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数字影片拷贝采购运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烟台广播电视台2024)



烟台广播电视台烟台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数字影片拷贝采购运营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600000202402000065A_001
二、合同名称:烟台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数字影片拷贝采购运营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600000202402000065
四、采购项目名称:烟台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数字影片拷贝采购运营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烟台广播电视台
地    址:莱山区观海路333号
联系方式:6785388
供应商(乙方):烟台市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青年路50号
联系方式:135625702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电影服务      电影放映      1      130      13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3-0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3-07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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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数字影片拷贝采购运营服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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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公司政府采购合同(1).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烟台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数字影片拷贝采购运营服务合同编号:SDGP370600000202402000065A_001计划编号:37060000029400120240001采购人:烟台广播电视台供应商:烟台市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孚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采购人(全称):烟台广播电视台供应商(全称):烟台市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烟台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数字影片拷贝采购运营服务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烟台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数字影片拷贝采购运营服务。2.服务地点:莱山区观海路333号。3.服务内容和范围:烟台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数字影片拷贝采购运营服务。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三、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烟台市相关行业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万元(¥1,300,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王希飞。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1,300,0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1,30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合同签署生效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总价资金。□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3月5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莱山区观海路333号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莱山区观海路333号,住所:烟台市芝罘区青年路50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6785388,电话:13562570298传真:,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西南开户银行:,河支行账号:,账号:37001667560050149423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1.3服务内容:。具体包括: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402000065M项目名称:烟台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数字影片拷贝采购运营服务甲方:烟台市融媒体中心乙方:烟台市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24年3月5日烟台市融媒体中心(以下简称甲方)的烟台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数字影片拷贝采购运营服务由山东孚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SDGP370600000202402000065采购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碳商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全称烟台市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采购文件及其补充通知(2)、响应文件(3)、乙方在碳商时的书面承诺(4)、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附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3、服务期、放映地点、合同总金额、付款方式:(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2024年服务期内圆满完成任务并无违规情况发生,可视情况延续合同)。(2)、放映地点:烟台市范围内采购人指定位置(3)、本合同总金额:¥130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万元整。(4)、本项目货款采用预付款付款方式,合同签署生效后,采购2V政府采购人支付给成交人合同总价资金。4、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乙方对农村公益电影数字影片拷贝采购及放映计划的落实,并监督检查乙方承诺的服务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事项和承诺的人员配备执行情况。(2)、对乙方提出的需答疑问题,甲方会同相关主管单位在5日内作出答复。(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规定5、乙方的权利义务:(1)、严格执行《山东省农村电影标准化、均等化放映工作实施细则》,乙方需要有稳定的放映员队伍,以确保放映场次的有效执行。根据采购人要求,确保全年采购数字影片拷贝70260场提供给采购人指定的全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单位;为全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单位提供服务工作;按照要求指导各县市区放映单位完成全年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次70260场。(2)、乙方应熟悉烟台市农村电影运行方式,执行放映、基础要求等放映情况,放映节目需符合群众需求。(3)、乙方需要负责组织全市农村放映单位放映设备的巡检和放映人员培训,负责对全市公益电影放映进行监管,确保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次和质量。6、违约:(1)、乙方严禁将本项目转包或私自分包,否则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2)、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3)、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7、放映必须符合下列要求3(1)、乙方所采购播放的节目须来源于国家****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以确保放映内容安全性;(2)、乙方加盟单位的放映设备需符合山东省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要求,其中流动数字电影播放器必须与山东省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服务监管平台完成对接工作,电影放映需接受山东省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服务监管平台监管。8、项目验收在放映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放映情况进行监督,如有违规行为及时要求乙方整改,项目完成后,由甲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乙方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9、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中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仁。10、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1、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2、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10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13、争议的解决方式:(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车(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福(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1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烟台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份,山东孚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份。甲方(盖章):烟台市融媒体中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字电影店2方(盖章):烟台市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CL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20B023088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数字影片拷贝采购运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