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液氧和医用气体 医用液氧 瓶装医用氧 液氮 高纯氮气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省中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11N47000412920245001
二、合同名称:浙江省中医院西溪院区2024年度液氧和医用气体供应项目(重新招标)合同
三、项目编号:HSZB-2024-014-2
四、项目名称:浙江省中医院西溪院区2024年度液氧和医用气体供应项目(重新招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中医院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邮电路54号
联系方式:87070502
供应商(乙方):建德市横山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建德市寿昌镇横山路133号
联系方式:1862685667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浙江省中医院西溪院区2024年度液氧和医用气体供应项目(重新招标) 数量:1.00 单价(元):7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7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浙江省中医院西溪院区,1、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0天内完成液氧储罐供货和安装。2、液氧、医用瓶装气体分批次供货,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3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西溪院区2024年度液氧和医用气体供应合同(正式).pdf
浙江省中医院西溪院区2024年度液氧和医用气体供应合同甲方:浙江省中医院乙方:建德市横山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根据2024年2月20日浙江省中医院西溪院区2024年度液氧和医用气体供应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HSZB-2024-014-2)的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通知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一、合同的组成双方补充协议、合同文本、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澄清及询标答复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有相矛盾之处,以时间后者为准。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询标纪要)如有负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则无条件按招标文件执行。二、合同的内容浙江省中医院西溪院区2023年度液氧和医用瓶装气体采购、配送以及液氧罐等配套设施设备提供,具体如下:1.乙方负责合同内的储罐液氧供应。2.乙方负责合同内瓶装医用气体(瓶装医用氧(4L、10L、40L)、食品级二氧化碳、液氮、高纯氮气、氩气、标准气体等气体)供应。3.乙方提供2个5000升医用液氧罐为主,2组汇流排为辅的医用氧气中心供氧设施和分散供氧、供气体系,并协助建设完整的安全防护体系,负责进行日常的特种设备管理。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暂定金额(中标金额):人民币陆拾陆万零陆佰贰拾元整(RMB660,20.00)详见合同附件1。本项目为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合同的综合单价包括:货物费、运输费、装卸费、配套设备安装调试使用费、检验验收费、年检费、利润、税金、其他需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相关费用等。“相关费用”指虽未明确而项目实施中必须考虑的费用,如:风险费、政府及主管部门规定的费用,招标文件中合理隐第1页共8页含的其他伴随服务费用,乙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医用气体的综台单价中,合同执行中不予另增支付。2.付款方式:本项目为分批次供货采购项目,单价合同、按实结算,每月发生的实际金额在下月支付。四、合同期、供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合同期:1年,自2024年2月27日至2025年2月26日止。合同期内,累计结算至本项目预算金额(70万元)或合同期满后本合同履行完毕,以先到为准。2.交货期:2.1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0天内完成液氧储罐供货和安装。2.2液氧、医用瓶装气体分批次供货,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确保每次供货完毕时甲方的液氧储存罐处于饱和状态。2.3如有紧急需求,乙方按甲方要求随时供货,接到甲方应急供货电话后,于4小时内将满足应急供货量的医用气体送达指定地点,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不间断的持续供给。如系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止供气,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台3.交货地点:浙江省中医院西溪院区指定地点。五、货物验收甲乙双方共同参与进行验收。4.1甲方如果发现乙方供气数量不足或有质量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根据合同及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4.2如对医用气体的品质有疑义,将医用气体送至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检测,如经检测不能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乙方无条件更换医用气体,并承担相应责任。不管检测合格与否检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五、质量保证1.液氧及医用瓶装气体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以及各类气体的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每车医用气体出厂,必须按国家药品质量标准进行全检。气瓶完全由乙方提供并供甲方使用,每个气瓶都应贴有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品名、企业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第2页共8页气体数量、压力、执行标准等。2.乙方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3.乙方确定专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和供货管理。4.必须适用于各种特定的医疗环境使用的特性和使用要求。5.中心供氧设施、医用氧气及其他气体的质量及安全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具体符合以下标准:GB50030-2013《氧气站设计规范》、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50751-2012《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8982-2009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等技术规范。中心供氧设施纳入特种设备管理,需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并按规定定期检验;医用氧气产品应取得注册证。六、技术资料1.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液氧及医用气体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七、其他要求1.乙方负责整套液氧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内部清洗工作;负责安装液氧监同控系统,发生故障、报警等情况通过电话指导等方式排除故障,必要时到场,时间不超过2小时,提供设备的范围为整个液氧站及其附属设备,责任分界点为液氧站管道进入医院地下管网处。2.乙方按照国家规范办理好压力容器使用证,提供合同期内的维护、年检和保养。3.乙方负责压力表安全阀的校验、人员培训,制度编写等相关事项4.设备日常操作由甲方自行负责。5.乙方提供安全咨询、设备操作培训等协助八、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内容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九、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内容,应由乙方直接供应,原则上不得转让他人供应;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内容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第3页共8页2.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货款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交甲方。十、售后服务1.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质量问题。2.由于甲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货物短缺、损坏,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保证及时给予补齐。3.伴随服务缺陷视作产品质量缺陷和逾期交货。4.在甲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乙方按已交货部分应负的产品质量责任。5.由于乙方供应的医用气体质量问题造成医疗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十一、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医用气体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以及清单一并交予甲方。3.医用气体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十二、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及时交货或其它非甲方原因引起验收交付延迟的,由乙方支付每次2000元的违约金。同类事故达到两次及以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所交的医用气体的品种、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医用气体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医用气体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4页共8页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壹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3.乙方提供的配套设备详见附件2。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日期:2/第5页共8页合同附件1:液氧及医用瓶装气体价格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暂定年用量综合单价(元)金额(元)1医用液氧横山气体(液态)液氧储罐立方37514505437502瓶装医用氧(40L)横山气体(气态)40L瓶瓶305516503瓶装医用氧(10L)横山气体(气态)10L瓶瓶504522504瓶装医用氧(4L)横山气体(气态)4L瓶瓶2300451035005食品级二氧化碳(40L)横山气体(气态液态共存)40L瓶瓶31203606食品级二氧化碳(10L)横山气体(气态液态共存)10L瓶瓶11001007食品级二氧化碳(5L)横山气体(气态液态共存)5L瓶瓶208016008液氮横山气体液态(液氮罐)L2501537509高纯氮气(40L)横山气体气态40L瓶瓶510050010氩气(10L)横山气体气态10L瓶瓶28016011氩气(5L)横山气体气态5L瓶瓶58040012标准气体(40L)横山气体气态40L瓶瓶11800180013标准气体(10L)横山气体气态10L瓶瓶1800800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660620注:单价合同,按实结算,累计结算至本项目预算金额(70万元)或合同期(1年)满后本合同履行完毕,以先到为准。第6页共8页合同附件2:提供设备和维保承诺设施名称规型号制家数量套月储有医月液氧汽化液氧5U:不锈氧外壳低温液氧储罐品牌:直特2生压力1.6MPa汽化器150M品牌:克善、特莱娜1月储有医月液氧汽化液氧双口路压阀DN40富港1组首道附件1氧气压力储存医用气体40L福上气体20氧气压力储存医用气体安装取证自有或字号祖货自有2自有3自育自有5口有承若本公司承若在供氧合同期内,浙江省中医院氧站的所有设备都由本公司负责维保,项目包括氧站内设备的安全阀、压力表定期年检、储罐年检,每次周期更换安全阀、压力表、储罐年检都提供年检证书和维保记录单。气体承若单位:建德市横山气体有限责任公司A2024年02月20日第7页共8页合同附件3:廉政协议书甲方:浙江省中医院乙方:建德市横山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物资采购,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有效的反商业赔赔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经营活动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协议双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及物资采购合同。双方有相互监督、遵纪守法、履行合同的义务和权利。第二条甲方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回扣、佣金、礼金礼券、礼卡及各种有价证券;不得去乙方报销应有甲方及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资助旅游和各种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得对乙方无理刁难或设卡。第三条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不得为获取自身利益而向甲方及有关工作人员赠送现金、礼金礼券、礼卡及各种有价证券;不得与甲方及有关工作人员就合同的有关事宜进行任何不正当的私下交易;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等为借口邀请甲方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宴请、旅游和其他营业性娱乐活动。第四条乙方对甲方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当要求,可及时据实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第五条对违反本协议者,根据其后果和违纪程度,可以做出以下处理:批评、诚勉;党纪政纪处分;追究法律责任;追究违约方经济责任;中止合同。第六条本协议贯穿于整个经营过程,在产品验收时:应一并考核本协议的履行结果。第七条浙江省中医院监察部门负责本合同的廉政监督,投诉、举报受理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第八条本协议作为《浙江省中医院西溪院区2024年度液氧和医用气体采购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第8页共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液氧和医用气体 医用液氧 瓶装医用氧 液氮 高纯氮气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