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临海市西门大桥工程(勘察)合同公告
本项目合同已经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现将合同签订情况予以公告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临海市西门大桥工程(勘察) 项目编号:L3300000047002643 标段名称:临海市西门大桥工程(勘察)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西门大桥位于望江门大桥上游约800米处,跨越灵江,连接望江门片区和合利片区,南接 104 国道,北至括苍大道,全长约 1.87千米,桥宽34米,按50公里每小时设计,双向四车道,实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分离,远期则按双向六车道预留。 招标标底或预算:74.475万元 二、合同签订信息 招标人(甲方):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包商(乙方):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同价:627690元
合同期:招标人发出书面开工通知后,10日历天内提交本工程中间成果(初勘成果),35日历天提交正式成果。
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2月7日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76-85382678
代理机构:浙江中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6-85318816
附件:
勘察合同.pdf临海市西门大桥工程(勘察)合同公告.pdf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00-0203)工程名称:临海市西门大桥工程(勘察)工程地点:临海市古城街道,位于灵江三桥(104国道跨灵江大桥)下游800m,望江门大桥上游810m。合同编号:勘察证书等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发包人: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人: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2月7日签订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idc error#发包人: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人: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临海市西门大桥工程(勘察)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临海市西门大桥工程(勘察)1.2工程建设地点:临海市古城街道,位于灵江三桥(104国道跨灵江大桥)下游800m,望江门大桥上游810m。1.3工程规模、特征: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西门大桥位于望江门大桥上游约800米处,跨越灵江,连接望江门片区和合利片区,南接104国道,北至括苍大道,全长约1.87千米,桥宽34米,按50公里每小时设计,双向四车道,实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分离,远期则按双向六车道预留。1.4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地质勘探、土工试验、取样与试验等详细勘察工作,并提供满足设计要求的地质勘察报告。按现行相关勘察规范执行。成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42601.6预计勘察工作量:工作量布置应满足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8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许可等批件(复印件)。2.2提供工程勘察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平面布置图。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地质勘察书面报告十份,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2份,其中包括以下内容:1.勘察文件的编制应符合相关国家规范规定;2.钻孔地质柱状图,比例尺:1:1003.岩土物理力学试验成果资料,原位测试成果资料,水质分析成果表;4.提供勘探孔的平面图(电子版);5.提供工程地质剖面图(电子版);6.勘探报告应由完成单位盖章认可7.其他发包人需要的相关资料。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年月日日开工,甲方发出书面开工通知后,10日历天内提交本工程中间成果(初勘成果),35日历天提交内正式成果。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3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勘察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相应顺延。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2.1本工程勘察费合同价为627690元(大写陆拾贰万柒仟陆佰玖拾元人民币),即勘察人中标价。陆上钻探孔综合单价为122.0元/米,水上钻探孔综合单价为427.0元/米。综合单价按勘察人投标承诺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工程量按审核后的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钻探孔全费用投标综合单价已包含完成每米钻孔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勘察操作所需的场地平整、作业用平台搭设、施工设备、机械进退场费(含多次机械进退场)、劳务、管理、材料、钻孔、套筒跟进、泥浆护壁、原位测试、取样、土工试验、水质分析、岩石实验、成果汇编、地质复杂程度(包括按钻探要求入岩部分)、安装、安全文明、维护、技术措施费、风险费、保险、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4.2.2本工程税率6%,乙方需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遇国家调用整相应税率的,未开票部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调整;4.2.3付费方式.08050付费次序付费额付费基数(元)付费时间(由交付勘察报告所决定)第一阶段付费付费基数×10%作为定金暂定合同价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第二阶段付费付费基数×60%实际钻孔长度×投标单价勘察报告全部完成并提交后15日内第三阶段付费付费基数×20%实际钻孔长度×投标单价中间验收后15日内第四阶段付费付清所有余额勘察费结算价格扣除累计已支付的勘察费及赔偿金后的余额。工程竣工备案后15日内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5.1发包人责任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5.1.2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其综合单价不做任何调整,但工期经签证后作相应顺延5.1.3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配合工作。5.1.4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5.2勘察人责任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4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5.2.6初探方案必须经发包人、设计单位同意后,再进行详细勘察。5.2.7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如钻探位置、深度取样、土工试验等未按设计要求勘察的,经查实,无偿返工,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次。在出具勘探报告仟如钻探数据与周边土层数据差距较大,且经发包人合理要求未进行修改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勘察人需按投标人所承诺的到场情况配制人员并进行签到工作,发包人将不定期抽查到场情况,如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到场的,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支次,如现场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到场的,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次,抽查时项目负责人及9139现场技术人员共累计5次及以上未到场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5.2.8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工程需要进行补勘的,勘察人要承担补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孔。5.2.9勘探作业及生活所需的水、电、住宿等由勘察人自行解决,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5.2.10勘探过程中勘察人应当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有关设计所需相关要求。第六条违约责任6.1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为合同价的10%。若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6.2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历天,应减收勘察费500元,从勘察费用中直接扣除,本项违约金累计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6.3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6.4因勘察人工作不到位引起的工程变更,单项变更差错达3%以上的,每次扣除违约金5000元,本项违约金累计最多不超过合同价的10%。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合同首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5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叁份、勘察人叁份、代理贰份。发包名称勘察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孟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住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总部经济城航住所:天路33号电话:电话:028-82888074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510014262080500913996本项目合同已经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现将合同签订情况予以公告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临海市西门大桥工程(勘察)项目编号:L3300000047002643标段名称:临海市西门大桥工程(勘察)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西门大桥位于望江门大桥上游约800米处,跨越灵江,连接望江门片区和合利片区,南接104国道,北至括苍大道,全长约1.87千米,桥宽34米,按50公里每小时设计,双向四车道,实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分离,远期则按双向六车道预留。招标标底或预算:74.475万元二、合同签订信息招标人(甲方):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商(乙方):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同价:627690元合同期:招标人发出书面开工通知后,10日历天内提交本工程中间成果(初勘成果),35日历天提交正式成果。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2月7日三、联系方式招标人: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76-85382678代理机构:浙江中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6-853188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桥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