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遗迹保护监测示范采购合同公告(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管理处2024)



一、合同编号:[350582]FJDL[GK]2023014-1

二、合同名称:2023-2025年遗迹保护监测示范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350582]FJDL[GK]2023014-1

四、项目名称:2023-2025年遗迹保护监测示范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地址:晋江市深沪镇华峰村三柱路122号
联系方式:0595-85289038
供应商(乙方):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地址:厦门市大学路178号
联系方式:181500851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3-2025年遗迹保护监测示范项目
1(项)
¥1,787,000.00
¥1,787,000.00
一、工作内容:1.水文动力状况监测在深沪湾及周边海域布设1个座底的水文泥沙观测站,开展海流、含沙量、波浪等项目的观测,观测周期≥12个月,了解周边的水动力变化情况。2.地形地貌变化监测进行不少于4次/年(春夏秋冬4季)的海底古森林遗迹出露情况调查,揭示海底地形地貌变化对古森林的外观形态和出露范围的影响,采用无人机获取整体的地貌变化。3.保护装置设计研制安装及改进在原址保护的基础上,设计两套海底古森林遗迹保护装置,选取2处古森林遗迹进行应用,并对已有的一套海底古森林遗迹的保护装置进行适应性改进,了解不同季节、不同环境变化下古森林遗迹保护装置的冲淤变化情况。根据出露程度定制保护装置尺寸,防浪主材拟选用高强度耐冲击材料,保护装置安装前对古植物遗迹表面进行清洁,减少生物附着对植物表面的伤害。4、选取不少于2处古森林遗迹进行三维初步建模,获取三维影像特征;二、进度要求:项目实施年限、起止时间:2024年2月-2025年12月。(1)2024年2月—2024年6月,调研相关保护技术、监测技术,选取不少于2处古森林遗迹进行三维初步建模;(2)2024年6月—2025年12月,进行水动力观测,分季节监测地形地貌变化情况;(3)2024年10月—2025年12月,设计两套海底古森林遗迹的保护装置并安装,完成一处古森林遗迹的适应性改进.三、成果要求:1.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编制并提交《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保护监测实施方案》。2.完成保护装置设计,选取2处古森林遗迹进行应用,并对已有的一套保护装置进行适应性改进。3.阶段性成果材料。根据项目跟踪监测和工作实施情况,汇总分析现场和实验室获取的数据、资料并进行评价,出具阶段性工作报告、技术分析报告和监测成果报告等阶段性成果材料,且每半年提供一期《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保护监测工作简报》。4.中期评估成果材料。于2024年10月提供项目中期监测成果——《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保护监测报告》。

合同金额: 1,787,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捌万柒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3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福建省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具体以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3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2024年03月11日

合同编号:[350582]FJDL[GK]2023014-1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住所地:晋江市深沪镇华峰村三柱路122号联系人:王振联系电话:0595-85289038传真:电子邮箱:shwbhq@163.com乙方: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住所地:厦门市大学路178号联系人:胡毅联系电话:18150085156传真:电子邮箱:huyi@tio.org.cn乙方:河北菲隆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智兴路277号联系人:葛新联系电话:15630555635传真:电子邮箱:11777568@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582]FJDL[GK]2023014-1的2023-2025年遗迹保护监测示范项目(二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第1页-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1,787,000.00品目编码C19990000品目名称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采购标的2023-2025年遗迹保护监测示范项目服务时间(单位)2024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服务范围水文动力状况监测;地形地貌变化监测;保护装置设计研制安装及改进;2处古森林遗迹进行三维初步建模;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写及评审。水文动力状况监测;地形地貌变化监测;保护装置设计研制安装及改进;2处古森林遗迹进行三维初步建模;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写及评审。水文动力状况监测;地形地貌变化监测;保护装置设计研制安装及改进;2处古森林遗迹进行三维初步建模;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写及评审。服务要求在深沪湾及周边海域布设1个座底的水文泥沙观测站,开展海流、含沙量、波浪等项目的观测,观测周期≥12个月,了解周边的水动力变化情况。进行不少于4次/年(春夏秋冬4季至少各1次)的海底古森林遗迹出露情况调查,揭示海底地形地貌变化对古森林的外观形态和出露范围的影响,采用无人机获取整体的地貌变化。在原址保护的基础上,设计2套海底古森林遗迹保护装置,选取2处古森林遗迹进行应用,并对已有的1套海底古森林遗迹的保护装置进行适应性改进,了解不同季节、不同环境变化下古森林遗迹保护装置的冲淤变化情况。根据出露程度定制保护装置尺寸,防浪主材拟选用高强度耐冲击材料,保护装置安装前对古植物遗迹表面进行清洁,减少生物附着对植物表面的伤害选取不少于2处古森林遗迹进行三维初步建模,获取三维影像特征。针对地形地貌变化、水文动力数据以及保护装置进行综合分析。在深沪湾及周边海域布设1个座底的水文泥沙观测站,开展海流、含沙量、波浪等项目的观测,观测周期≥12个月,了解周边的水动力变化情况。进行不少于4次/年(春夏秋冬4季至少各1次)的海底古森林遗迹出露情况调查,揭示海底地形地貌变化对古森林的外观形态和出露范围的影响,采用无人机获取整体的地貌变化。在原址保护的基础上,设计2套海底古森林遗迹保护装置,选取2处古森林遗迹进行应用,并对已有的1套海底古森林遗迹的保护装置进行适应性改进,了解不同季节、不同环境变化下古森林遗迹保护装置的冲淤变化情况。根据出露程度定制保护装置尺寸,防浪主材拟选用高强度耐冲击材料,保护装置安装前对古植物遗迹表面进行清洁,减少生物附着对植物表面的伤害选取不少于2处古森林遗迹进行三维初步建模,获取三维影像特征。针对地形地貌变化、水文动力数据以及保护装置进行综合分析。在深沪湾及周边海域布设1个座底的水文泥沙观测站,开展海流、含沙量、波浪等项目的观测,观测周期≥12个月,了解周边的水动力变化情况。进行不少于4次/年(春夏秋冬4季至少各1次)的海底古森林遗迹出露情况调查,揭示海底地形地貌变化对古森林的外观形态和出露范围的影响,采用无人机获取整体的地貌变化。在原址保护的基础上,设计2套海底古森林遗迹保护装置,选取2处古森林遗迹进行应用,并对已有的1套海底古森林遗迹的保护装置进行适应性改进,了解不同季节、不同环境变化下古森林遗迹保护装置的冲淤变化情况。根据出露程度定制保护装置尺寸,防浪主材拟选用高强度耐冲击材料,保护装置安装前对古植物遗迹表面进行清洁,减少生物附着对植物表面的伤害选取不少于2处古森林遗迹进行三维初步建模,获取三维影像特征。针对地形地貌变化、水文动力数据以及保护装置进行综合分析。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合同、《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海洋调查规范》(GB/T12763-2007)、《海洋监测技术规程》(HY/T147-2013)及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满足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合同、《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海洋调查规范》(GB/T12763-2007)、《海洋监测技术规程》(HY/T147-2013)及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满足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合同、《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海洋调查规范》(GB/T12763-2007)、《海洋监测技术规程》(HY/T147-2013)及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捌万柒仟元整(¥1,787,000.00)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壹佰柒拾捌万柒仟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无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2023-2025年遗迹保护监测示范项目(二次)4.2服务范围:水文动力状况监测;地形地貌变化监测;保护装置设计研制安装及改进;2处古森林遗迹进行三维初步建模;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写及评审。-第2页-4.3服务地点:福建省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具体以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准。4.4服务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30日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完成合同约定内容5.2服务内容: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报告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主要工作内容和成果如下:一、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牵头方)负责:1负责整个项目的调查、项目施工和报告编写等内容;2观测水文动力状况,监测海底地形地貌变化情况;3选取不少于2处古森林遗迹进行三维初步建模;4提交《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保护监测示范项目报告》,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1份;5检查成员方的研发质量,对不符合约定的事项提出整改意见,满足进度条件下按合同规定按期向成员方支付对应的合同价款;6对成员方提交的成果进行接收和验收。二、河北菲隆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成员方)负责:1承担古森林遗迹保护罩的研制、安装和改进工作;2承担水文泥沙数值模拟工作;3承担有关保护罩设计研制的研讨工作(若有);4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以及牵头方的要求进行调查研究辅助工作;5接受牵头方检查监督,对牵头方提出的不符合约定事项进行整改,需要补充改进进行完善或验证的,成员方自费进行补充改进;6派遣的成员方人员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执业水平,胜任现场工作,在调查时杜绝违规操作;7成员方在施工过程中,接受和服从牵头方人员的管理和协调,接受项目负责人的指令。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详见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2)服务人员组成:详见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详见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第3页-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5.4.3其他要求:无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本项目实施周期为21个月,视甲方单位到款情况分两个阶段执行:2024年3月-2025年3月;2025年4月-2025年12月第一阶段:1.2024年3月—2024年4月,调研相关保护技术、监测技术;合同签订一个月内编制并提交《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保护监测实施方案》;2.2024年3月—2025年3月,进行水动力观测,分季节监测地形地貌变化情况;3.2024年10月—2025年3月,设计两套海底古森林遗迹的保护装置并安装,完成一处古森林遗迹的适应性改进。4.2024年10月—2025年3月,选取不少于2处古森林遗迹进行三维初步建模5.2024年12月提供项目中期监测成果——《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保护监测报告》;第二阶段:1.2025年4月—2025年10月,进行水动力观测,分季节监测地形地貌变化情况;2.2025年4月—2025年10月,对保护装置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适应性改进。3.2025年4月—2025年12月,撰写相关报告与论文。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王振为联系人,联系方式0595-85289038,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2024年03月31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甲方在第二阶段的付款情况根据该项目的资助方(基金会)的资金到位情况拨付,如果第二阶段资助方无资金到位,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第4页-8.1乙方委派胡毅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8150085156,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等要求开展合同及招投标文件所列内容相一致的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无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893,500.002024-03-31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乙方编制并提交《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保护监测实施方案》,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2536,100.002025-10-31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提交成果(送审稿)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3357,400.002025-12-31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成果经修改完善、专家组同意形成报批稿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十、履约保证金无十一、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至合同要求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为止。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无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第5页-(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无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三十日以上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无(4)其他违约情形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中标人支付。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应退还采购人已预付款项(若有),中标人已开始服务工作的,相关服务费不予支付,采购人还有权对因中标人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追偿。3)中标人在服务期间,须加强安全责任管理,遵守安全作业规范,若发生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4)中标人逾期交付、或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关服务内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另行聘请他人接替中标人的服务工作,相关费用从中标人的服务费中扣除;中标人还应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5)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签订用工合同,并按规定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的劳动保险,按时支付劳动工资;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或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中标人承担。6)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有分包或转包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7)情形一:中标后,因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或其他客观因素等。下同),造成不能签订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签订合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不能签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相关责任,本项目依法重新招标或终止。情形二:若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为本项目已付出的经采购人认可的工作等所产生的费用,采购人按实支付。-第6页-8)其他违约行为。如中标人违约行为构成犯罪的,除合同约定的处罚以外,将移交司法机关。9)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发出书面通知书后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中直接扣除)。10)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责任外,还应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支出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用、诉讼保全费用、保函费用、鉴定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无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肆份;副本零份,无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融资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使用及款项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17.6.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上所留通讯地址、为甲乙双方书面函件的送达地址。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双方因纠纷发生诉讼期间,双方关于本协议的相关通知、法院寄送的全部诉讼文书、通知、材料等,应当按照送达地址发出。17.6.2甲方按照进度完成情况拨付给乙方(牵头方),其中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乙方牵头方)占60%,河北菲隆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成员方)占40%,具体对乙方(成员方)的拨款进度由乙方(牵头方)根据项目进度支付。-第7页-17.6.3由乙方(牵头方)根据项目到款开具对应发票给甲方,乙方(成员方)根据乙方(牵头方)的项目到款拨付情况开具发票给乙方(牵头方)。十八、合同附件无甲方(采购人):福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苏文伟纳税人识别号:12350582764083336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支行账号:1408012109022105112乙方(中标或成交人):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蔡锋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26603052N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城建支行账号:4100020709024905553乙方(中标或成交人):河北菲隆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田杨纳税人识别号:91130609MA0D0W137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水支行账号:0409016009300324082签订地点:福建省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具体以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准。签订日期:2024年03月10日-第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遗迹保护监测示范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