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子支气管镜系统 电子影像处理机 电子支气管镜 电子支气管内巍镜采购合同公告(安徽省立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34990020240307000204

二、合同名称:安徽省立医院采购电子支气管镜系统合同
三、项目编号:ZF2023-32-0981
四、项目名称:安徽省立医院采购电子支气管镜系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徽省立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17号            
联系方式:0551-62282541            
供应商(乙方):安徽朴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6878号盛景融城综合办1008、办 1009            
联系方式:1592244229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电子支气管镜系统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PENTAX(宾得)/日本/EPK-i5000、EB15-J10、LMD-2435MC、ENDO-350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695000.00 元
合同金额: 695000.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招标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交货、安装;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质保36个月。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3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信息:

电子支气管镜.pdf

安徽省立医院招标采购中心合同编号:ZCZX2024D46-ZF计划类别:22年度安备)23必时-设备(财政资通)采购方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计划编号:LS-20230719-03申请科室:急诊ICU移交部门:医学工程处招标/比选/谈价日期:2024年02月27日是否已按三重一大事项上办公会:是口否口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甲方(实方):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乙方(卖方):安徽朴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甲方通过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单位:元一、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项目的名称安徽省立医院采购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采购项目安徽省立医院采购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采购项目安徽省立医院采购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采购项目安徽省立医院采购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采购项目安徽省立医院采购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采购项目安徽省立医院采购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采购项目安徽省立医院采购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采购项目安徽省立医院采购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采购项目安徽省立医院采购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中产品的名称产品的注册证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及起止日期配置清单单位数量单价(元)生产厂商图像处理中心(内置冷光源)电子影像处理机PENTAX日本EPK-i5000国械注进20162062078(2020.07.16-2025.07.15)见附台1315,000.00宾得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HOYA(豪雅)株式会社电子支气管镜电子支气管内巍镜PENTAX日本EB15-J10国械注进20183060378(2023.10.12-2028.10.11)见附根1345,000.00宾得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HOYA(豪雅)株式会社高清医用液晶监视器/SONY中国LMD-2435MC/见附台125,000.00宾得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HOYA(豪雅)株式会社一体化台车(进口)/PENTAX日本ENDO-350见附台110,000.00宾得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HOYA(豪雅)株式会社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陆拾玖万伍仟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陆拾玖万伍仟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陆拾玖万伍仟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陆拾玖万伍仟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陆拾玖万伍仟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陆拾玖万伍仟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陆拾玖万伍仟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陆拾玖万伍仟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陆拾玖万伍仟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陆拾玖万伍仟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陆拾玖万伍仟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小写):695000.00合计人民币金额(小写):695000.00合计人民币金额(小写):695000.00合计人民币金额(小写):695000.00合计人民币金额(小写):695000.00合计人民币金额(小写):695000.00合计人民币金额(小写):695000.00合计人民币金额(小写):695000.00合计人民币金额(小写):695000.00合计人民币金额(小写):695000.00合计人民币金额(小写):695000.00配套耗材/配件:无/口有,详见附表注:上述产品价格含产品生产、运输(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下货)、安装、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及为履行合同而产生的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配套耗材/配件:无/口有,详见附表注:上述产品价格含产品生产、运输(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下货)、安装、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及为履行合同而产生的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配套耗材/配件:无/口有,详见附表注:上述产品价格含产品生产、运输(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下货)、安装、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及为履行合同而产生的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配套耗材/配件:无/口有,详见附表注:上述产品价格含产品生产、运输(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下货)、安装、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及为履行合同而产生的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配套耗材/配件:无/口有,详见附表注:上述产品价格含产品生产、运输(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下货)、安装、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及为履行合同而产生的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配套耗材/配件:无/口有,详见附表注:上述产品价格含产品生产、运输(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下货)、安装、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及为履行合同而产生的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配套耗材/配件:无/口有,详见附表注:上述产品价格含产品生产、运输(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下货)、安装、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及为履行合同而产生的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配套耗材/配件:无/口有,详见附表注:上述产品价格含产品生产、运输(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下货)、安装、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及为履行合同而产生的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配套耗材/配件:无/口有,详见附表注:上述产品价格含产品生产、运输(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下货)、安装、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及为履行合同而产生的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配套耗材/配件:无/口有,详见附表注:上述产品价格含产品生产、运输(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下货)、安装、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及为履行合同而产生的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配套耗材/配件:无/口有,详见附表注:上述产品价格含产品生产、运输(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下货)、安装、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及为履行合同而产生的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2女二、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采购文件及答疑、更正公告;(2)采购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3)中标或成交公告;(4)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承诺函;(5)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三、合同金额及支付1、本合同的总金额为¥695,00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伍仟元整。2、若乙方在投标时已按要求提供并经现场评审专家认可的中小企业企业声明函,甲方可以支付本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即元(人民币大写:圆整)。乙方应当自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甲方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剩余60%的货款,即元(人民币大写:圆整),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下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无需支付预付款,全部货款在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1)乙方在投标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2)乙方未在规定时间提供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的;(3)乙方提供虚假、伪造材料等获得中小企业身份的;(4)乙方自愿出具书面材料放弃预付款的。3、一次性付清的,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乙方账户。4、双方约定,若甲方需要在安装验收合格前支付的,乙方须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等的不可撤销独立保函。若保函有效期到期前7个工作日内,设备仍未安装验收合格,乙方应当及时更新保函,并将新的保函送至甲方指定位置。甲方保留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前3个工作日内向担保方索付的权利。因乙方未及时提供或替换已到期保函而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每次申请付款时,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符合甲方要求的税务发票,依法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未依3约提供发票的,甲方可拒绝支付对应价款。四、主体资格及知识产权承诺1、主体资格:乙方应保证其对所供产品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已得到所有者充分的销售授权,并确保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真实有效。若发生授权资质授权时限临近等影响供货的情况,乙方应保证在授权到期前及时提供新的授权文件。2、知识产权:(1)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产品或产品的某一部分是,如有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指示产权的主张,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2)合同价款已包含产品所涉及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费用及税费(如有),如有第三方向甲方主张前述费用或税费的,应由乙方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一切责任。五、供货期限乙方应于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叁个月内供货安装完成。合同签订后由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进行验收。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前,乙方负责对货物承担安保义务。甲方应当在项目完成且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履约验收。六、验收要求(一)质量标准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出厂检验合格证。(二)验收组织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工作,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三)验收程序1、成立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由甲方代表和技术专家组成。2、验收前要编制验收表格。3、验收时双方要按照验收表格逐项验收。4、验收方出具验收报告。5、复杂设备的验收还要包括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和调试、最终验收、培训等伴随服务的验收。如发现质量、环保等问题,乙方应视情况采取更换等方式及时解决直至各项数据符合约定要求。甲方有权对部分设备、材料采用送专业检测部门检测的权利,乙方必须配合并支付检测费用。(四)验收联系方式货到时请联系医院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联系电话:0551-62283067(医学工程处-总院设备),0551-62283614(医学工程处-总院仓储),0551-62284012(医学工程处—南区),0551-62224052(医学工程处-北城),0551-62283039(科研处)。七、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提供产品的使用、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并能独立操作且使用部门签字确认后,甲方应当支付全部货款。八、售后服务(一)厂商对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为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叁年。(二)厂商在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内,免费为甲方提供合同货物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的时间是:每周1小时(工作时间)。(三)厂商保证在合同货物出现故障和缺陷时,或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后48小时内予以答复,如甲方有要求或必要时,厂商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派员至甲方免费维修和提供现场指导。(四)如厂商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3个月仍不能修复有关货物,厂商应提供与该货物同一型号的备用货物。(五)如厂商在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或维修通知后48小时内没有响应、拒绝或没有派员到达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修理或退换货物,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合同货物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厂商承担。5(六)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届满后,如果因合同货物硬件或软件的固有缺陷和瑕疵出现紧急故障和事故,厂商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七)乙方应确保厂商履行上述售后服务义务,若厂商提供的上述售后服务义务存在瑕疵,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八)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施工人员伤亡事故、第三方事故或使甲方、乙方或第三方受损等一切责任及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九、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总金额的2.5%,即¥17375.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柒仟叁佰柒拾伍圆整),收受人为_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形式为口现金、口保函、口电子保险。如乙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若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是保函或电子保险的,在其有效期内未完成项目安装验收的,乙方应当自行给甲方提供新的履约保证金凭证直至项目完成安装验收。2、因乙方未及时提供或替换已到期履约保证金凭证而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3、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凭证退还乙方或乙方账户。十、违约责任(一)如乙方供货期超过合同约定供货期限。如果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2.5%的违约金,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周收取合同金额的0.5%,但误期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总货款的2.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二)乙方供货期内未能交货。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交货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如甲方同意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由此造成的误期违约金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甲方终止合同的,乙方除需按照前款约定支付误期违约金,还需承担甲方重新招投标等产生的全部损失。6(三)乙方交货不符合合同质量标准,乙方必须重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由此造成的误期违约金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四)乙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乙方进行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六)乙方不及时、全面地履行后期服务的,应立即改正,否则,可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每日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要求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七)验收合格后,甲方未能按时提请付款。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八)甲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九)乙方违反廉洁协议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合同执行过程中因服务需要,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或者乙方获取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数据以及患者的个人信息、其他专有信息等,只能由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于甲方提供的任何信息,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及其知悉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签约地点本合同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_签订。十二、合同的终止(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4、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条款。(二)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三、其他(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三)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四)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①)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②向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起诉。(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由乙方完成签字盖章后,提交甲方签字盖章,自双方代表均签字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甲方: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乙方:安徽朴华医疗设备朴华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202435日期:202P联系电话:159224422957附件1配置清单(或装箱清单)序号招标中产品的名称产品的注册证名称注册证号及起止日期品牌产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1图像处理中心(内置冷光源)电子影像处理机国械注进20162062078(2020.07.16-2025.07.15)PENTAX日本EPK-i5000台12电子支气管镜电子支气管内舰镜国械注进20183060378(2023.10.12-2028.10.11)PENTAX日本EB15-J10根13高清医用液晶监视器//Sony中国LMD-2435MC台14一体化台车(进口)1PENTAX日本ENDO-350台15键盘//PENTAX日本OS-A79个16白平衡帽//PENTAX日本OS-A43H个17BNC-BNC线/1PENTAX日本OS-A17根18DVI线/PENTAX日本OS-A78根19水瓶1PENTAX日本OS-H5个110ENDOIMAGE2软件/1PENTAX日本OS-I3套111电容接地线//PENTAX日本OL-Z3根112电源线/1PENTAX日本OS-A105根113保险丝/1PENTAX日本主机定制根214EPK-i5000用户手册(英文)1PENTAX日本D013本115EPK-i5000用户手册(中文)//PENTAX日本C126本116OS-I3用户手册/1PENTAX日本Z912本117EPK-i5000标准配置清单(英文)/1PENTAX日本主机定制本118EPK-i5000标准配置清单(中文)/1PENTAX日本主机定制本119一次性内巍镜清洗刷PENTAX日本CS4010A个110门20一次性内巍镜清洗刷//PENTAX日本CS-C11A个121带有窗口的可重复使用的活检钳1/PENTAX日本KW1811S个122PVE浸泡防护帽//PENTAX日本OE-C9个123钳道口橡胶密封圈1/PENTAX日本OF-B190个1024一次性吸引控制阀(10件)//PENTAX日本0F-B205个125清洗适配器//PENTAX日本OF-B212个126密封圈套装(3件)//PENTAX日本0F-B214个127清洗帽用于设备管道入口(10件)/1PENTAX日本0F-B218个128通风帽//PENTAX日本OF-C5个129咬口//PENTAX日本OF-Z5个130手提箱11PENTAX日本VE-B23个131EB15-J10操作手册(英文)//PENTAX日本S031本132EB15-J10操作手册(中文)//PENTAX日本C102本133再处理手册(英文)/PENTAX日本S043本134再处理手册(中文)1/PENTAX日本C103本135EB15-J10标准配置清单(英文)1/PENTAX日本主机定制本136EB15-J10标准配置清单(中文)11PENTAX日本主机定制本112PENTAXRoom701,291FuminRoad,Shanghaihina200031MEDICALTel:+86-21-6170-1555Fax:+86-21-6170-1655授权书编号:SH-23-739-1生产厂商连带责任承诺书致:安徽省立医院我们宾得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制造商名称)是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机关名称)批准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上海市徐汇区富民路291号701室(制定商地址),制造产品品牌为:PENTAX(宾得)。就贵方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FS340001202310075号001/ZF2023-32-0981的安徽省立医院采购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采购项目,我方现做出以下承诺:(1)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如实响应,且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属实,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义务。(2)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就本次安徽朴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本次投标代理商名称)所投标的产品。我公司就产品的质量及技术服务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于2024年2月6日签署本文件。特此承诺NGI宾得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2024年2月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支气管镜系统 电子影像处理机 电子支气管镜 电子支气管内巍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