: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服务机构:

广东公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乐从镇主要道路整治包保工作项目预算编制

合同编号:

4406065626122872402010857

合同总金额:

¥4,378.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2月27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2月27日至2025年02月26日

服务内容:

中标单位为乐从镇主要道路整治包保工作项目编制预算文件,项目投资额约90万元。

合同附件

预算编制合同(3.4).pdf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2024年03月05日

HA2402062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工程名称:乐从镇主要道路整治包保工作项目预算编制委托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咨询人:广东公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2月27日1HA2402082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下称:委托人)与广东公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服务类别:项目预算编制。2.工程名称:乐从镇主要道路整治包保工作项目预算编制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委托人执贰份,咨询人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盖章):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综咨询人(盖章):广东公咨工程咨询有限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9n单位地址:顺德区乐从镇德华路A57号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汾江中路78号一栋二层276室邮政编码:528315邮政编码:528000联系电话:28856022联系电话:1326636522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奇播支行账号号:80020000018833310账号:800200000188333102HA2402062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二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否则赔偿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并应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委托人的义务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第九条在收到咨询人提出的疑问,委托人应当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3HA2402062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第十二条因委托人迟延交付造价资料及迟延答复咨询人疑问而造成工程咨询造价报告迟延的,咨询人有权不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的权利第十三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赔偿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并应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第十四条因咨询人在责任期内无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而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委托人有权利要求咨询人赔偿损失,并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咨询人的责任第十五条咨询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第十六条咨询人如果向委托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包括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的支出。委托人的责任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包括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的支出。HA2402062合同变更与终止第十九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第二十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一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咨询人必须将暂停、终止、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情况于3日内书面通知委托人,否则咨询人无权要求得到额外的酬金。第二十二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咨询业务的酬金第二十三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二十四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届满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约定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还应当向咨询人支付酬金的利息。利息以未支付的酬金为基准、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三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第二十六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若合同专用条件未提及的,币种以人民币为准。其他第二十七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第二十八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二十九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否则违约方应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第三十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5HA2402062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第三十一条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2、咨询项目计算依据以下项为准:(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3)《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4)《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5)《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6)《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7)其他专业工程定额;(8)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资料;(9)建设期间顺德区建筑工程的价格水平。第二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服务酬金:1、造价咨询服务执行收费依据:按《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文)计取。最终造价咨询服务费以项自预算编制造价为基数计算,若项目须经财政部门审核,则按财政部门审核的预算审定金额为基数计算。2、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委托人因对图纸设计或其它技术性的局部调整时,咨询人应及时协助招标方进行相应的调整。因委托人的原因造成咨询工作返工的,返工的工作量超过该单位工程总工作量的10%的,咨询人有权对超过的工程部分按上述标准另收造价咨询服务费(返工部分的造价咨询服务费标准另议,不在此合同详述)。返工的工作量不超过该单位工程总工作量的10%的,咨询费不作调整。第三条双方同意用以下方式支付酬金:委托人通过咨询人指定的银行转帐支付咨询费用给咨询人:银行账号:_80020000018833310开户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奇播支行户名:广东公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HA24020821、咨询费在造价编制完成并通过委托人确认,且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在十二个月内结算并一次性支付。2、本项目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税务发票方能办理付款。3、咨询人对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表示理解:因委托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委托人在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即视为委托人已履行付款义务。第四条咨询人须在30日内向委托人完成造价编制并提交委托人确认。逾期未能提交造价编制给委托人的,咨询人须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15日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咨询人赔偿损失,并承担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均可向顺德区人民法院起诉。T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要道路整治包保工作 预算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