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及引线工程施工隧道衬砌质量检测 施工质量检测采购合同公告(汉阴县交通运输局2024)
一、合同编号:KRJY2023-HYCS010
二、合同名称:汉阴县凤凰山隧道及引线工程施工隧道衬砌质量检测项目
三、项目编号:KRJY2023-HYCS010
四、项目名称:汉阴县凤凰山隧道及引线工程施工隧道衬砌质量检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汉阴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汉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联系方式:5212157
供应商(乙方):陕西西公院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60号西安公路研究院大楼14层1412室
联系方式:1327952333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汉阴县凤凰山隧道及引线工程施工隧道衬砌质量检测项目
1(项)
¥1,600,049.00
¥1,600,049.00
要求服务内容符合相关国家规范要求。按时交付纸质版或电子版报告,并根据相关要求配合完成后期审查、备案、批复工作,具体详见合同要求。
合同金额: 1,600,049.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万零肆拾玖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15日至2026年07月18日
履约地点:城关镇三元村、漩涡镇东河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2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S213凤凰山隧道及引线工程施工隧道衬砌质量检测项目合同文件.pdf
S213凤凰山隧道及引线工程施工隧道衬砌质量检测项目合同文件 (2).pdf
汉阴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03月14日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项目(示范文本)采购人:汉阴县交通运输局供应商:二〇二三年月合同协议书在省财政厅监督下,按照市政府采购程序,汉阴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甲方”)、*****检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S213凤凰山隧道及引线工程施工质量检测项目标段政府采购结果,共同签署本协议。各方达成如下条款:一、项目概况:隧道概况:汉阴县凤凰山隧道及引线工程属市级重点项目,项目路线起点接汉阴县汉漩公路城关,终点至凤凰山三元村过境段三级公路,在汉阴县漩涡镇接国道G541,路线全线沿原汉漩公路旧路布设。路线总体走向由西向东,路线全长28.799公里(含终点在建利用段1.8公里)。其中凤凰山隧道长约4.945Km,平行导洞约4.99Km,属特长隧道。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隧道净宽10m,净高5m。检测范围:对隧道的初支、二衬质量、锚杆抗拉拔性能、防水板密实性进行检测,作为质量控制和交工验收的依据。检测清单如下:序号项目内容单位数量备注1施工质量检测隧道主洞初支质量检测每测线米24725初支每断面5条测线2施工质量检测隧道主洞二衬质量检测每测线米24725二衬每断面5条测线3施工质量检测平行导洞初支质量检测每测线米24950初支每断面5条测线4施工质量检测平行导洞二衬质量检测每测线米24950二衬每断面5条测线。5施工质量检测锚杆拉拔试验根2964按锚杆总数1%计算,在代表性地段选取。6施工质量检测二衬混凝土强度测区490每50米一个断面,每断面5个测区。7施工质量检测防水板气密性检测道500每20m抽检一道,含平行导坑。二、合同组成:(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审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成交通知书;(3)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报价清单;(7)项目主要人员的基本情况;(8)技术建议书;(9)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含义不清或互相矛盾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三、各方权责(一)甲方权责:遵照合同条款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参与检测过程的监督,及时回答乙方在检测过程中的疑问,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检测费。(二)乙方权责:遵照合同条款规定,按照甲方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不得擅自对检测内容、检测技术要求等进行更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检测,按照甲方要求对检测成果进行完善。四、合同价款及支付:(一)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含税金额):,(¥元);检测单价:元/km。(二)费用结算:项目检测费结算总金额小于合同总价款,按检测单价据实结算;结算金额大于合同总价款,超出部分为乙方可预见的风险,按合同总价款结算。隧道检测费结算金额为【检测单价×隧道长度】。隧道长度按甲方委托的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出具检测审查意见进行计算。(三)费用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乙方前期进场情况,先期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20%;之后甲方每月20日对乙方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出具结算单,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乙方出具相应符合要求的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据后,甲方在28天内按乙方每月进度完成并经甲方签认结算的工程量进行支付。六、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职称)项目总工:(职称)七、服务期:合同生效至隧道施工交工验收为止;若有单个项目检测任务,在其下达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修改完善提交最终检测成果5个日历日。八、保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工作成果甲方拥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给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使用。九、违约责任:因财政年度拨款等政策影响,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不视为双方合同检测结束,乙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检测期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否则应视为乙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甲方保留要求乙方退还合同价款、赔偿损失的权利。双方违约与赔偿按合同主要条款第7款合同违约与赔偿规定执行。十、本协议书在乙方提供检测担保后,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完成全部检测工作且检测费用结清后失效。十一、本协议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十二、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端,按合同主要条款“争端的解决”规定执行。甲方:汉阴县交通运输局(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甲方:汉阴县交通运输局(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和解释本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1工程:指成交供应商接受发包人委托,提供检测文件的公路隧道工程项目。1.2发包人:即合同协议书中的“甲方”,指对工程检测文件进行发包的机构。本合同的发包人为汉阴县交通运输局。1.4成交供应商:即合同协议书中的“乙方”,指其投标文件已为发包人所接受,并与发包人、项目实施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担本合同工程检测的检测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机构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该当事机构的任何受让人(除非发包人同意)。1.5项目负责人:指由成交供应商书面委任的负责本合同工程检测的组织管理者。1.6合同价格:指在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成交供应商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应得到的支付价款(检测费)总额。1.7检测技术标准与规范:是成交供应商检测工作的依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交通部关于公路工程勘察检测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等,以及发包人有关检测的书面要求。1.8检测:指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的规定而进行的有关工程测量、公路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专项勘察、材料试验、科学研究试验、路线、路基、路面检测、桥涵检测、隧道检测、交叉检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检测、环保及绿化检测、水土保持检测和景观检测以及经济调查、概算编制等全部或单项工作。1.9检测文件:是指成交供应商按国家现行技术规范、交通运输部及陕西省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印发的相关部门规章等标准、规范、规定提交的检测产品,检测成果文件组成详见技术要求。1.11不可抗力:指发包人与成交供应商不能预见、或不能采取措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社会政治因素等。1.12发包人、项目实施人风险:因不可抗力或应由发包人、项目实施人承担责任而产生的风险。1.13违约责任:指合同其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14赔偿: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违约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合同期顺延的要求。1.15天:指日历日。年、月、日按公历计算。1.16时间:本招标文件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检测时限见须知前附表第10.2款的要求。3.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3.1发包人应协助成交供应商与项目实施人沟通,为成交供应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3.2提供项目任务清单、路况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及时回答成交供应商提出的疑问,对检测过程进行监督。3.3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检测费。4.项目实施人的责任与义务4.1积极与发包人、成交供应商沟通,配合发包人开展相关工作,为成交供应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4.2提供提供旧路建养史、交通流量等相关资料,及时回答成交供应商提出的疑问,对检测成果提出建议。4.3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检测费。5.成交供应商的责任与义务5.1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优化技术检测工作流程,保证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检测质量,并将本单位参与技术检测工作的人员和专家报发包人备案。5.2接受委托任务后,成交供应商应尽快成立检测项目组,制定工作计划,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检测任务,并向发包人报告技术检测工作进度等情况。因特殊情况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应在规定时限到期5个工作日之前向发包人书面报告,征得书面同意后,应在发包人批准的延期时限内完成检测任务。5.3技术检测工作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负责人是技术检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检测报告的质量等负主要责任,成交供应商分管领导对技术检测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参与技术检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分工负具体责任。5.4成交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项目养护条件和各方面意见,及时完成客观、公正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重点突出、数据翔实、观点鲜明、结论明确,重大分歧意见应在报告中反映并有结论性建议。5.5成交供应商对提交的检测报告负全部责任,若由于检测报告有重大纰漏或缺陷,由成交供应商负相应的工作责任。5.6成交供应商应对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应做好保密工作。5.7成交供应商应在配合做好后续服务工作,该项费用应认为已含入合同价格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5.8成交供应商在进行本项目检测过程中,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按照有关勘察检测技术标准与规范的要求开展项目检测工作。5.9人员保证与变更(1)中标供应商应安排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2)如果成交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发包人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提出更换要求,成交供应商应立即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成交供应商在事先报经发包人审查通过并取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但所更换人员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资历要求,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3)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人员影响到检测进展、没有达到发包人所需时,发包人有权提出要求增加人员,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5.10在进行检测成果审查会时,成交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并负责汇报其检测成果。5.11成交供应商应对本单位参加检测的工作人员投保人身伤害商业险。对于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它一切损害和损失,发包人、项目实施人均不承担责任。5.12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其投标文件承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不得参与其他任何投标活动。6.费用计量与支付6.1本合同计量按进度进行计量。初支每完成1000米5条线检测进行计量(按米计),同时对锚杆拉拔数量进行计量(按实际根计);二衬每完成1000米5条线检测进行计量(按米计),同时对防水板气密性检测进行计量(按实际道计);并对二衬混凝土强度检测合格每1000米进行计量(按实际测区数计)。6.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本合同检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管理、办公、交通、会务、外业勘察、物耗、利润、税费、风险及有关的其它费用等)均计入合同价格中,由成交供应商包干使用。6.3支付(1)未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待年度计划下达后,相关项目检测费由发包人支付;(2)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相关项目检测费由项目实施人支付;(3)实际结算中,检测单价按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量按照经甲方组织审查且咨询服务机构出具的审查意见进行计算。6.4费用的调整在合同实施期间,本项目检测费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变化进行调整。本项目不因检测方案改变、检测内容变更、检测周期延长等原因向成交供应商增加服务费。6.5延迟支付发包人、项目实施人超过规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进度款,成交供应商可向发包人、项目实施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项目实施人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成交供应商同意后可延期支付。7.违约与赔偿7.1发包人、项目实施人的违约7.1.1由于发包人、项目实施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检测必需的资料,而造成检测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发包人、项目实施人应按成交供应商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由于发包人、项目实施人要求提前完成技术检测工作而导致增加的人员和费用,应另行计列。7.1.2发包人、项目实施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费用的,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偿付办法与金额按本合同条款第5.4款的规定办理。7.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项目实施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发包人、项目实施人除应按成交供应商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外,还应按剩余合同价的5%-10%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违约金。7.2成交供应商的违约(1)成交供应商将检测任务转包或分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计扣成交供应商合同价20%的违约金。(2)成交供应商未按照国家及交通部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检测,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计扣成交供应商合同价10%的违约金。(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期提交检测报告(发包人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则每延期1天,发包人将按合同总价的2‰计扣成交供应商违约金。延期超过15天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有权按合同总价的10%计扣成交供应商违约金。(4)因成交供应商检测深度达不到技术深度要求,影响检测质量,或由于报告有重大纰漏或重大缺陷的,除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修改检测报告外,发包人有权扣除合同价格的10%作为违约金;如修改后的成果仍不能达到要求,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合同价10%作为违约金。(5)成交供应商因违反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而引发的一切损失均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6)成交供应商违反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将有权酌情扣除合同价格的10%的违约金。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将在成交供应商的检测担保或检测服务费中扣除或者另行收取。因成交供应商违约造成合同终止时,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将已完成的检测成果文件无偿提交给发包人、项目实施人。(7)因财政年度拨款等政策影响,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不视为双方合同检测结束,乙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检测期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否则应视为乙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甲方将上报省财政厅,将乙方列入信用“黑名单”,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等网站公示;同时甲方保留要求乙方退还合同价款、赔偿损失的权利。7.3违约方违约后,其他各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8.合同的生效与终止8.1合同的生效合同协议书自各方签字盖章后所有合同文件生效。完成全部检测工作且检测费用结清后失效。8.2合同解除(1)发包人、项目实施人、成交供应商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发生本合同条款第5.4款情况,发包人或项目实施人仍不支付合同款,成交供应商有权解除合同。(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②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4)一方依据合同条款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通知形式向各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各方,通知到达各方时合同解除。(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各方在合同中规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8.3推迟与终止(1)发包人、项目实施人可以在至少7天以前以书面通知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暂停全部或部分本项目检测工作或终止本合同协议书,一旦收到此类通知,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安排停止计划并将费用减到最小。(2)发包人、项目实施人认为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书面通知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并说明理由。若发包人在7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发包人可以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但此进一步的通知必须在第一个通知发出14天后发出。8.4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各方在协议书中规定合同生效方式。(2)各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各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4)合同终止不影响权利和责任不论何种原因,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索赔要求和应负的责任。9.其它9.1法律和法规本合同必须服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对合同的解释应以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9.2转包和分包禁止成交供应商将本合同规定的任务转包、分包。9.3税费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完成本项目技术检测工作需缴纳的一切税费,由此产生的费用应含入合同价格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9.4利益的冲突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成交供应商及其雇员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成交供应商、项目实施人不得参与与发包人的利益有冲突的任何活动。9.5保密、版权成交供应商对发包人、项目实施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应予以保密,相关资料不得提供给与工作无关的人员,更不得将检测成果向其他单位提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工作成果发包人、项目实施人共同拥有,未经各方同意不得给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使用。9.6争端的解决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端、纠纷或因违反、终止本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损害的任何赔偿,应事先协商,在成交供应商与发包人、项目实施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发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廉政合同(格式)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汉阴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标段检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各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本检测合同有关的检测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检测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养建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协议书》(即本次政府采购主合同)失效日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标段检测合同的附件,与服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汉阴县交通运输局(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甲方:汉阴县交通运输局(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汉阴县凤凰山隧道及引线工程施工隧道衬砌质量检测采购项目采购人:汉阴县交通运输局供应商:陕西西公院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三月夸克扫描王极速扫描,就是高效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汉阴县凤凰山隧道及引线工程施工隧道衬砌质量检测采购项目合同协议书在省财政厅监督下,按照市政府采购程序,汉阴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甲方”)、陕西西公院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汉阴县凤凰山隧道及引线工程施工隧道衬砌质量检测项目标段政府采购结果,共同签署本协议。各方达成如下条款:一、项目概况:隧道概况:汉阴县凤凰山隧道及引线工程属市级重点项目,项目路线起点接汉阴县汉旋公路城关,终点至凤凰山三元村过境段三级公路,在汉阴县旋涡镇接国道G541,路线全线沿原汉游公路旧路布设。路线总体走向由西向东,路线全长28.799公里(含终点在建利用段1.8公里)。其中凤凰山隧道长约4.945Km,平行导洞约4.99Km,属特长隧道。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隧道净宽10m,净高5m。检测范围:对隧道的初支、二衬质量、锚杆抗拉拔性能、防水板焊缝密实性进行检测,作为质量控制和交工验收的依据。检测清单如下:序号项目内容单位数量备注1施工质量检测隧道主洞初支质量检测每测线米24725初支每断面5条测线2施工质量检测隧道主洞二衬质量检测每测线米24725二衬每断面5条测线3施工质量检测平行导洞初支质量检测每测线米24950初支每断面5条测线4施工质量检测平行导洞二衬质量检测每测线米24950二衬每断面5条测线。5施工质量检测锚杆拉拔试验根2964按锚杆总数1%计算,在代表性地段选取。6施工质量检测二衬混凝土强度测区490每50米一个断面,每断面5个测区。7施工质量检测防水板气密性检测道500每20m抽检一道,含平行导坑。1夸克扫描王极速扫描,就是高效二、合同组成:(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审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成交通知书;(3)报价清单;(4)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含义不清或互相矛盾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三、各方权责(一)甲方权责:遵照合同条款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参与检测过程的监督,及时回答乙方在检测过程中的疑问,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检测费。(二)乙方权责:遵照合同条款规定,按照甲方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不得擅自对检测内容、检测技术要求等进行更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检测,按照甲方要求对检测成果进行完善。四、合同价款及支付:(一)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含税金额):1600049.00元(大写:壹佰陆拾万零肆拾玖元);检测单价:323.57元/m。(二)费用结算:项目检测费结算总金额小于合同总价款,按检测单价据实结算;结算金额大于合同总价款,超出部分为乙方可预见的风险,按合同总价款结算。隧道检测费结算金额为【检测单价×隧道长度】。隧道长度按甲方委托的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出具检测审查意见进行计算。2夸克扫描王极速扫描,就是高效(三)费用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乙方前期进场情况,先期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20%;之后甲方每季度对乙方当季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出具结算单,乙方根据结算单出具相应符合要求的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据后,甲方在一周内按乙方每季度完成并经甲方签认结算的工程量进行支付。六、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刘平录(职称:高级工程师)项目总工:赵博(职称:高级工程师)七、服务期:合同生效至隧道施工交工验收为止;若有单个项目检测任务,在其下达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修改完善提交最终检测成果5个日历日。八、保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工作成果甲方拥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给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使用。九、违约责任:因财政年度拨款等政策影响,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不视为双方合同检测结束,乙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检测期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否则应视为乙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甲方保留要求乙方退还合同价款、赔偿损失的权利。双方违约与赔偿按合同主要条款第7款合同违约与赔偿规定执行。十、合同生效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完成全部检测工作且检测费用结清后失效。夸克扫描王极速扫描,就是高效十一、本协议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十二、其他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端,按合同主要条款“争端的解决”规定执行。甲方:汉阴县交通运输局(公章)乙方:陕西西公院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04年1月5日·00年1月日夸克扫描王极速扫描,就是高效甲方:汉阴县交通运输局(公章)乙方:陕西西公院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04年1月5日·00年1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隧道及引线工程施工隧道衬砌质量检测 施工质量检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