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盐田管理局2024)
【初始合同】盐田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YTDL2024000005-A
二、合同名称:【初始合同】盐田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技术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YTDL2024000005
四、项目名称:盐田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盐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行政文化中心3楼
联系方式:15986778626
供应商(乙方):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岭南(深圳)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
联系方式:158899848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盐田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技术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根据市领导关于海上客运码头建设的有关指示精神,现拟开展盐田区近岸海域功能区划调整工作,加快构建“一主三辅”码头体系。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502100
合同金额:15021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期限: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9月12日;地点:深圳市盐田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3-1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3-13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联合单位:广东岭南(深圳)律师事务所。1:、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户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员村支行;收款账号:3602005309000457213)2、广东岭南(深圳)律师事务所(户名:广东岭南(深圳)律师事务所;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南山科创支行;收款账号:755955343210868)
盐田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技术服务项目合同.pdf
技术服务合同神华项目名称:盐田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技术服务项目委托方(甲方):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盐田管理局受托方(乙方1):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受托方(乙方2):广东岭南(深圳)律师事务所签订时间:2024年3月签订地点:深圳市委托方(甲方):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盐田管理局通讯地址:深圳市盐田区行政文化中心3楼项目联系人:吴俊斌联系电话:15986778626受托方(乙方1):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项目联系人:赵文静联系电话:15889984858受托方(乙方2):广东岭南(深圳)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益田路与福华路交汇处卓越时代广场3508B项目联系人:吴子怡联系电话:15610108006【以下所述乙方是乙方1和乙方2的统称】根据盐田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技术服务项目(招标编号:YTDL2024000005)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1、技术服务内容乙方1负责本项目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深圳市盐田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调整技术报110告》《深圳市盐田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乙方2负责提供本项目全过程法律风险咨询。负责协助组织开展听证会,对听证程序、听证笔录、听证报告以及听证建议或处理意见等提供合法性审查、咨询意见。负责围绕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可控性等方面,结合专家意见、听证结果等得出风险评估结论,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建议。具体如下:(1)由乙方1开展全面摸底深圳市盐田区近岸海域环境现状。补充收集各类海域调查基础资料,系统整理深圳市盐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行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资料。开展现场调研,根据现场和资料调研情况,设计现场监测方案;开展典型海区的现场监测,完成深圳市盐田区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补充调查。(2)由乙方1开展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研究。分析梳理深圳市盐田区近岸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现状与开发利用现状;综合分析区域发展规划与环境压力之间的关系;构建数学模型并进行环境质量预测,分析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调整的必要性,提出区划调整方案,制定功能区海域环境质量保障措施。(3)由乙方1编制深圳市盐田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配套成果。依据《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HJ/T82-2001)》(如有最新标准,以最新技术规范为准)技术要求,按照深圳市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深圳市盐田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调整技术报告》,同时给出《深圳市盐田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包括图集和登记表等配套成果。(4)由乙方2协助组织开展听证、风险评估事项。负责提供本项目全过程法律风险咨询。按照《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协助组织开展听证会,对听证程序、听证笔录、听证报告以及听证建议或处理意见等提供合法性审查、咨询意见。围绕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结合专家意见、听证结果等得出风险评估结论,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建议。2、技术服务要求(1)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南(2)售后服务期限:项目完成由甲方验收通过后进入售后服务期1年,乙方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3)工作成果:1)《深圳市盐田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调整技术报告》;082)《深圳市盐田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本项目所有成果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泄露第三方。(4)人员及其他要求:乙方应根据工作内容和进度,选派满足项目工作要求的人员,且须有固定办公场所,能够根据项目需求及时安排车辆出行,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第二条技术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1、技术服务费总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万零贰仟壹佰元整(¥1.502,100.00),含一切税、费,为固定包干总价。其中乙方1占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壹仟玖佰叁拾贰元整(¥1381.932.00)。乙方2占人民币壹拾贰万零壹佰陆拾捌元整(¥120,168.00)2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三次支付给乙方。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分三期付款。(1)合同签订生效且甲方收到乙方1、乙方2分别提供的相应合法金额发票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首期款,即人民币柒拾伍万壹仟零伍拾元整(¥751.050.00)。其中,甲方向乙方1支付人民币陆拾玖万零玖佰陆拾陆元整(¥690,966.00),向乙方2支付人民币陆万零捌拾肆元整(¥60084.00)。(2)完成《深圳市盐田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调整技术报告》(初稿)经甲方审核通过,且甲方收到乙方1、乙方2分别提供的相应合法金额发票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肆拾伍万陆佰叁拾元(¥450630.00)。其中,甲方向乙方1支付人民币肆拾壹万肆仟伍佰柒拾玖元陆角(¥414.579.60),向乙方2支付人民币叁万陆仟零伍拾元肆角71(¥36.050.40)。(3)项目验收完成,且甲方收到乙方1、乙方2分别提供的相应合法金额发票10日内支付合同剩余款项,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20%,即人民币叁拾万肆佰贰拾元(¥300.420.00)。其中,甲方向乙方1支付人民币贰拾柒万陆仟叁佰捌拾陆元肆角(¥276386.40),向乙方2支付人民币贰万肆仟零叁拾叁元陆角(¥24.033.60)。特别提示:前述款项的支付均需按财政支付程序办理付款手续,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完税发票后申请付款且在拨款到位后支付。因本合同服务费用是财政资金,甲方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审批视为甲方已履行付款义务。因非甲方原因或财政支付程序导致付款迟延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将应付的服务费汇至如下乙方银行帐户:乙方1指定收款账户信息14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55861691YH开户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员村支行开户账号:3602005309000457213乙方2指定收款账户信息:7纳税人识别号:31440000MD0276493E开户名:广东岭南(深圳)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南山科创支行3开户账号:755955343210868第三条成果验收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或专家评审。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式: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或完成专家评审。T3第四条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乙方书面需求清单向乙方提供基础资料及有关文件。一(2)协助乙方进行现状调查和相关资料收集。35(3)甲方有权对项目进行阶段性评估,乙方应予配合,并及时协调、解决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4)负责组织审查考核的评审会议,并于会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出正式的评审意见。(5)按合同有关要求履行付款义务。(6)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除乙方违约外,甲方不得指定分包人。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甲方的需求,为甲方使用本合同项下研究成果提供相关的指导和服务。(2)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3)负责项目汇报工作。(4)根据相关成果评审意见修改和完善编制成果。(5)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或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建议的分包人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第五条保密乙方须以保密方式处理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的任何资料,且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号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有关项目的内容,或公开任何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此项保密条款不因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而失效,一直约束乙方。第六条知识产权归属41、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接受其所提供服务期的任何时候不受到知识产权或版权及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纠纷,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2、本合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独立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同时,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相关资料提供给第三方。/便师事方所第七条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可以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支付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等)的,乙方应予以补齐。3、乙方不能按时完成项目,每逾期一天,扣除总合同额1.5%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退回已付款项,违约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项目开展延误时,合同期限按照延误时间顺延。4、乙方成果未通过甲方认可或评审意见需要修改完善的,乙方应继续修改完善,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经修改仍无法通过甲方审核或乙方拒绝修改完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5%的违约金,并向甲方退回已付款项及赔偿因此遭受的(业研究院)损失。5、若乙方侵害了甲方或其他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向甲方承担合3同总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支付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补齐。6、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每次每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支付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补齐。7、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项下义务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支付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补齐。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1、如因不可抵抗力因素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履约,合同期限可以相应顺延,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52、本合同相关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或有变更需求,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5、合同一式玖份,甲方、乙方1、乙方2各执参份。6、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工作完成并结清财务手续后即自行失效。(以下无正文,为签章内容。)甲方(盖章):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盐田管理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签定日期:202P年3乙方1(盖章):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签定日期:22024年3月13日乙方2(盖章):广东岭南(深圳)律师事务所是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大签字)签定日期:十年33月B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