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台山市清洁能源核电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2024)



台山市工业新城北组团莲安路(AK0+068.776-AK0+582.725)及永康路(BK0+025.642-BK0+242.10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台山市工业新城北组团莲安路(AK0+068.776-AK0+582.725)及永康路(BK0+025.642-BK0+242.10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7815517022522310120210

项目业主:

台山市清洁能源核电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江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台山市工业新城北组团莲安路(AK0+068.776-AK0+582.725)及永康路(BK0+025.642-BK0+242.10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

4407815517022522310120210

合同总金额:

¥58,7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11月23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2日

服务内容:

进行台山市工业新城北组团莲安路(AK0+068.776 -AK0+582.725)及永康路(BK0+025.642-BK0+242.103)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咨询,并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相关规定及发改部门对可研的要求编制,并协助和配合建设单位通过报批。

合同附件

可研合同(台山市工业新城北组团莲安路(AK0+068.776-AK0+582.725)及永康路(BK0+025.642-BK0+242.103)工程).pdf

台山市清洁能源核电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5日

江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JiangmenMunlelpalEngineeringDusignlnstituteCo..,LTD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委托合同项目名称:台山市工业新城北组团莲安路(AK0+068.776-AK0+582.725)及永康路(BK0+025.642-BK0+242.103)工程咨询类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委托方(甲方):台山市清洁能源核电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电话:传真地址:受托方(乙方):江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电话:传真:地址:合同编号:ZXHT2023-015(A)签订地点:台山市工业新城二月23日签订时间:2025年2江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台山市工业新城北组团莲安路(AKO+068.776-AK0+582.725)JiangmenMunicipalEngineeringDesignInstituteCo.,LTDIMEN及永康路(BKO+025.642-BKO+242.103)工程技术咨询合同委托合同台山市清洁能源核电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以下简称乙方)江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其投资的台山市工业新城北组团莲安路(AK0+068.776-AKO+582.725)及永康路(BKO+025.642-BKO+242.103)工程进行可行性研究。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台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的通知》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秉承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状况1、项目工程名称:台山市工业新城北组团莲安路(AK0+068.776-AK0+582.725)及永康路(BKO+025.642-BKO+242.103)工程2、项目投资单位:台山市清洁能源核电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3、项目工程地点:工业新城北组团建新区第二条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咨询,并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称报告)。按照相关规定及发改部门对可研的要求编制,并协助和配合甲方通过报批。第三条合同工期1、在合同签订并甲方提交乙方所需资料后10个日历天内,乙方提交《台山市工业新城北组团莲安路(AK0+068.776-AK0+582.725)及永康路(BKO+025.642-BK0+242.10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合同自年_月_日至本合同项目的服务内容通过发改部门批复立项为止。第四条权利和义务第1页,共5页江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台山市工业新城北组团莲安路(AK0+068.776-AK0+582.725)JiangmonMunlolpalEnginoeringDesignlnstituteCo..JMEDI及永康路(BK0+025.642-BK0+242.103)工程技术咨询合同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需为乙方工作提供国家发改委关于可研报告编制大纲所需的必要条件和相关的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选址;项目名称;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建设意图及说明);工期等。(2)、合同期内,甲方需全面配合乙方的工作,甲方全力协助乙方共同配合好相关的工作,包括及时提供乙方所需项目资料等工作。(3)、甲方需全面配合乙方的工作,在乙方进行项目调研时全力为乙方提供便利,包括协助乙方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对项目现场的调研等。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合同期内,根据服务项目的特点开展调研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逐步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协助甲方通过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2)按时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在合同期内,乙方工作人员到项目现场以及周边地区调研的食宿、交通费、调研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4)乙方在现场调研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5)乙方需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交甲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6)负责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班子必须健全,咨询人员经验丰富、专业配套。第五条项目服务收费标准1、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收费根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粤价【2000】8号)。本工程的调整系数调整系数工程类型/等级系数备注行业调整系数市政公用工程0.7本项目为市政公用工程,根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附件二行业调整系数第5点查定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较复杂1.0根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附件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查定第2页,共5页江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台山市工业新城北组团莲安路(AK0+068.776-AKO+582.725)BiangmenMunicipalEngineeringDesignlnstituteCO.,LTDJMEO及永康路(BKO+025.642-BKO+242.103)工程技术咨询合同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费根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粤价【2000】8号),所得计算值下浮220%后,计得5.87万元为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费额(含调查研究及装订等全部费用)。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费以项目估算投资额为计费基础。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费最终以台山市财政局审核价为准。3、支付方式3.1本合同生效后十天内,甲方支付咨询费总额的20%,计1.174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咨询费)。3.2乙方提交合格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后15天内,甲方支付咨询费总额的80%,计4.696万元。第六条违约责任1、除非法律、法规或本合同额外约定,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擅自解除合同者,将被追究违约责任,赔偿,5000元违约金。2、因本工程项目的紧迫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提交报告,乙方如延迟提交该可行性研究报告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追究乙方违约金5000元3、乙方按照现行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有关规范标准所要求内容进行编写,并对提交报告的质量承担责任。乙方对文件出现的遗漏或者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的,乙方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免收修改编制费用。乙方提交报告后,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的审查,负责解释,并根据审查结论做必要的调整和补充,不另收编制费用。第七条保密责任1、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者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地方。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赔偿其经济损失。2、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第八条争议解决第3页,共5页江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台山市工业新城北组团莲安路(AK0+068.776-AK0+582.725)JianginonMunlclpalEngineeringDusignInstituteCo.,LTDJMED及永康路(BK0+025.642-BKO+242.103)工程技术咨询合同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2、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受法律保护,双方若有争执,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九条成果和通知1、在完成工作内容后,乙方向甲方提交6本装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稿件、工作联络、任务指示、工作成果、执行授权等一切合同项目的有效确认方式为最终打印稿。第十条其他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后即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时终止。4、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文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户名:江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xoH开户银行:建行江门市城区支行开户帐号:44001670239051136732时间:2016年11月23日时间:年月日第4页,共5页江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台山市工业新城北组团莲安路(AK0+068.776-AKO+582.725)JiangmenMunicipalEngineoringDesignInstituteCo.,LTDJMBBI及永康路(BKO+025.642-BK0+242.103)工程技术咨询合同附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收费说明、项目名称:台山市工业新城北组团莲安路(AK0+068.776-AKO+582.725)及永康路(BK0+025.642-BK0+242.103)工程,工程估算总投资:2497.50万元。三、设计费计算1、工程咨询收费基价参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粤价[2000]8号),采用直线内插法计得前期工作咨询收费基价为:10.49万元。计算式:(2497.50—0.00)×(12.00-3.00)÷(3000.00-0.00)+3.00=10.49万元。2、调整系数调整系数工程类型/等级系数备注行业调整系数市政公用工程0.7本项目为市政公用工程,根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附件二行业调整系数第5点查定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较复杂1.0根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附件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查定3、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收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收费=工程咨询收费基价×行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计算式:10.49×0.7×1.0=7.34万元。4、优惠收费(下浮20%):7.34×80%=5.87万元5、费率:5.87÷2497.50=0.24%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