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贵州省林业局2024)
一、合同编号:52990025517470542050542024000204
二、合同名称:2023年度贵州省林业局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MCHC-ZC20242007
四、项目名称:2023年度贵州省林业局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贵州省林业局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91号
联系方式:0851-86572699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1392847346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3年度贵州省林业局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98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附件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服务时间:详见附件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98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3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07合同.pdf
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贵州省林业局乙方: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3年度贵州省林业局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服务项目(项目编号:MCHC-ZC20242007)的竞争性碳商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捌万元(¥980000.00元)。二、服务范围本项目无人机巡护服务范围主要是依据《贵州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成果报告》确定的全省9个市州50个中高以上危险性和风险等级且火情多发频发县,通过定制化服务,进行贵州省森林防火日常巡护、火场侦查、早期火情处置、应急等工作,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响应速度和执行效率,确保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能够更加及时有效地开展。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无人机类型:1.1长航时巡护无人机,3架;1.2普通巡护无人机,25架;2)全省无人机分配:黔西南州【8个县区】配4架无人机,黔南州【10县区】配5架无人机,遵义市【6县区】配4架无人机,毕节市【5县区】配3架无人机,贵阳市【2县区】配1架无人机,六盘水市【3县区】配2架无人机,铜仁市【4县区】配3无人机,安顺市【5县区】配3架无人机,黔东南州【7县区】配3架无人机。具体服务要求(见附件一)和无人机分配(见附件二)。3)巡护无人机飞行时长要求:按照每架每月不少于18.8小时计巡护期间所有无人机飞行时长不少于1579小时(含不少于40小时机动飞行时长,便于甲方机动调度使用);巡护面积不少于1276万亩。三、服务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及服务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承诺相一致,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还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但有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必1/10须符合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应当予以配合。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乙方人员。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有关人员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日内更换。乙方应确保前述人员更换不会对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项下服务产生不利影响。3)甲方应当对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协作和工作条件。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款项。2)乙方应负责做好服务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作,实现安全生产。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乙方负责按法律法规规定与乙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提供劳保用品等,并负责处理与乙方人员的劳动纠纷。4)乙方应当做好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工作,遵守国国家与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与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范。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就服务事项向甲方进行反馈,包括提供服务实施进度的相关文件及总结报告等。6)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且所有权、处分权等没有受到任何限制。7)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8)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有效,不因为本合同履行终止、解除或者无效而解除。五、服务期(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2024年03_月15日至2024年_06_月15日止。六、验收1)乙方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提供所服务内容的相关技术资料。2)乙方提供不符合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2/103)乙方完成服务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开始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甲方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款的20%作为预付款;项目履约期间,甲方根据实际飞行时间按月结算;项目履约完成,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汇交成果且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八、知识产权产权归属1)乙方保证对其在服务过程中提供给甲方的软件、专利(含专有技术,下同)等成果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或已经权利人许可使用,甲方依据本合同使用乙方提供的上述成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且甲方有权持续并不受干扰地使用上述成果。2)甲方依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专利、软件产品及其数据或程序、文档等,其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益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本合同之外的目的自行使用或擅自转让、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为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意见或建议。3)乙方依据甲方拥有知识产权的业务规范、标准和要求或者是利用甲方的系统、资料数据、平台、网络等资源开发的所有专利、软件及其数据或程序等成果以及形成的技术文档的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益归甲方所有。4)乙方保证其对本合同的履行以及提供的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承诺由于其侵权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九、保密1)本合同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合同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接受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提供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以及其他专有信息,本合同的条款和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于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受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披露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许可第三方使用,或以保密信息为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意见或建议。在本条中,“第三方”是指除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3/102)本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期限:在任务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仍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一、争端的解决1)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调解决。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双方继续履行。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4/10务。十五、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四份。3)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以下无正文。5/10甲方:贵州省林业局乙方: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展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鹤洲恒丰工业城C3栋二层三折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A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0801-8617267202电话:0755-27364977传真:传真:0755-27364601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1812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建安路支行账号:账号:7627656244706/10附件一:服务内容及要求、项目概况:本项目无人机巡护服务范围主要是依据《贵州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成果报告》确定的全省9个市州50个中高以上危险性和风险等级且火情多发频发县。二、总体服务要求:本项目拟通过定制化服务,进行贵州省森林防火日常巡护、火场侦查、早期火情处置、应急等工作,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响应速度和执行效率,确保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能够更加及时有效地开展。(一)无人机布局计划1、无人机类型:1.1长航时巡护无人机,3架;1.2普通巡护无人机,25架;2、无人机性能:2.1长航时巡护无人机(3架):①最大可承受风速:12m/s;②最大飞行时间:55min。2.2普通巡护无人机(25架)①最长飞行时间:46分钟;②最长悬停时间:40分钟;③最大续航里程:30公里;④最大抗风速度:12米/秒。(二)巡护无人机飞行时长要求:按照每架每月不少于18.8小时计巡护期间所有无人机飞行时长不少于1579小时(含不少于40小时机动飞行时长,便于甲方机动调度使用);巡护面积不少于1276万亩。(三)巡护工作开展流程:乙方每月根据甲方年度飞行计划,结合天气情况与县区林业主管部门会商制定本月飞行巡护详细计划,细化至乡镇,巡护范围重点安排在国有林区、重要目标以及农事用火、祭祀用火较为频发区域,并将飞行计划报甲方备案,如遇高温高火险7/10等天气,按照甲方调整后的巡护计划开展巡护。巡护期间各任务县区林业局派出人员伴随开展巡护、处置违规用火及开展排查隐患等,并在每次巡护台账上签字确认。如遇发生火情等特殊情况,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应调整巡护计划,及时协调巡护工作组赴现场参与火情处置保障,乙方按照要求需提供每日巡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台账等材料。三、具体服务要求:(一)巡护时间安排:开展防火期常规巡护,并优先保证以下重点时段:1、清明、五一、农事生产用火时期以及高温、高火险期等重点时段,视天气实际状况和空域管制情况,可适时调整巡护飞行计划;2、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以及开展灾后调查等其他需要巡护时间;3、甲方安排的其他服务时间。(二)巡护服务详细要求:1、乙方提供日常巡护视频资料、巡护日志。每日或者根据需要在服务期间提供森林草原巡护视频、图片等相关资料,以及规范填报巡护日志,含巡护日期、巡护人员、飞行时长、巡护面积、发现火源火点数量以及制止野外用火行为(空中喊话)数量等情况;2、乙方进行视频图像分析处理:具备将每日或者根据需要将航拍的视频图像资料进行分析,主要就航拍区域火灾风险、野外用火情况、可燃物堆积情况等进行分析处理,并将分析情况报告及时反馈给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预警预报工作;3、乙方开展火源管控监督及野外用火行为制止:对航拍区域开展火源管控监督,及时发现并向林业主管部门反馈火源火点坐标范围情况,利用空中喊话功能向野外用火人员发出警告并做好取证工作,及时协助林业工作人员制止野外用火行为;4、乙方定期或根据需要提供巡查成果:对航拍影像进行剪辑制作形成飞行记录及成果报告(包含文字、表格、图片等);8/105、乙方提供火灾扑救现场飞行服务: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根据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火灾火情视频资料采集,及时提供火场轮廓、面积、火情蔓延趋势等信息,协助扑救人员规划进出火场路线;6、乙方提供受灾范围相关数据:根据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在森林草原火灾灾后开展受灾范围数据采集工作,并提供火烧迹地影像、视频等;7、乙方提供适时信号传输服务:根据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在开展服务期间,提供所有无人机巡护时段适时信号至甲方防火指挥中心,便于监控查看巡护情况;8、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结合天气、火险等级、火情情况等实际在全省无人机布局数量不变前提下及时调整各市州无人机布局数量、机型,达到因需布局,提高无人机巡护和火情处置效率。9、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三)巡护服务其它要求:1、乙方需与甲方签订相关保密协议,未经允许不得将林业相关数据资料外传或作宣传推广使用,林业主管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将国家未正式公开发布的数据资源提供给乙方。2、工作开展期间,乙方对其工作人员及设备安全负责。因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服务区域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相关规定,严禁在林区使用明火,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四、服务人员要求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乙方须配备具有专业能力项目团队。参与项目人员均应属于乙方在编人员,不得采用任何形式的分包方式进行管理。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团队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原有人员无法参与本项目,需在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更换有同等能力的人员。五、成果汇交要求:1、乙方需按照采购要求向甲方提供日常巡护视频资料、巡护日志,定期或根据需要提供巡查成果、火烧迹地影像等资料;2、开展火源管控监督及野外用火行为制止情况等台账需经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签字确认后报送,严禁擅自修改巡护数据。9/1001/082208I69元222902元6元6611298元281889118ZI182B机4333323325WY112323,·音e50中以中国部936l2457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