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防汛排涝装备 排水车车载特种设备采购合同公告(贵阳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52019925519557680148992024000421
二、合同名称:防汛排涝装备(多功能排水抢救险车)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YLZB2023/165号
四、项目名称:防汛排涝装备(多功能排水抢救险车)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贵阳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市府路40号
联系方式:85810890
供应商(乙方):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1387481040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5000方排水车底盘 数量:1.00 单价(元):31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5000方排水车车载特种设备 数量:1.00 单价(元):108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4000方排水车底盘 数量:1.00 单价(元):35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标项四 主要标的名称:4000方排水车车载特种设备 数量:1.00 单价(元):102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标项五 主要标的名称:2000方排水车底盘 数量:3.00 单价(元):18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标项六 主要标的名称:2000方排水车车载特种设备 数量:3.00 单价(元):4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标项七 主要标的名称:1000方排水车底盘 数量:4.00 单价(元):1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标项八 主要标的名称:1000方排水车车载特种设备 数量:4.00 单价(元):32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618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贵阳市,2024年3月7日起至2024年4月5日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3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协议书.pdf
防汛排涝装备(多功能排水抢救险车)采购专用条款.pdf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采购人:贵阳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供应商: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防汛排涝装备(多功能排水抢救险车)采购项目序列号:P52010020240000PX签订时间:2024年03月07日12说明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试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三、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3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采购人(简称甲方):贵阳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供应商(简称乙方):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防汛排涝装备(多功能排水抢救险车)采购项目(项目序列号:P52010020240000PX)的(公开招标)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41、项目名称:防汛排涝装备(多功能排水抢救险车)采购2、项目序列号:P52010020240000PX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项目内容:防汛排涝装备(多功能排水抢救险车)采购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二、供货期期限本合同从2024年03月07日起至2024年04月05日止。三、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招标/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2)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通知);(3)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响应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清单:(9)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5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合同协议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分项报价表;(9)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10)相关服务计划;(11)其他合同文件。五、合同金额(中标价)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陆佰壹拾捌万元(小写¥6180000.00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六、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陆拾壹万捌仟元整(小写¥618000.006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乙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的,甲方除了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外,同时可不予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03月07日订立。八、订立地点本合同在(贵阳市南明区市府路40号)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订立。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甲乙双方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十一、其它本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本合同应在法定时限内,双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7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20100429251304H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288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市府路40号,号邮政编码:550002邮政编码:410006法定代表人:严春林法定代表人:虞小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851-85846824电话:18670097271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贵阳市市政工程服务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8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20100429251304H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288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市府路40号邮政编码:550002邮政编码:410006法定代表人:严春林法定代表人:虞小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851-85846824电话:18670097271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贵阳市市政工程服务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中心,司长沙市银盆岭支行账号:2402002609008906648账号:5924587695999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合法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1.3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第2条包装、运输和交付2.1包装2.1.1卖方应对合同材料进行妥善包装。包装应采取防潮、防10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材料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2.2运输2.2.1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材料运输。2.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材料预计启运前,将合同材料名称、装运材料数量、重量、体积(用m3表示)、合同材料单价、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材料在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2.3交付2.3.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2.3.2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第3条货物检验和验收3.1合同材料交付前,卖方应对其进行全面检验,并在交付合同材料时向买方提交合同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3.2合同材料交付后,买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安排对合同材料的规格、质量等进行检验,检验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一种方式进行:11(1)由买方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2)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3.3若合同约定了合同材料的最低质量标准,且合同材料经检验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最低质量标准的,视为合同材料符合质量标准,买方应验收合同材料,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3.4合同材料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3.5合同材料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材料应承担的保证责任。第4条质量保证期4.1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自合同设备/材料验收之日起算。4.2除非因买方使用不当,合同设备/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对合同设备/材料进行修补和退换。更换的合同设备/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4.3质量保证期届满且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质量保证期内义务后,买方应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5.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细节,合同当事人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部分约定。12第6条履约担保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提交的时间等。第7条不可抗力7.1如果供应商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应商或采购人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7.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第9条节能环保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禁止交易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设备及材料,禁13止交易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及材料。第10条合同解除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11.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11.2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1.3如必须对本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12条争议的解决12.1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412.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2.3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第13条违约责任13.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3.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13.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14条其他15合同当事人双方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16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服务项目的内容、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款,但除通用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条款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一、采购人名称和地址名称:贵阳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市府路40号二、供应商名称和地址名称: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288号三、清单明细编号采购货物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产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15000方排水车底盘台1310000310000湖北省十堰市东风牌DFH1180EX8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25000方排水车车载特种设备套110800001080000湖南省长沙市中联牌ZBH5180XXHDHE6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34000方排水车底盘台1350000350000湖北省十堰市东风牌DFH1180EX8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44000方排水车车载特种设备套110200001020000湖南省长沙市中联牌ZBH5160TPSDFE6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52000方排水车底盘台3180000540000湖北省襄阳市东风牌EQ1075SJ3CDF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62000方排水车车载特种设备套34000001200000湖南省长沙市中联牌ZBH5060XXHEQE6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71000方排水车底盘台4100000400000湖北省襄阳市东风牌EQ1045SJ3CDF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81000方排水车车载特种设备套43200001280000湖南省长沙市中联牌ZBH5040XXHEQE6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壹拾捌万元整(¥61800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壹拾捌万元整(¥61800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壹拾捌万元整(¥61800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壹拾捌万元整(¥61800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壹拾捌万元整(¥61800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壹拾捌万元整(¥61800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壹拾捌万元整(¥61800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壹拾捌万元整(¥61800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壹拾捌万元整(¥61800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壹拾捌万元整(¥6180000.00)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加装部分5000方排水车ZBH5180XXHDHE6一、喷字涂装:标配涂装;二、配置:带渣浆泵装置;带升降照明装置三、其他要求:1.单泵配置排水管长度:20m/根(每个水泵配3根)2.倒车雷达:中间及两边共不少于3个探头,测量精度0.1m;测量角度:±30°;数码显示并声音报警。3.一级防雷装置:防雷等级为一类,具备后备保护断路器。4.智慧指挥系统:手机APP能收到设备定位、设备当前运行状态,设备保养维护时间计时。5.驾驶室≥3人。6.车辆彩色视频后视系统:所投车辆后部配置有摄像头,驾驶室内装有彩色显示屏。倒车时可以清晰地看到车后面情况,防止碰撞。7.长排警灯喊话器:装黄色长排警灯。4000方排水车ZBH5160TPSDFE6一、喷字涂装:标配涂装;二、配置:带升降照明装置;三、其他要求:1.单泵配置排水管长度:20m/根(每个水泵配3根)2.倒车雷达:中间及两边共不少于3个探头,测量精度0.1m;测量角度:±30°;数码显示并声音报警。3.加装一级防雷装置:防雷等级为一类,具备后备保护断路器。4.智慧指挥系统:手机APP能收到设备定位、设备当前运行状态,设备保养维护时间计时。5.驾驶室≥3人。6.车辆彩色视频后视系统:所投车辆后部配置有摄像头,驾驶室内装有彩色显示屏。倒车时可以清晰地看到车后面情况,防止碰撞。7.长排警灯喊话器:装黄色长排警灯。2000方排水车ZBH5060XXHEQE6一、喷字涂装:标配涂装;二、配置:带升降照明装置;三、其他要求:1.单泵配置排水管长度:20m/根(每个水泵配3根)2.倒车雷达:中间及两边共不少于3个探头,测量精度0.1m;测量角度:±30°;数码显示并声音报警。3.加装一级防雷装置:防雷等级为一类,具备后备保护断路器。4.智慧指挥系统:手机APP能收到设备定位、设备当前运行状态,设备保养维护时间计时。5.驾驶室≥3人。6.车辆彩色视频后视系统:所投车辆后部配置有摄像头,驾驶室内装有彩色显示屏。倒车时可以清晰地看到车后面情况,防止碰撞。7.长排警灯喊话器:装黄色长排警灯。1000方排水车ZBH5040XXHEQE6一、喷字涂装:标配涂装;二、配置:带升降照明装置;三、其他要求:1.单泵配置排水管长度:20m/根(每个水泵配3根)2.倒车雷达:中间及两边共不少于3个探头,测量精度0.1m;测量角度:±30°;数码显示并声音报警。3.加装一级防雷装置:防雷等级为一类,具备后备保护断路器。4.智慧指挥系统:手机APP能收到设备定位、设备当前运行状态,设备保养维护时间计时。5.驾驶室≥2人。6.车辆彩色视频后视系统:所投车辆后部配置有摄像头,驾驶室内装有彩色显示屏。倒车时可以清晰地看到车后面情况,防止碰撞。7.长排警灯喊话器:装黄色长排警灯。四、质量及验收标准(一)交货车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采购文件和投标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二)交货车辆必须是近期生产的全新车辆(包括所有零部件、配件、专用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无漏油、漏水现象,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车架号、出厂批号一致。所有随车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中标供应商将车辆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随车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三)所有交货车辆的里程数不得超过供货运输距离外100公里。在满足以上条件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发出请求验收的函后,由采购人根据要求组织验收,验收时需着重对水泵流量、扬程等重要指标进行现场测试。经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四)双方就产品质量产生异议,协商不成时,应当申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直接授权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授权的、对争议产品有质量检验、鉴定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鉴定机构进行产品质量检验、鉴定。(五)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后,整车及车载特种设备质保5年,提供5年免费道路救援。五、售后服务(一)按照国家三包法保证售后,供应商须保证以合理的价格提供备件和保养服务,升级技术支持;(二)车辆、总成、附件及零部件生产厂或投标人要按购置的车辆数为采购人提供完整的用户使用手册、维修手册。(三)到货后,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进行车辆上牌事宜。(四)供应商对其产品的使用操作和维护保养尽培训义务,提供免费培训服务,确保作业人员正常使用操作。(五)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电话咨询: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六)质保期外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车辆到货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七、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八、违约责任(一)乙方迟延履行交货义务,需承担甲方已支付货款万分之五/日的违约金;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售后服务,并有权要求甲方停止产品使用。(二)甲方未按本合同及附件约定履约,由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甲方选择非标配加装特殊配置、特殊涂装的产品,电动、天然气底盘产品,其他非常规品种底盘及规格产品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产品金额的20%作为定金。因甲方原因取消购买的,该定金乙方不予以退还,作为甲方取消购买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如该定金仍不能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将损失另行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经乙方催告后30日内,甲方仍不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可以收回产品。(四)乙方签订合同后若未能按甲方要求供货,甲方有权扣除已供货货款,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且将为向相关政府采购平台通报该成交供应商失信行为,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五)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作出的承诺,均将在合同条款中体现,若乙方无法按照投标时承诺事项进行履约的,采购人有权拒支付后期货款及解除合同,并追偿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甲方还将上报财政,若经财政部门认定供应商为虚假应标、恶意竞争的,乙方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九、解决争议方式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审理。十、其他(一)本合同金额包含货物、备品备件、工具、手册、软件功能实现、上牌、培训等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以及与运输、装卸、验收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二)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和其他增加、变更、减少乙方权利义务的文件必须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后方具有法律效力,否则不予认可;合同、附件、补充协议、文件所有条款文字、数字更改、涂划必须在更改、涂划处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后方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双方不予认可。(三)如未对配置作出特别说明,按乙方出厂时的标准配置交货。(四)对底盘车、副发动机质保保养,按照底盘车、副发动机生产厂家规定到其服务站进行维修处理。(五)甲方所支付的货款必须汇入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指定开户银行和帐号,否则乙方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六)双方共同约定本合同项下文件、发票、收据、权证及相关司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开庭传票、诉讼材料、裁定书、判决书等)的送达以甲方在本合同签字栏中提供的信息为准。(七)乙方在乙方处将车载信息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作为产品的一部分交付给甲方。甲方知悉并认可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已加装车载信息系统,并且同意乙方通过车载信息系统对本合同项下的产品进行信息化管理。(八)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拆卸、损坏车载信息系统;如有违反,由此造成的设备故障与产品损失概由甲方承担。(九)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只能在中国境内使用,甲方不得再次转卖或转移至其他国家使用。(十)产品及运输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甲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及帐号、单位税号、地址、电话号码在甲方信息栏中写明,需注册上户的产品,甲方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各方当事人签章(自然人签字,法人或其它组织盖章)后生效。使用电子签约平台签约的,自双方加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之日起生效。备注:甲方认可乙方单方面使用电子签约平台加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合同的法律效力。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当事人对合同及所有附件的所有条款均无疑议;乙方提请甲方注意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并均已向甲方释明,甲方已完全理解和认可。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20100429251304H,91430100591016740G地址:,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市府路40号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林语路288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贵阳市工行中西支行,浦发银行长沙麓谷科技支行账号:2402002609008906648账号:6615007880100000000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汛排涝装备 排水车车载特种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