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分隔带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工程勘察设计采购合同公告(化州市公路事务中心2024)
2024年化州市干线公路中央分隔带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化州市干线公路中央分隔带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采购项目编码:
440982MB2E160092402200399
项目业主:
化州市公路事务中心
服务机构:
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2024年化州市干线公路中央分隔带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合同编号:
440982MB2E160092402200399
合同总金额:
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3月12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12日
服务内容:
工程勘察设计,包括编制施工图文件及清单预算文件等。
合同附件
设计合同-2024年化州市干线公路中央分隔带安全隐患治理工程.pdf
化州市公路事务中心 2024年03月12日
2024年化州市千线公路中央分隔带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合同采购人:化州市公路事务中心被采购人: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款项目名称:2024年化州市干线公路中央分隔带安全隐患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茂名市化州市合同编号: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化州市公路事务中心被采购人(以下简称乙方):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承担2024年化州市干线公路中央分隔带安全隐惠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1.2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2.3其他有关资料。第三条工作内容本合同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排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外业测量、现场勘测及调查工作,按行业标准和规定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任务、预算编制及配合施工服务。第四条设计进度和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4.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送审稿8份;4.2施工图审查批复后20天内,提交修编后施工图图纸、施工图预算文件最终稿8份。4.3施工期间,配合提供甲方开展施工服务工作。第五条,勘察设计费的支付5.1合同价: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中标下浮率为百分之壹拾玖点壹叁(小写:19.13%),暂定价为6.5934万元。最终勘察设计费根据第三方审核机构按标准计得的勘察设计费进行结算。本勘察设计费已包含乙方完成合同内容所做的全部工作。5.2施工图审批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全额勘察设计费。5.3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的情况发生除外。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对工程设计过程的决策、控制、实施等环节实行全面管理,协调和监督设计工作开展,控制设计过程,进行中间验收,组织成果审查。6.2检查乙方项目设计组的组成和人员到位情况、人员稳定情况,考核主要技术骨干的工作能力,如因人力、能力不足致使设计不能按2计划完成时,可要求乙方增加或替换相应技术人员,乙方不得拒绝。6.3负责组织审查和确认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及重大技术方案。6.4负责提供满足本工程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6.5指派专人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对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应及时组织审查上报,及时答复乙方提出的有关问题。6.6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费用,按合同规定进行惩罚。6.7甲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出本合同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乙方应予以执行,所发生费用,经双方协商解决。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工程设计依据文件及设计的基础资料后,应仔细阅读,如发现任何不明晰、错误、失误或缺陷,应在7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对甲方提供资料的理解准确性自行负责。7.2乙方必须根据工程设计依据文件及有关的技术要求、国家有关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完成设计工作,并确保设计质量。7.3乙方对设计深度和质量承担保证责任(设计深度必须满足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对完成的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完备性、可靠性、可操作性、经济性负责,甲方或政府部门及委托的相关单位的审查并不减少乙方的以上所有责任。7.4乙方在设计中通过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研究,有效地进行投资控制,确保设计指标。7.5对涉及安全或对投资影响重大的有关计算,乙方必须提供设计计算书(包括设计输入条件、基础数据、计算方法、计算结果等)3以便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相关单位在必要时使用其它程序进行验算。7.6乙方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情况进行设计。需更多的现场情况资料由乙方自行搜集,费用自理。7.7除甲方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外,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的需要,要求乙方补充完成,费用双方协商确定。7.8对甲方提出的与本工程有关但本合同设计范围未列明的工作内容,乙方应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无条件执行,所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另行解决。第八条设计进度、质量、投资控制8.1乙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严格按照进度计划和出图计划开展和组织设计工作,保证各阶段设计工作如期完成。8.2乙方应积极配合业主委托的相关单位进行定期检查,方式是会议或巡检。8.3按照甲方建立的设计例会制度,乙方相关人员应参加设计例会、技术研讨会、协调会等。8.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设计工作的全面检查,包括设计进度、设计深度与质量、人员到位和投入力量等,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8.5在设计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各种方案、建议,以便甲方对此进行审查把关,控制各种方案的可操作性,保证甲方意图和各种决策意见在设计工作中得以贯彻。8.6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施工图设计的变更。8.7乙方应遵循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开展设计。第九条设计变更9.1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各种客观和主观原因所发生的设计变更,由甲方按设计变更管理有关办法规范此类设计行为,明确设计变更的原因、种类、责任的认定和费用处理原则。9.2在施工的过程中,因设计问题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及修改,乙方应及时的、积极的予以配合修改。9.3由于乙方的设计缺陷引起的变更,乙方应负责修正完善设计文件,由此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自行承担,并不得耽误甲方施工。第十条设计协调和设计配合10.1甲方的设计协调工作10.1.1协调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重大技术分歧。10.1.2积极开展工程设计外部协调工作。10.1.3审批设计变更,评价设计投资控制的情况。10.2乙方的设计协调工作10.2.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根据合同进行的阶段检查和过程检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对设计工作有积极作用的相关活动。10.2.2积极主动地进行与项目有关的内、外协调工作。10.2.3协助甲方进行施工、材料、设备等招标工作,并及时向业主提供技术要求、技术参数和招标图纸。10.2.4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并派出现场设计代表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510.2.5协助业主进行材料、设备定货,及时解决设备定货中出现的与材料和设备有关的技术问题。10.2.6参与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10.2.7参与业主组织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考察、调研。第十一条设计审查11.1乙方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运用,五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并经甲方确认。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与奖惩12.1甲方违约在合同履行期间,非因乙方的过错,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如果乙方尚未开始设计工作,甲方应补偿乙方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工时费,如已开始设计工作且实际工作量价款少于已付的合同款,乙方不退还差额部分,如实际已完成工作量价款大于已付的合同款时,不足部分由甲方补齐。12.2乙方违约12.2.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乙方收到甲方纠正通知后三日内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停付设计费并提出进一步索赔,直至解除合同关系。12.2.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无法通过甲方组织的设计审查,甲方有权发出如下任何指令,乙方必须遵照执行:(1)对设计缺陷部分进行重新设计修改,因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若乙方设计图纸因为甲方提供的基础6资料不准确而造成的设计成果的错漏或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解除该不合格部分的合同,甲方将该不合格部分指定分包给其他设计单位,并扣除设计单位合同总价中此部分的设计费用;12.2.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因非甲方的原因而产生设计质量事故、工期延误或设计缺陷,造成甲方损失或虽未发生实际损失但存在风险,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2.2.4乙方应赔偿因设计图纸错、漏、碰、缺问题所引发的施工返工费、误工费,处理原则如下:(1)由于设计图纸错、漏、碰、缺问题带来的施工返工,但能及时处理,未对施工工期造成影响,按实际发生的施工返工部分设计费的5%赔偿,经监理和业主确认后,在下期设计费支付中扣除。(2)由于设计图纸错、漏、碰、缺问题带来的施工返工,未能及时处理,并对施工工期造成了一定影响,按实际发生的返工、误工部分设计费赔偿,经监理和业主确认后,在下期设计费支付中扣除。(3)由于设计错误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理。12.2.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的,每延迟一天,处以应支付设计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违约金的限额为当期应支付设计费的数额。12.2.6合同生效后。乙方如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双倍返还业主已支付的合同款。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13.1本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13.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书面文件方为有效,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3.3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3.4双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解除方应同时提供其受不可抗力影响之证据。第十四条争议及解决14.1如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如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2除提起诉讼的争议事项外,设计工作应照常进行。第十五条其他15.1甲方应保护乙方设计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15.2乙方保证,甲方使用乙方设计将不会对任何第三方构成侵权。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的侵权之诉讼或索赔均由乙方承担处理、应诉和赔偿责任。15.3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5.4所有设计文件的文字表达以中文为准。15.5本合同(含附件)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8(本页无正文,为签章页。)甲方:化州市公路事务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m(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纳税人识别号:12440982MB2E160090日期:2024年3月12日乙方: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盖章)长法定代表人青签字或盖章理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账户名称: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华南城支行银行账户:44250100018809666598日期:2024年3月12日9合同附件:工程勘察设计廉政责任书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勘察设计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10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有关的勘察设计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设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11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凌工验收合格时止。路惠甲方:化州市公路事务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3月12日乙方: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或03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3月12日12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工在编号:MM2403020603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受化州市公路事务中心委托,2024年化州市干线公路中央分隔带安全隐患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编码:440982MB2E160092402200399),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为(暂不做评估与测算)。服务时限为: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化州市公路事务中心接治,在15个工作日内与化州市公路事务中心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03月02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分隔带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工程勘察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