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信丰县民政局2024)
[JXJH2023-XF-C003-1]信丰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信丰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一、合同编号:
信采购2023F001012918
二、合同名称:
信丰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JXJH2023-XF-C003-1
四、项目名称:
信丰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信丰县民政局本级
地址:信丰县阳明北路300号
联系方式:0797-3311412
供应商(乙方):信丰县橙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地址:信丰县嘉定镇规十路新城商业中心 1D栋4号
联系方式:156797689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信丰县2023年度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信丰县民政局指定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接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服务期为壹年。
本磋商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响应供应商所投服务须全部达到或优于本磋商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合同金额:1980000.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3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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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合同甲方(采购单位):信丰县民政局乙方(服务单位):信丰县橙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2024年3月5日江西嘉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信丰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和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XJH2023-XF-C003-1)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内容1.《成交通知书》及下列采购、响应文件中的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2)需求一览表;(3)响应报价表;(4)采购过程答疑函;2.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服务: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1信丰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国内服务)项11980000元1980000元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980000元第二条合同总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捌万元整,即(¥1980000.00)元。该合同总价是完成服务内容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1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乙方履约事项全部符合采购项目需求及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视为验收合格。6、验收程序:①乙方按照采购需求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完成服务后向甲方提出项目验收建议,甲方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②甲方自行组织人员进行验收。③甲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包括的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乙方履约事项全部符合采购项目需求及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视为验收合格。④在对采购项目需求中的每一项技术参数进行验收过程中,有任何一项技术参数不符合视为验收不通过,乙方须重新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直至验收合格。所有参与验收的人员应当签字表示对验收结果负责。7、采购人(甲方)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甲方可以自行验收,也可邀请专家或者参加本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专家或者乙方或者第三方机构或相关被服务对象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8、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竞争性碳商文件及本合同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9、验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乙方)支付。第十条延期履约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服务。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纸质化,加盖公章)将不能按时完成服务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情延长服务时间。3、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进行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62、服务对象:信丰县城镇困难群众,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人员、收养登记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气讨人员等民政工作对象。3、服务内容:配备社会救助专职人员协助县民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开展对象排查、家计调查、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社会救助服务。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特殊困难群体探视巡访、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社会救助绩效评估、社会救助政策研究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服务清单。社会救助服务清单目录服务内容量化指标社会救助专职人员配备按照县民政局5人、一类乡镇各2人,其余乡镇(城市社区)各1人的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共计30人,协助县民政局和乡镇(城市社区)开展对象排查、家计调查、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社会救助服务。对象排查:每月排查一次,及时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告知乡镇人民政府。家计调查:对每一个申报社会救助对象逐户调查。每年对全县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复核1次。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每月每个乡镇至少完成各1个案例。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利用公示栏、信息宣传栏、宣传册、现场解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不断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普及力度,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晓度。在每个乡镇、村居至少设立1个政策宣传公示栏,张贴宣传海报2张;在城区和圩镇至少开展17场集中宣传和现场解答活动;发放宣传单(折页)不少于10万份。社会救助业务培训对乡镇、村居两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行社会救助业务培训,讲解社会救助领域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开展社会救助服务相关注意事项、工作要求等,提升其专业务水平。每年开展全县性的社会救助业务培训至少两次,每次培训不少于2天,全年培训不少于360人次。开展一次全县社会救助业务技能竞赛,设置一定的等次和奖金。3第十九条争议及仲裁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信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二十条合同修改补充在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碳商文件等相关规定且不侵害任何一方或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合同(至少一式四份),该修改或补充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并同时报送各相关部门。第二十一条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纸质化)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纸质化)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第二十二条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1、除了乙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第22.1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3、除合同本身以外,22.1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甲方所有,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它91、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均为原件,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信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第二十四条适用法律合同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地址:地址: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日期:日期:10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地址:地址: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日期:日期: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终止合同。第十一条售后服务乙方应按采购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第十二条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服务,甲方按价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延迟一周,总价款中扣除1%,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完成服务,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十四条税费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7第十五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十六条违约终止合同1、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2、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成服务。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4、在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完成类似的服务,方应对购买类似服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第十七条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第十八条转让和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响应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8第三条付款方式1、服务费按月付款,每月收到乙方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前一个月的服务费用人民币(大写):_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在合同到期后,甲方对乙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2、乙方收款信息:户名:信丰县橙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户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支行账号:650857801500015第四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第五条服务地点及服务方式1、信丰县民政局指定地点(信丰县)。2、社会救助服务由乙方自行完成。第六条服务质量1、甲、乙双方应将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确认的服务名称、服务需求、商务需求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数量和服务期等内容作为本条款的基础共同遵照执行。2、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第七条服务期限、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1、服务期限: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服务期为壹年。2驻社会救助专职人员综合收入人均不低于3500元/月。(3)社会救助专职人员应遵守信丰县民政局和乡镇(城市社区)制定的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对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4)社会救助专职人员必须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工作时间由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实际工作需要具体安排。(5)乙方与社会救助专职人员签署劳动合同,负责人员招考、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巡查督导、离职人员补充等工作。甲方为派驻社会救助专职人员分配工作,负责日常管理。其工作业绩,通过平时表现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被考评为不合格者,由乙方重新予以调配。第八条质量保证:1、乙方应按碳商文件规定的要求、质量标准、规范标准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提供服务,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第九条验收1、验收的主体:由甲方组织进行验收2、验收的时间:乙方按照采购需求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完成服务后向甲方提出项目验收建议,甲方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3、验收方式:甲方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4、验收内容:验收内容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5、验收标准:甲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包括的每一项技术和商务5社会救助绩效评估通过入户调查、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当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政策执行、标准落实、资金发放情况、政策知晓率及社会满意度等指标开展评价。每年开展一次全县性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评价,对每个乡镇(城市社区)进行评估,抽查困难群众样本量每地不少于50人次。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根据进食、洗澡、穿衣、大小便控制、如厕、上下床、行走、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等情况,对困难群体生活自理能力开展综合评估,对特殊群体开展心理监测及专业评估。对新增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逐人评估,对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每半年开展一次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对全县特困人员每年开展一次自理能力综合评估。社会救助政策研究对社会救助领域重大课题研究服务,重大政策调研、草拟、论证等辅助性服务。每年至少完成社会救助领域研究课题一篇。每季度在市以上媒体发表社会救助宣传报道2篇。特殊困难群体探视巡访定期开展困难群众探视工作,掌握其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和基本生活保障情况等。通过定期巡访,查看承接主体服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并督促指导其落实责任。每月探视巡访困难群众不少于3次,其中上门探视不少于1次。每月查看照料护理人服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不少于2次。4、人员要求:(1)30名社会救助专职人员,男女不限,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周岁以下,熟悉办公软件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优先考虑有相关工作经历和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2)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派驻的社会救助专职人员与甲方之间不具有劳动、雇佣或劳务关系。派驻社会救助专职人员无论是工作时还是休息时,无论是在工作场所还是非工作场所,若发生工伤、突发疾病或发生意外伤害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为其派驻社会救助专职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派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救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