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检验技术实验室提质改造采购合同公告(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



益阳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本级医学检验技术实验室提质改造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3月14日

采购合同编号:益财采计[2023]12027-1

采购人(全称):益阳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本级(甲方)

供应商(全称):江西贵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医学检验技术实验室提质改造重新立项

2、采购计划编号:益财采计[2023]12027

3、项目内容:医学检验技术实验室提质改造重新立项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胡冰

6、联系电话:13875317320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6898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4月12日,完成日期:2026年04月12日。总日历天数:730天。

2、地点: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验收方式: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合同约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3-1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3月13日

合同订立地点: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杨杰
委托代理人:陈贵员

电 话:18373783001
电 话:13307372757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产业孵化产业园第三期2号厂房-C332(自主承诺)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樟树临江支行

 
帐 号:1508210309000074769

附件下载:

医学检验技术实验室提质改造合同 - 副本(2).zip

医学检验技术实验室提质改造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24B010签订地点: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采购人(甲方):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供应商(乙方):江西贵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医学检验技术实验室提质改造项目(项目编号:益财采计[2023]12027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名称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数量单位金额(元)金额(元)备注名称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小计备注生物安全柜HFsafe-1200LC(A2)上海力申2台39800796002洁净工作台OptiClean1300上海力精1台13000130003生物显微镜PANTHERAi麦克奥迪3台27800834004移动式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JD-DY100长沙锦德电子6台7500450005医用冷藏箱YC-315L中科美菱2台10000200006电子天平MP61001上海恒平10台1500150007电子天平ME204E梅特勒1台750075008水浴箱LC-HH-600上海力辰4台110044009菌落计数器LC-JLQ-1C上海力辰6台1000600010霉菌培养箱MJ-250-1上海一恒1台7200720011恒温培养振荡器ZWY-240上海智城1台198001980012无菌均质器SCIENTZ-11宁波新芝1台6300630013PH计PHS-3E上海仪电3台1900570014旋涡振荡器VORTEX-5海门其林贝尔6台1300780015迷你混合器VORTEX-8海门其林贝尔1台60060016超声波细胞粉碎机SCIENTZ-IID口08宁波新芝1台9000900017全自动样品快速研磨仪JXFSTPRP-24L上海净信81台398003980018不锈钢多联过滤系统MFS-6A-DN-K广东环凯1套150001500019电泳仪电源DYY-7C北京六一3台40001200020琼脂糖水平电泳仪DYCP-31DN北京六一2台1800360021台式低速离心机TDZ5-WS湖南湘仪4台35001400022掌上离心机S1010E赛洛捷克4台500200023医用冷藏箱HYC-1031GD青岛海尔1台300003000024医用冷藏冷冻箱HYCD-282C青岛海尔1台135001350025超声波细胞粉碎机JY92-IIN宁波新芝1台8200820026可见分光光度计722上海菁华20台29005800027双稳定时电泳仪电源DYY-2C北京六一2台1700340028移液器0.1-2.5uL北京大龙10台200200029移液器20-200uL北京大龙10台200200030移液器100-1000uL北京大龙10台200200031移液器2-20uL北京大龙4台20080032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A320NPlus上海仪电分析1台13000013000033自动电位滴定仪ZD-2上海仪电2台53001060034移液器组合0.1-0.25/0.5-10/2-20/5-5010-100/20-200/50-200/100-1000/200-1000/1000-5000北京大龙6套1200720035肉类水份快速测定仪DY-6400达元2台1300260036固相萃取仪ASE-12奥特赛恩斯1台28002800陆拾捌万玖仟佰元整陆拾捌万玖仟佰元整陆拾捌万玖仟佰元整陆拾捌万玖仟佰元整陆拾捌万玖仟佰元整陆拾捌万玖仟佰元整689800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玖仟捌佰元整。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包装、运输、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本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中的要求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及相关配件应当是该产品生产商生产的全新的合格产品;并且该产品应适合长距离运输,并符合生产商的产品出厂包装的要求。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包装不符合生产商的产品通常出厂包装的要求,或产品存在划痕或被毁损的现象,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该产品或做退货处理。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其所提供的合同产品为产品原始生产厂家生产和制造;合同产品及其各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同产品中的软件部分(如有)无病毒、无明显错误,能够充分实现、提供、具备相关产品说明中描述的功能、特点、内容和标准等;合同产品没有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并且根据产品的情况提供了适当的警示说明。3.本合同所包括的软件产品版本乙方均应提供软件版权所有人颁发的永久免费使用许可文件。4.乙方保证对其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所交付的合同产品版本拥有合法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其它权益,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其它任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保证不使甲方受到任何损害。5.合同产品中的硬件产品的所有权及软件产品版本的使用权许可自产品交付之日起转移给甲方。6.在发生或可能发生乙方产品侵权的情况下,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采取下列甲方接受的补救措施:(1)使甲方得到继续使用和销售本合同产品的权利;(2)修改合同产品,使其不侵犯他人权利并符合本合同约定;(3)用不侵权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替换该侵权的合同产品。7.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8.乙方承担产品交付甲方前的一切费用及风险(本条款所指交付是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视为交付)。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益阳市迎宾东路516号。随即在30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生产商提供的硬件产品合格证或检测报告。如果乙方提交的合同产品与本合同约定不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退货,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10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30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10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3.甲方收货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合同产品质量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甲方在使用或销售合同产品或含有合同产品的产品时发现因合同产品在设计、安装、制造、材料、工艺等方面的缺陷导致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责任。4.如本合同所采购的产品因其自身特点导致甲方无法在验收当时发现其质量问题、设计、安装、制造、材料、工艺等缺陷,则甲方应享有合理的适用或测试使用期间,如在该期间内发现上述产品问题,则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提供换货或退货处理,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无权以甲方已签收作为已交付合格产品的抗辩。5.因本合同产品质量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或者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单独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非实际责任人进行抗辩,但乙方有权在赔偿后向生产者或其他实际责任人追偿。6.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7.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均有规定的,按较高标准规定执行。五、付款方式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内容。2.项目最终验收完成后14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计3449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肆仟玖佰元整);正常运行60日后,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四十五计31041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零肆佰壹拾元整),验收合格二年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无息),计34490元(人民币大写:叁万肆仟肆佰玖拾元整)。3.乙方如不能如期交付本合同产品,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甲方凭乙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向乙方支付结算,乙方延期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则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六、售后服务1.项目整体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贰年,质保期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多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如乙方委托第三方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应向该第三方提供所需的资料以使其能进行此种服务,并且乙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确保该第三方具备提供此种服务的能力、资质,若该第三方提供此种服务存在瑕疵,则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3.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300元/天的违约金,上限不超过欠款总额的15%;逾期交货超过3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10%的款额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并须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7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及其他有权处理机关)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3.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根据产品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双方商定降低产品的价格。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替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4.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5%余款,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5.因一方违约导致纠纷的,违约方除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外,还需负担守约方为维护合同权益所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鉴定费等维权费用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7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九、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具有法定质量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7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讼。3.在诉讼期间,除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其他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内容、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仅得以经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生效后的书面补充协议进行。乙方承诺乙方授权了授权代表,有权代表乙方与甲方签署合同变更文件和补充协议,变更文件和补充协议由乙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即对乙方生效。2.乙方不得转让或转移本合同。3.本合同货物在运输、安装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4.本合同及其附件(含补充协议)构成合同双方之间就本合同项下之合作所达成的全部合同,并替代双方以前或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做的任何口头交流、声明或合同。5.双方约定以下地址及联系方式为本合同履行及纠纷解决时的送达信息:甲方: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联系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迎宾东路516号联系人:杨杰联系电话:18373783001乙方:江西贵中医疗器械有限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产业孵化产业园0二联系人:陈贵员联系电话:1330737275任何一方上述送达信息有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对方。送达信息变更未通知的,仍以本合同约定信息为准。因联系人拒收或送达信息有误及送达信息变更未通知导致相关文件未能实际送达的,相关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6.合同组成部分:附件一:技术参数;《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7.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签约日期:24年3月13日乙方:江西贵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陈贵次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产业孵化产业园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樟树临江支行账号:1508210309000074769电话:13307372757传真:签约日期:24年3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学检验技术实验室提质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