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博物馆2024)



合同编号:

4532500HT2024002420101

合同名称:

云南省政府采购合同书

项目编号:

4532500JH202400242

项目名称:

红河州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人(甲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博物馆

供应商(乙方):

昆明宏实智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红河州

所属行业:

博物馆

合同金额:

3894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4-03-14

合同公告日期:

2024-03-15

代理机构: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HHC2023002云南省红河州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二)

专家抽取记录:

中标、成交公告:

红河州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附件:

2024年红河州博物馆物业管理合同.pdf

合同自编合同编4532500HT2024002420101招标编号:号: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蒙自云南省财政厅制尼族辉族自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红河哈州博物馆三地址:家自街马路65号皖50043845Y邮编:661199可不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0873-3728801签订日期:2024年3日14日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昆明宏实智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卡区同传了物A地块办公楼4304号邮编:650006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0811-63376118签订日期:2024年3月14日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云南省红河州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20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红河州博物馆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昆明宏实智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云南省红河州博物馆(物业项目名称)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1.1物业名称:云南省红河州博物馆1.2物业类型:综合物业(办公、展厅、停车场地等)1.3坐落位置:蒙自市天马路65号1.4本物业管理服务区域:云南省红河州博物馆整个区域第二章服务期限第二条整体项目合作或服务为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合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第三章服务内容和要求第三条乙方管理用房,由甲方提供。第四条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王飞】,联系电话:【13908738256】。如非项目负责人自身原因、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项目管理要求及重大工作过失,乙方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至少于更换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因项目负责人自身原因、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项目管理要求及重大工作过失决定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乙方第1页共9页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更换。项目负责人存在严重工作过失、并造成实质性重大损失的,应当立即停止项目负责人相关工作。第五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5.1物业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和保卫。安全保卫值守,人员安检,门禁巡查,室内外巡查(夜间巡更),公共秩序维护,消防系统运行检查巡查、应急处置,安防、消防控制监控值守,日常训练和演练及安全防护;负责基本陈列展览和临时展览拆展、施工、布展、开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5.2物业区域内卫生清扫保洁。对主体大楼外墙(包括玻璃幕墙、外墙玻璃)全年至少两次清洁服务、对大楼室内外实施卫生保洁服务,针对各楼层展厅、报告厅、办公区,卫生间、过道、道路、设备间、杂物间、环境地面,以及电梯、扶手、栏杆,门、窗、展柜、玻璃墙面等进行日常卫生保洁服务及所需卫生保洁用品的投入(含厕纸、洗手液、卫生间香片);对化粪池进行清理、清掏、运送,针对展厅标本、模型等展品每一季度不少于一次清洁工作;对临时展览开展前展厅内精细保洁工作(包含地面、展柜清洁等);5.3物业区域内的水电维修保养。对全馆水电设施设备提供维修保养,发生故障时能及时维修,确保正常运转;;5.4配合专业维保单位对物业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对馆属配电、排水、电梯、人防、网络、消防系统等设备进行值守、巡查、维护,以及房屋设施和配置的设备进行运行管理维修、维护,保障建筑基本的零星修给;5.5对本馆物业区域内的办公室、卫生间、会议接待服务所用绿化植物的配置及管护。第六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如下:6.1对红河州博物馆进行24小时安全保卫,对全馆进行24小时巡视安全检查,夜间安全巡查。6.2开馆服务观众时段对馆内展厅、公共服务区,办公区进行安保巡查防控,维护公共安全秩序,处置安保突发事件,配合公安机关和安保部处置相关安保事件工作,组织日常训练、配合培训演练工作,新进人员的培训等工作。6.3对消防、安防系统进行管理运行,配合专业维保单位进行维护管理。6.4对基本陈列展览和临时展览撤展、施工、布展、开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6.5主体大楼外墙面、玻璃幕墙、外墙玻璃每半年清洗1次,展厅电梯、楼梯栏杆、展厅玻璃展柜面每周清洗、适时保洁,高空操作人员必须持有高空作业第2页共9页相关证书。6.6对全馆进行卫生清扫保洁,负责每天对展厅,每周两次对办公区进行清扫保洁工作6.7对红河州博物馆室内卫生间进行适时保洁清理维护。6.8对展厅地面、展柜玻璃面、门、窗,观众休息座椅,电梯、扶手,栏杆等适时进行保洁护理。6.9对展厅标本、模型等非文物展品清洁每一季度不少于一次;对临时展览开展前展厅内精细保洁工作(包含地面、展柜清洁等)。6.10对展厅、办公区、卫生间、会议接待服务用盆栽植物进行管养和保障。6.11对博物馆内全馆运行的所有保障系统设备日常巡检、排查故障,配合专业维保单位进行运行、维修养护服务。6.12配置具有专业技术持证人员在岗工作,提供供电系统日常巡查、照明灯具维护更换、给排水维护更换、建筑五金件维修更换等服务。6.13按馆方要求和安排,做好展览会场、会议室的布置,布置饮用水,以及相关服务工作。6.14红河州博物馆的正常安保工作岗位时间为每岗服务8小时,24小时轮流值班。值班期间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等相关记录,作为年终考评依据。6.15安保人员出现被人举报、投诉的,经核实系本人所为,馆方有权贵成物业公司限期整改、辞退当事人。一年内重复出现多起,纳入考核等级评定,约谈其项目经理或公司高层。6.16安保部在日常的监督管理中,如发现物业公司人员不足或未按招标文件执行,有权责成物业限期整改、出现的人员短缺按核定个人金额记录在案,馆方在分期付款中直接扣除,出现多次未落实的,形成书面报告报馆领导班子对物业公司作出处罚,约谈项目经理和通报公司高层。6.17物业公司每月向安保部提供一份详实的安保人员工作任务、教育训练、日常管理、特殊情况等报告(含文字和图片或短视频),作为台账保存。6.18安保人员的招聘与辞职需报安保部审定和同意并提交纸质文件备案,允许安保人员每年30%的流动率,如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办或私自办理,且流动率超过范围,馆方有权责令整改或参照考核标准扣除相应比例支付费用。第七条服务其他要求7.1物业服务人员全部统一着装,按工种的不同穿戴符合本岗位的服装及工号牌(安保人员着装须符合公安机关和博物馆的要求)。针对物业公司实行实名第3页共9页打卡制度,每月向博物馆安保部报告考勤。7.2所有安保人员必须取得保安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女队员占安保人员总数比例不能大于20%(日常秩序维护和入口安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持有州博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中级及以上)或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7.3按馆方制定的演练方案和要求进行完成一年不少于2次的消防演练。不少于1次的反恐、应急预案演练。安保工作接受馆方及公安机关的培训。7.4安保人员流动一年内不得超过安保人员总数的30%,消防值班室岗位人员流动一年内不能大于20%。执行馆方制定的各项保卫规章制度及规定。7.5完成馆方交办其他工作,如博物馆开展活动的安保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搬运零星物品等。7.6针对物业管理服务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工具和耗材(含馆内保洁用品、圈筒纸、洗手液、物业人员饮用水等)投入由物业服务方负责。第四章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8.1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以及确保物业管理服务达到预期目标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办法。8.2指导监督和帮助乙方完成管理服务项目内容的组织实施,以及按各有关措施制度落实服务。8.3负责协调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和解决开展服务所需工作事项。8.4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费用。8.5委派相关部门及负责人,负责监管协调乙方在实施管理服务工作中的各有关事项。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9.1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馆安全保卫服务,卫生保洁服务,水电维修保养服务等)工作。9.2根据甲方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开展甲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确保甲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适时处于良好运转的状态。9.3制订针对本项目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提供开展服务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第4页共9页9.4建立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管理档案。9.5按照物业管理服务情况及服务内容质量要求进行养护、服务与管理。9.6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的年度、季度、月、日常维护、保养计划,报经甲方审定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9.7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非乙方自备物品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9.8按照***门及业主方安全保卫工作要求,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协助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甲方或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9.9乙方管理人员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甲方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9.9.1为救助他人生命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9.9.2为避免甲方财产受损或可能受损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如失火又无人在内,为不使其造成巨大损失,物业管理者强行入内救助);9.9.3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财产损失;9.10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以及对管理服务质量的实时考核等级。按照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在甲方服务现场设立项目经理,并设立管理组织机制。9.11乙方在履行本项目管理服务时,须加强自身员工的管理,员工的人生安全责任或者工作服务中因管理和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等,由乙方全权自行承担负责。9.12乙方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进行备案。9.13按照招投文件的约定为甲方提供日常的服务、材料及耗材等。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费支付第十条本物业管理服务费约定如下:10.1本合同每年物业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389400.00元(大写:叁拾捌万玖仟肆佰元整),该费用为含税价。10.2物业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甲方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核,双方的结算清单需由甲方项目负责人、乙方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后,作为乙方开具发票的依据。10.3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本合同按以下方式支付合同款:第5页共9页10.3.1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合同总价款30%支付给乙方;合同执行满6个月后甲方按合同总价款40%支付给乙方;剩余款项30%在2024年11月30日前结清。10.3.2支付服务费按照对应的等级支付。考核等级为各考核分项分值的加权平均分值。服务项目的考核等级、分项考核与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与赔偿责任或终止合同。第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与赔偿责任或终止合同。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自本合同生效后5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第十四条本合同终止且双方确认不续约之日起30日之内,乙方应将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甲方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甲方,逾期移交或移交过程中发现缺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五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方有权颁布新的制度在双方协商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也应一并遵守。第十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协商可以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第6页共9页甲方账户信息:开户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博物馆开户银行:建行蒙自明珠路支行账号:53001666351050558182乙方账户信息:开户名:昆明宏实智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账号:39610188000009128第7页共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