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采购合同公告(阳山县黎埠镇人民政府2024)



阳山县黎埠镇人民政府阳山县黎埠镇人民政府便携式计算机集采商品直接订购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3-02857747

二、合同名称

阳山县黎埠镇人民政府便携式计算机集采商品直接订购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2023-1352108

四、项目名称

阳山县黎埠镇人民政府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阳山县黎埠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黎埠镇文明街26号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5219537522
供应商(乙方): 阳山县腾乐科技办公设备经营部
地址:阳山县阳城镇城南西社区星月路60号1幢102
联系方式:157662207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便携式计算机
1(台)
5,999.00
5,999.00

合同金额: 5,999.00元,大写金额:伍仟玖佰玖拾玖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6日
履约地点:阳山县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0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阳山县黎埠镇人民政府
2024年03月14日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合同名称:阳山县黎埠镇人民政府便携式计算机集采商品直接订购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3-02857747甲方:阳山县黎埠镇人民政府乙方:阳山县腾乐科技办公设备经营部合同金额(元):5999.00人民币大写:伍仟玖佰玖拾玖元整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产品名称技术规格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便携式计算机华为/Huawei,华为/HuaweiYTFZ-5651SP酷睿I5-1240P/16GB/512GB/无/集成显卡/共享内存/银河麒麟V10/14英寸,YTFZ-5651SP;华为/HuaweiYTFZ-5651SP酷睿I5-1240P/16GB/512GB/无/集成显卡/共享内存/银河麒麟V10/14英寸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QC23701377974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5-05-05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查看CPU系列:IntelI5CPU型号:酷睿I5-1240PCPU主频:1.7GHzCPU线程数:16CPU缓存:L3CPU核数:12核内存容量:16GB内存条数:2内存类型:DDR4内存频率:3200MHz硬盘类型:固态硬盘固态硬盘类型:M.2固态硬盘容量:512GB固态硬盘协议:NVME机械硬盘容量:无机械硬盘转速:无机械硬盘缓存:无机械硬盘规格:无显卡类型:集成显卡显存容量:共享内存显存频率:0显存位宽:0显示器尺寸(英寸):14色深:8bit刷新率:60Hz触摸屏:无屏幕最大开合角度:180低蓝光模式:支持最大分辨率(垂直):1080最大分辨率(水平):1920操作系统:银河麒麟V10光驱:无光驱颜色分类:灰色无线网卡:有有线网卡:有蓝牙:有DVI接口数量:0ExpressCard插槽:0MiniPCI-E插槽数量:0音频接口数量:1HDMI接口数量:1miniHDMI接口数量:0DP接口数量:0miniDP接口数量:0Type-c接口数量:1多功能Type-c接口数量:1USB2.0接口数量:1USB3.0接口数量:2VGA接口数量:0主板芯片:IntelChip电池容量:56Wh电源功率(W):65内置音箱:有内置摄像头:有标配鼠标:有线标配电脑包:有标配键盘:有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100万小时质保期限:2年包装清单:"1)PCx12)USB-C电源适配器(含线)x13)快速入门x14)保修卡x15)装箱清单"售后服务:2年保修2年专家上门产地:广东1¥5999.0000-第1页-¥5999.00合计¥5999.00大写(人民币):伍仟玖佰玖拾玖元整¥5999.00大写(人民币):伍仟玖佰玖拾玖元整¥5999.00大写(人民币):伍仟玖佰玖拾玖元整¥5999.00大写(人民币):伍仟玖佰玖拾玖元整¥5999.00大写(人民币):伍仟玖佰玖拾玖元整产品名称序列号序列号序列号序列号序列号便携式计算机S/N:AVCYQ23317Y01423S/N:AVCYQ23317Y01423S/N:AVCYQ23317Y01423S/N:AVCYQ23317Y01423S/N:AVCYQ23317Y01423合同总额包括货款、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车辆品目的购置税,车船税,上牌费、保险费除外)。二、交货时间、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交货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黎埠镇文明街26号人民政府。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期按照生产厂家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3.乙方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四、验收标准货物必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和要求视为合格:1.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2.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3.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或者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4.华为品牌验收标准:商品序列号与合同序列号不相符的,采购人应不予验收,并将相关情况反馈品牌运营团队,按电子卖场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2页-序列号要求:(1)序列号对应的商品为全新未激活的商品;(2)序列号对应的商品为华为在售商品;(3)序列号维保满足平台要求(保修期≥12个月)。五、付款方式甲方货物验收通过后,收到正式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六、违约责任1.如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七、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八、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九、其他1.本合同一式1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阳山县黎埠镇人民政府甲方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15219537522单位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黎埠镇文明街26号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3-10-16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4-10-16乙方(盖章):阳山县腾乐科技办公设备经营部开户银行:广东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分理处银行账号:80020000010247696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15766220766单位地址:阳山县阳城镇城南西社区星月路60号1幢102-第3页-合同签订日期:-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便携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