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高质量发展表彰大会金牌 高质量采购合同公告(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人民政府2024)
2023年度横山桥镇高质量发展表彰大会金牌采购项目合同
一、合同编号:JSZC-320412-SYZB-C2024-0007001
二、合同名称:2023年度横山桥镇高质量发展表彰大会金牌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等、如有) :JSZC-320412-SYZB-C2024-0007
四、项目名称:2023年度横山桥镇高质量发展表彰大会金牌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常州市经开区横山桥镇华喜路1号
联系方式:18932398000
供应商(乙方):上海造币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17号
联系方式:185165921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2023年度横山桥镇高质量发展表彰大会金牌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奖章制作:纳税超亿奖如意金章为中国传统如意外形,如意头部图案文字为“纳税超亿奖”及年份成色信息。突出贡献奖金章,正面图案为“突出贡献奖”及年份,背面为横山桥纹饰,奖牌需可挂戴。发展先锋奖金章、备检品金章,正面图案为“发展先锋奖”及年份,背面为横山桥纹饰,奖牌需可挂戴。图案展现横山桥特色,展现横山桥镇发展定位。 2.要求黄金标志成色不低于99.99%、重量符合正公差标准。 3.标志形状突出、清晰、表面光亮、立体感强。
联系方式:18516592158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18.68 元
合同金额:118.677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2-08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合同】20240227横山桥.pdf
2023年度横山桥镇高质量发展大会金牌采购合同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人民政府合同编号: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上海造币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合同时间:2024年月日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产品:2023年度横山桥镇高质量发展大会金牌采购项目,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磋商响应文件。第二条合同价格签约合同总价(人民币,下同):壹佰壹拾捌万陆仟柒佰柒拾元整元(小写1186770.00)。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和服务的供货、包装、运输、保险、管理、维护、劳务、培训、验收、办公设备、设备、工具、耗材、运送工具及耗材、利润、风险、税金、模具费、包装费、设计费、制造费、检测费、黄金原料、加工费用和外包装盒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货物和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JSZC-320412-SYZB-C2024-0007)(2)乙方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3.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七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将货物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甲方指定。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配置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4.货物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标准不一致的,以标准要求高的为准)。甲乙双方应在货物送达后的1个工作日内进行运行效果验收,在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检验标准供甲方确认,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将记录提供给甲方。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检验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检验直至合格为止。甲方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第八条合同款结算及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结算原则:按实结算。4.如设计变更,增加的设备在清单中有的,按磋商时的报价执行,若增加的设备在清单中没有的,结算时参照相似设备的磋商报价,双方协商解决。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黄金原料款10%作为预付款,剩余合同款在甲方收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由乙方提供全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九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3.本项目免费保修期为1年。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十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货物超过10天(含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生效。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生效。4.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6.乙方有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应当赔偿甲方所有损失。7.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四条质量问题或缺陷的索赔乙方交付货物后,甲方发现货物的质量与合同内容不符或证实货物存在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3日内到甲方处,商量解决货物质量或缺陷问题。若乙方未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损失以及扩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全部货物,返还所有货款,并有权按照合同总额5%标准向乙方主张违约金;或者有权安排第三方解决货物质量或缺陷问题,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在应付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并有权按照合同总额5%标准向乙方主张违约金。若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甲方因主张上述权利而支出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保函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3.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十六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磋商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见证方仅对甲乙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事实进行见证,不代表任何承诺或保证,该合同的履行等相关情况均与见证方无任何关系。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人民政府乙方:上海造币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17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52900000传真:62049588传真:,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上海市中山支行帐号:100124012901697737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质量发展表彰大会金牌 高质量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