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消防站附属设施设备采购合同公告(疏勒南疆齐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
疏勒县表面处理生态工业园 (化工园区) 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消防站附属设施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MB19489872024403
二、合同名称:疏勒县表面处理生态工业园 (化工园区) 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消防站附属设施设备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KSDQ-JYGC(GK)-2023-009
四、项目名称:疏勒县表面处理生态工业园 (化工园区) 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消防站附属设施设备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疏勒南疆齐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疏勒县工业园泰山路1号
联系方式:15199816587
供应商(乙方):莎车耀航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旅游路4期54号楼5号门面
联系方式:1735483666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疏勒县表面处理生态工业园 (化工园区) 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消防站附属设施设备采购 数量:1.00 单价(元):1824665.89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投标文件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1824665.89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地点,签订合同后 75 天完成供货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2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疏勒县表面处理生态工业园 (化工园区) 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消防站附属设施设备采购合同.pdf
合同书项目名称:疏勒县表面处理生态工业园(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消防站附属设施设备甲方:疏勒南疆齐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乙方:莎车耀航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地:疏勒南疆齐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日期:年月日招投标方式2024年1月3日,莎车耀航商贸有限公司以对疏勒县表面处理生态工业园(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消防站附属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采购招标。莎车耀航商贸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疏勒南疆齐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和莎车耀航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中标通知书;3、合同清单附件。二、标的1、项目名称:疏勒县表面处理生态工业园(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消防站附属设施设备采购:2、标的数量:(详见合同清单附件)三、价款1.本合同总价为:¥1824665.89元(大写:壹佰捌拾贰万肆仟陆佰陆拾伍元捌角玖分人民币);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清单附件。2.该合同价为该项目中包含且不仅限于人工、运费、安装调试等达到正常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四、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货款,货到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货款,安装竣工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货款;2、发票开具方式:乙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五、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5天完成供货采购人指定地点2、履行地点:现场验收3、履行方式:六、验收、交付及售后服务21、甲乙双方验收参与人员,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交货和验收,主要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交货资料;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达到正常使用标准后,乙方向甲方出具书面验收电请,甲方组织人员验收,乙方出具验收单双方签字盖章完成验收。2、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如若对技术方案进行调整,需符合招标法并书面通知乙方,更改方案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3、质保期3年(不包含耗材),自项目调试验收合格后算起,如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6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维护,甲方有权安排他人维修,所产生的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之处由乙方补足。因不可抗力造成设备损坏的不在质保范围内。4.所售设备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技术性能指标与说明书相吻合,设备为首次使用。5.设备符合说明书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实物与原包装内的配置清单相符。七、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按本合同总价的1%;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本合同总价的1%:3、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已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3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已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4、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6、因场地限制、电力、装修、更改方案及其它配套设备设施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可适当延长相应工期并不承担责任;7、因甲方变更方案需拆除重新安装及非设备自身质量原因造成损坏的乙方有偿安装、售后及维修;非设备自身质量原因造成损坏的乙方不予质保。八、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的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4九、不可抗力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十、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应按合同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以支票、转账、电子保函形式缴纳);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安装调试完成试运行1个月验收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4、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需按合同金额的3%缴纳质量保证金(以支票、转账、电子保函形式缴纳)5、里方应在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将质量保证金退还乙方。5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疏勒县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疏勒县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份数及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机构一份留档。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车雅为乙方:游甲方:(盖章)疏勒南疆齐鲁工业园区莎车耀航商贸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653122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25MA78B9P86Q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力代理人:代理人:电话:电话:1529293222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开户银行:司莎车县新城路分理处开户账号:00000108254308712:开户账号: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消防站附属设施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