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控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
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广海湾电力装备产业园控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广海湾电力装备产业园控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3-07 11:10:55
采购计划编号:440781-2023-00258 预算金额:2712135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440781-2023-00258
二、合同名称
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广海湾电力装备产业园控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440781-2023-00258
四、项目名称
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广海湾电力装备产业园控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台山市赤溪镇鱼塘湾1号
联系方式:0750-5588709
供应商(乙方):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江门新财富环境管家技术有限公司 (联合体)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
联系方式:139233931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广海湾电力装备产业园控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1(项)
2,695,000.00
2,695,000.00
合同金额: 2,695,000.00元,大写金额:贰佰陆拾玖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03日
履约地点:江门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4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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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广海湾电力装备产业园控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服务项目委托方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甲方)受托方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乙方)受托方注门新财富环境管家技术有限公司(丙方)签订时间:2023年4月签订地点:江门市2023年4月3日-2024年4月2日履行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住所地: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赤溪镇鱼塘湾法定代表人:梅立全项目联系人:罗健辉10N电话:0750-5588709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赤溪镇鱼塘湾受托方(乙方):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法定代表人:崔书红项目联系人:钟桦琦联系电话13923393122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七号大院受托方(丙方):江门新财富环境管家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新财富环保电镀基地538座法定代表人:朱英杰项目联系人:王娟联系电话:13352858527通讯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新财富环保电镀基地538座2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丙方就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广海湾电力装备产业园控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服务项且(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三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三方共同恪守。第一条受托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咨询内容:乙方:对项目总负责,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负责编制《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篇章》和《广海湾电力装备产业园控规环境影响报告书》。丙方:负责现场踏勘、资料整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相关污染源调查、区域历史相关环境数据的收集,并完成相关章节的编制。2、咨询要求:根据国家与广东省、江门市等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广海湾电力装备产业园控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3、咨询方式:编制并提交《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篇章》和《广海湾电力装备产业园控规环境影响报告书》为开发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依据。第二条乙方、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3术咨询工作:合同签订后360个日历天。第三条为保证乙方、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丙方提供方案编制的必需资料。为保证乙方、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1、提供技术资料:向乙方、丙方提供涉及以园区的相关规划文本、图集等规划资料及审查意见,园区内现有项目环评、验收等相关资料,协助乙方、丙方收集环境影响评价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料,具体以资料清单为准。2、提供工作条件:协助乙方、丙方完成现场勘察及其它所需配AD合的工作。3、其他:指派专门的工作人员了解、跟踪编制的全部过程,根据实际情况在必要时提供相关协助以完成本合同规定内容。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技术资料应在合同生效后7日内提供给乙方、丙方。在乙方、丙方工作期间,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补充资料,同时对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需甲方提供的资料的清单,应在收到甲方提供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发现资料存在错误、缺漏情形时应在约定的审查期内向甲方提出异议。如乙、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则乙、丙方收到甲供资料即为甲供资料提供齐全无误。第四条技术咨询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技术咨询费用总额为:4人民币贰佰陆拾玖万伍任元整(¥2,695000.00,含税)。上述总额已包含乙、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全部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和/或款项。2、支付方式:甲方支付乙方技术咨询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壹佰柒拾壹万元整(¥1,710000.00,含税),甲方分3期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第一期: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30%,即人民币伍拾壹万叁仟元整(¥513,000.00元)(2)第二期:提交报告书送审稿,均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后,及经甲方确认后十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50%,即人民币捌拾伍万伍仟元整(¥855,000元)(3)第三期:《报告》获得主管部门正式出具的审查通过意见,并甲方确认后十五日内,付清合同额的20%,即人民币叁拾肆方贰仟元整(¥342,000.00元)。注:每期支付款项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相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员村支行开户名称: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帐号:3602005309000457213款项支付:本条上款规定的甲方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交支付申请的时间而非款项汇至乙方所指定的上述银行账户5时间,只要甲方在上款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支付申请,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甲方支付丙方技术咨询费用总额为:人民币玖拾捌万伍仟元整(¥985,000.00元,含税),甲方分3期支付给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第一期: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合同额的30%,即人民币贰拾玖万伍仟伍佰元整(¥295500.00元);(2)第二期:提交报告书送审稿,均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后,及经甲方确认后十五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合同额的50%,即人民币肆拾玖万贰仟伍佰元整(¥492500.00元);(3)第三期:《报告》均获得主管部门正式出具的审查通过意见,并甲方确认后十五日内,付清合同额的20%,即人民币壹拾玖万柒仟元整(¥197,000.00元)。注:每期支付款项前,丙方须向甲方提交相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江门崖门支行开户名称:江门新财富环境管家技术有限公司帐号:_44382801040006461款项支付: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本条上款规定的甲方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交支付申请的时间而非款项汇至乙方所指定的上述银行账户时间,只要甲方在上款规定的时间内提交6支付申请,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第五条甲、乙、丙三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提供相关资料及成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2、涉密人员范围:项目组成员及甲方责任人3、保密期限: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自甲、乙、丙签订本合同时起至向社会公众披露该信息时止,在此期间无论甲、乙、丙三方合同关系是否存在,都应无条件地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发生以上情况,乙、丙方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且如乙、丙方的该等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丙方需另行赔偿损失;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三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涉及技术咨询内容、规模发生较大改变的,一方可以向另两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两方应当在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第七条三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委托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提交《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篇章》和《广海湾电力装备产业园控规环境影响报告书》,满足审查要求的份数及最终通过审查的报告书一式十二份,电子版壹份。7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篇章》和《广海湾电力装备产业园控规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的技术要求并取得书研究所:面审查通过意见。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并取得审查意见。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第八条有关知识产权的约定:1、乙、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乙、丙方向甲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否则由乙、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若因此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工作成果的,乙、丙方应全额退回已经收取的费用,并支付甲方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且如乙、丙方的该等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丙方还需另行赔偿损失;2、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技术咨询工作成果,归甲方所有;3、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利用乙方、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4、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丙方利用甲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第九条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或丙方原因致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不能通过生态环8境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审查,乙方或丙方必须进行修改,直至通过审查,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或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或丙方拒不修改,甲方有权拒付服务费或要求乙方和丙方退还相应服务费,并要求乙方和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且如乙、丙方的该等违约行为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丙方还应当另行赔偿损失。2、乙方和丙方未能按约定期限提交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款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丙方应全额退回已经收取的费用,并支付甲方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且如乙、丙方的该等违约行为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丙方还应当另行赔偿损失。3、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以欠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所对应的日利率,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违约方赔偿守约方所有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因维权产生的费用。5、乙方和丙方按甲方要求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做好环评报告变更服务,确保报告适应省产业园项目申报认定需要和具体产业的落地需要。第十条三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指定罗健辉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钟桦琦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丙方指定_王娟为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沟通联系责任。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9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1日内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天日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三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无第十三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住所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具体联系人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双方确认,与本合同履行有关而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或其他通讯,或者因争议解决由司法裁判机关发出的法律文书,均以本合同10确定的通讯地址为准。送达有关文书时,如采用EMS邮寄。送达的方式,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或其他无法送达情形的,则从发件人寄出文书之日起3日即视为已经送达。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化的,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4、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拾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执肆份。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4月3日。甲方: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盖章)私之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乙方: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盖章)花出发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丙方:江门新财富环境管家技术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控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