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e镇项目设备 直播间设施 基础设施设备及建设标准化生产线采购合同公告(乡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乡宁县商务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64784220231201
二、合同名称:乡宁县昌宁镇乡村e镇项目设备购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0292023AGK00529
四、项目名称:乡宁县昌宁镇乡村e镇项目设备购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乡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乡宁县迎旭街75号政府西院北楼五层
联系方式:13734103089
供应商(乙方):山西至诚万邦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西区7层704号(入驻山西创赢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2023-026号)集群登记
联系方式:1523418762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直播间设施 数量:1.00 单价(元):36305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响应文件规格型号:详见响应文件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基础设施设备及建设标准化生产线 数量:1.00 单价(元):54252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响应文件规格型号:详见响应文件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葡萄酒产业直播间设备 数量:1.00 单价(元):177549.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响应文件规格型号:详见响应文件
标项四 主要标的名称:乡村 e 镇公服中心建设主直播间设备 数量:1.00 单价(元):396551.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响应文件规格型号:详见响应文件
标项五 主要标的名称:乡村 e 镇公服中心建设副直播间设备 数量:1.00 单价(元):192732.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响应文件规格型号:详见响应文件
标项六 主要标的名称:紫砂陶产业直播基地设备 数量:1.00 单价(元):602921.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响应文件规格型号:详见响应文件
标项七 主要标的名称:门头、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及物流中心VI设计制作 数量:1.00 单价(元):310048.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响应文件规格型号:详见响应文件
2.合同金额(元):2585371.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本项目供货时间:2024 年1月31 日前,项目运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24 日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3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乡宁县昌宁镇乡村e镇项目设备购置合同(11NMB164784220231201).pdf
乡宁县昌宁乡村e镇项目合同(设备购置)甲方:乡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乙方:山西至诚万邦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乡宁县昌宁乡村e镇项目设备购置合同甲方:乡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山西至诚万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全面推进乡宁县昌宁乡村e镇培育工作,乙方在甲方组织的乡宁县昌宁乡村e镇项目设备购置公开招标时投标并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乡宁县昌宁乡村e镇项目设备购置二、服务期限本项目供货时间:2024年1月31日前,项目运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4日。三、服务条款乙方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商建〔2022〕58号)、《山西省第二批乡村e镇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期)》(晋商建〔2023〕321号)等文件精神,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如后续省商务厅有新的建设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文件中较高要求的标准完成建设任务。设备购置内容详见“乡宁县昌宁乡村e镇项目(设备部分)明细表四、合作原则1、项目合作遵循“成本合理、高效执行、保证成果”的宗旨,经双方共同努力,高效、优质地完成项目实施;2、合作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都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及该项目的验收标准。五、费用及支付方式本项目中标金额2585371元,全部为乡村e镇财政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山西省乡村e镇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通知》(晋商建函〔2022〕376号)和《关于印发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商建〔2022〕58号)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乡村e镇运营主体要建立项目台账制度,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按照规定使用资金,按资金性质分别核算,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工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1、资金支付方式:甲方资金拨付根据省商务厅乡村e镇专项资金的拨付进度和乙方项目完成进度组织验收、检查合格后,进行统一调配拨付。实际项目资金以商务厅拨付数额为限。(1)合同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省商务厅资金到位情况,及时按中标金额的30%向乙方支付项目启动资金,用于开展项目建设启动工作;(2)项目建设和服务内容完成60%后,甲方根据供货进度和乙方提交的货物清单逐次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评审,评审通过后,依据审计结果,甲方向乙方拨付相应的款项,直至拨付的实际金额达到中标金额的80%;(3)项目建设和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后,由省商务厅组织专家或第三方评估机构验收,绩效评价合格或验收报告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除质保金外的剩余款项;(4)项目质保金为中标金额的5%,乙方运营期满后,经省商务厅组织专家或第三方评估机构验收,绩效评价合格或验收报告合格,根据运营情况,甲方向乙方支付质保金。2、乙方收款账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山西至诚万邦科技有限公司账号:141141240013002420706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行号:301161000061纳税人识别号:91140105MA0KBUR922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负责根据乡村e镇相关文件精神,协调项目所需的场地,保证乙方项目建设场地的需要;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相关审批服务及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必备的政府批准文件;3、甲方配合乙方整合社会资源,协助乙方完成项目实施;4、甲方有权对乙方采购设备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和指导,在乙方未如约完成工作时,对乙方提出限期整改通知;5、甲方可委派第三方机构负责本合同相关合作内容的对接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甲方综合协调本县相关部门促进各项关联工作顺利推进;6、如因乙方阶段性项目没有通过甲方验收,影响下一阶段项目建设,导致工期延长,属乙方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根据省商务厅相关文件精神制定该项目实施方案,报请甲方同意后,严格按照方案内容完成项目采购工作;2、在合同签订后,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项目进度和阶段性目标;3、乙方负责提供项目实施过程及验收阶段的相关材料;4、乙方按商务部门要求,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报表和相关材料。七、保障措施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双方应及时会商项目实施计划和相关补充协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2、双方各自成立项目小组,定期共同召开工作交流会,协调项目的推进落实;3、双方各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本合同的实施指导、检查和督促。八、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商建〔2022〕58号)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和运营,如建设成果未达到验收标准即不合格,乙方应按照整改时限要求立即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2、甲方如在合同期间对上述项目成果提出重大变更,甚至原始资料、数据有重大变动,有可能导致乙方对项目做出重大修改甚至返工时,对于可能超出约定提交项目成果时间,双方协商适当延期;对因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需另行增加费用,双方协商解决;3、乙方对项目成果质量负责,若出现质量问题,且属乙方造成的,应予以整改。若甲方或相关承办单位未提供必要的配合、支持或配合不力,影响项目效果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商顺延建设工期;4、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采购任务,并通过上级部门验收合格,甲方无故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完全清楚并理解甲方财政审批的流程,因财政拨付等原因导致甲方迟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5、在协议正常履行期间,任何一方皆不能任意中止或不履行合约,否则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6、甲方支付乙方的项目资金,乙方必须用作乡宁县昌宁乡村e镇项目建设,不得私自挪用。否则,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外,甲方有权将违法行为移送相关部门处理;7、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成立监督验收小组,依据乙方提供的阶段性工作计划和验收申请,及时对乙方的相关工作组织监督验收。如果乙方实施项目标准不符合乡村e镇建设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如整改仍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扣除不合格项相关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8、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在建设期内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如未按期完成,甲方有权扣除延误项目的1%的违约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误除外),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九、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诉讼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相关补充协议及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全部条款只对合同方有效,不得作为其他使用,不得发布于任何公开媒体;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章):乡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乙方(章):山西至诚万邦科技有限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电话:本合同的签署地:乡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合同签署日期:2023年12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乡村e镇项目设备 直播间设施 基础设施设备及建设标准化生产线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