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管隧道结构沉降变形观测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2F051402024609
二、合同名称:上海市市管隧道(地道、下立交)结构沉降变形观测(南片区)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000000240229171697-00080718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市管隧道(地道、下立交)结构沉降变形观测(南片区)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徐家汇路579号
联系方式:53016233
供应商(乙方):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方国安(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崇明区
联系方式:021-5661622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上海市市管隧道(地道、下立交)结构沉降变形观测(南片区)
数量:1.00
单价(元):1075525.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
1075525.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上海市市管隧道(地道、下立交)结构沉降变形观测(南片区)的合同(11NMB2F051402024609).pdf
上海市市管隧道(地道、下立交)结构沉降变形观测(南片区)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MB2F051402024609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乙方: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地址:徐家汇路579号,地址:上海上海市崇明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0072电话:53016233,电话:021-56616223传真:,传真:联系人:**岳,联系人:朱广维合同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共同订立。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利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一)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合同条款”中所规定的定义相同。(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11、在合同实施期间,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任何其他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合同条款;4、本项目招投标文件(三)由于考虑到甲方应给乙方的付款,乙方特此同甲方立约,保证在所有方面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和技术规范,承担本合同的实施、完成等工作。(四)作为对本合同的实施、完成的报酬,甲方特此立约,同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五)合同价合同价为1075525元(大写:壹佰零柒万伍仟伍佰贰拾伍元整整)。(1)本项目费用包干使用,不做调整;(2)本项目费用包含乙方根据经甲方要求对设施沉降变形及收敛变形进行随时跟踪观测的费用。(六)本项目服务时间: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七)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八)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九)本协议共六份,甲方两份,乙方四份。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单位名称: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2单位地址:徐家汇路579号单位地址:邮政编码:200023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电传:电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户:银行帐户:签订合同代表(签字)签订合同代表(签字)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上海合同条款一、定义与解释本合同条款下述定义和解释仅限于本招标文件使用1、甲方:即本项目的招标人。2、乙方:是指其投标书已为招标人(业主)所接受,并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书承担本项目工程质量监测的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机构资格的合法继承人。3、受检方:是指本项目的施工单位。4、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乙方书面委任的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测工作的组织管理者。5、技术负责人:是指为该项目检验监测工作提供技术保证,并,3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6、天:指日历日。年、月、日按公历计算。7、时间:本招标文件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二、监测项目三、技术要求1、具备同监测资质相应的现场监测能力;2、监测过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住建部、交通部及上海市有关技术规范;3、现场监测结束后及时对监测设施进行评价;4、现场监测结束后一周内提交监测报告1式4份。5、根据甲方要求对设施沉降变形及收敛变形进行随时跟踪观测、跟踪期间乙方提供跟踪监测报告时间和要求由甲方决定。四、各方的责任1、甲方权利与义务(1)依据技术标准和监测机构的资质范围、诚信建设、服务水平、监测业绩、质量保险等条件委托质量监测业务,与监测方签订书面协议,承担委托责任。(2)在测量队伍进场前应负责创造和提供必要的作业条件(3)发现监测人员不按合同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其行为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有权要求监测方更换监测人员。(4)对本工程的各类监测数据有知情权,合同执行过程中可随时查询。(5)按照合同约定,向监测方支付监测费用,接收监测报告。负责对监测报告的齐全、完整、有效进行确认。对监测报告中有不合格数据的试样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负责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甲方的要求开展监测,4服务;(2)乙方一旦收到甲方的监测通知和要求,必须及时安排进行监测,确保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否则视为违约;(3)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投入的人员和监测设备必须与投标文件所列一致,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确保监测内容和频率,保证监测数据科学、公正、真实。乙方要及时掌握监测工作进展情况,乙方不得以其他借口增加监测次数、频率、内容或是提高监测费用;(4)乙方应对全部的现场监测作业和方法的适用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责任自负;(5)乙方使用的监测设备要符合现行规范及合同的要求;(6)监测资料严格讲求时效性,乙方应在现场监测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监测报告(一式肆份);应在年终将历次监测结果进行归纳,形成年终报告(一式肆份),提交给甲方。监测报告的格式和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乙方应委托专家年终报告进行论证;(7)乙方应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作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应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监测的数据、结果负法律责任;(8)乙方不得将监测工作对外分包或转包;(9)乙方应为其完成本合同的人员和设备进行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的损失,或者造成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证甲方和业主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乙方应确保安全生产,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10)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的安排;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对总体计划及分阶段计划的调整,以及因设施安全需要提出的有关要求;(11)乙方应自觉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妥善处理好与其他工程的关系,不得损坏或污染已完成的其他工程设备,若有损坏或污染应负责清洁、赔偿或修复。(12)乙方具有第三方独立、公正进行监测的权利,不受任何单,5位干扰。(13)指定(联系电话:)为本项目负责人,如有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五、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测量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该支付金额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2、乙方的违约(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测量文件;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减收该项目应收测量费的千分之五。(2)对甲方提供的基本资料负责保密、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或失落,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额5%的违约金;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经济、名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测量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因乙方测量质量低劣,而不能满足测量任务委托的技术要求时,乙方返工设法弥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为自理。同时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4)因测量失误、瞒报或漏报而造成甲方设施安全事故,乙方除应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还应根承担合同额10%等的违约金。3、责任的期限乙方与甲方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协议书或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范围。六、计量支付(1)合同签订后,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30%。(2)当年测量工作完成并提交所有测量数据资料后,支付余款七、合同解除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况,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合同:,6(1)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解除本合同;(2)根据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享有解除权的,可解除本合同;(3)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由甲乙双方协商终止合同,已完成的工作量应支付相应费用。“不可抗力”是指甲方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形。除上述三种情况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八、其他1、法律和法规本合同必须服从国家的现行法律和法规,对合同的解释应以国家的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2、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管隧道结构沉降变形观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