渗滤液运营服务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4)



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海阳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687000202302000172A_001
二、合同名称:海阳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运营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687000202302000172
四、采购项目名称:海阳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运营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
联系方式:0535-3602713
供应商(乙方):烟台净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华夏传媒大厦1511
联系方式:139535291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无      1      1432.314448      1432.314448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2-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3-15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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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定稿).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海阳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运营服务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687000202302000172A_001计划编号:37068700040200120230010采购人: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供应商:烟台净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海阳建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三年一十二月三十一日采购人(全称):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供应商(全称):烟台净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海阳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运营服务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海阳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运营服务项目。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本项目为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含油废水处理工程两部分。其中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含油废水处理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在污水站内增加气浮除油装置和污泥脱水机,将原有滤液储池改造成含油污水集水池,在均质池和碳源池上安装溶气气浮机。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污泥脱水车间、厂区部分地面破碎及新建,集水池、气浮池等新增设备及管线。二、服务期限_服务经营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土建工程工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30日历天内完工。三、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叁拾贰万叁仟壹佰肆拾肆元肆角捌分(¥14,323,144.48元);其中:(1)运营费用:本合同污水处理预算单价为人民币捌拾玖元玖角柒分/吨(小写:¥89.97元/吨);运营费用暂估价为人民币壹仟叁佰肆拾捌万贰仟零肆元伍角(小写:¥13482004.5元,按3年共149850吨水计算)。(2)工程费用: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含油废水处理工程合同金额为人民币捌拾肆万壹仟壹佰叁拾玖元玖角捌分(小写:¥841139.98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工程费用据实结算。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运营部分:预算指标下达并具备实施条件,按季度支付运行费用(运行费用按实际合格排放污水吨数乘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每季度费用支付时间为次季度的第一个月月底。中标人在运行期结束,经甲方查验符合移交条件后移交甲方。土建部分:预算指标下达并具备实施条件,(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0%,第二年年底付到工程结算价款的70%,第三年年底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7%,剩余3%款项为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二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竣工验收合格以后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将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对承包人送审的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如审减值超过送审值的5%需由承包人按规定承担部分造价咨询服务费。(2)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类变更、签证等费用,工程竣工结算后再予以支付。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12月31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住所:,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华夏传媒大厦1511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35-3602713,电话:13953529169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恒丰银行烟台银河支行账号:,账号:853523010122805471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住所: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华夏传媒大厦1511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35-3602713电话:13953529169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恒丰银行烟台银河支行账号:账号:853523010122805471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服务经营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土建工程工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30日历天内完工。1.3服务内容:(1)按国家现行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16998-2008)表2标准由采购人进行验收。若有变动,按国家最新标准执行。(2)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的运行使用、保养、维修与更换、负责渗滤液处理运行记录和渗滤液处理站日常考核、保证系统出水水质符合执行标准等。(3)处理达标后的清水外运由中标单位负责。具体包括: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运营费用按照中标单价,工程费用据实结算。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1)运营费用:预算指标下达并具备实施条件,按季度支付运行费用(运行费用按实际合格排放污水吨数乘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每季度费用支付时间为次季度的第一个月月底。(2)工程费用:预算指标下达并具备实施条件,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0%,第二年年底付到工程结算价款的70%,第三年年底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7%,剩余3%的款项为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二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竣工验收合格以后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将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对承包人送审的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如审减值超过送审值的5%需由承包人按规定承担部分造价咨询服务费。②工程费用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固定不变)。结算时除因甲方原因导致施工范围及内容扩大而发生的工程量变更,相应调整工程费用,否则工程费用不予调整。③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类变更、签证等费用,工程竣工结算后再予以支付。。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_海阳市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安全协议书。污水处理站含油废水处理工程安全协议书甲方: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乙方:烟台净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了搞好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第一条:甲方安全责任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第二条:乙方安全责任(一)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二)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三)需使用业主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经得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认可同意,需要动火作业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审批,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四)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挂好严禁闲人进入施工现场的标志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施工警示标志,确保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五)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的所使用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六)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严禁酒后上班。(七)乙方负责此项目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八)关健部位施工安全方案必须经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认可后方能施工,否则不准施工。第三条: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文明施工作业。第四条:安全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盖章后生效。甲方:海阳市住房和乙方:烟台净达环保城乡建设管理局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渗滤液运营服务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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