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风貌规划采购合同公告(四会市自然资源局2024)



四会市农房风貌规划

采购项目名称:

四会市农房风貌规划

采购项目编码:

441284MB2D257642401260498

项目业主:

四会市自然资源局

服务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四会市农房风貌规划

合同编号:

441284MB2D257642401260498

合同总金额:

¥615,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3月0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3月05日至2024年09月30日

服务内容:

1、完成项目前期,四会市域内的典型村庄内的农房的现状调查与评估; 2、依据有关规范、法规,结合四会市域村庄相关上位规划及建设实际情况,编制《四会市农房风貌指引规划》。

合同附件

A2024-009四会市农房风貌规划.pdf

四会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3月18日

A2024-009合同登记编号: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四会市农房风貌规划委托单位(甲方):四会市自然资源局承接单位(乙方):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32、35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四会市自然资源局住所地: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行政中心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1284MB2D25764L法定代表人:彭志雄项目负责人:钱叶会项目联系人:钱叶会通讯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行政中心北侧邮码:526200电话:0758-3267280传真:0758-3266933电子信箱:p3267280@zhaoqing.gov.cn受托方(乙方):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设计院楼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657467U法定代表人:罗建河项目负责人:郭谦项目联系人:张海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65号10号楼301邮码:510640_电子信箱:gqrenders@163.com电话:020-87570093传真:_020-875700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2024年2月3日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通知书(编号:ZQ2402030493),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村庄整治技术规范》、《村镇规划标准》、《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广东省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指引(试行)》、《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试行)》等。第二条委托内容2.1项目名称:四会市农房风貌规划2.2项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2.3项目范围:四会市域2.4技术服务内容:2.4.1开展市域内的典型村庄内的农房的现状调查与评估。2.4.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域村庄相关上位规划及建设实际情况,编制《四会市农房风貌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主要内容包括:(1)阐明《规划》的编制目的与依据、适用范围、总体原则;(2)结合上位规划资料及调研情况,对市域内的村庄按整体风貌特征进行归纳分类;(3)对市域内村庄农房的现状进行评述:主要从建造年代、占地面积(建筑面积)、高度体量、建筑朝向、形制、立面材质、色彩等多个方面进行分项评价评估。(4)根据评估结论,对既有农房风貌进行分类;并对不同类型的村庄,其既有农房风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5)归纳并提出农房风貌的核心控制要素;依据要素,对农房风貌提出分类管控措施要求:包括既有农房风貌改造(修鳝)提升指引,和新建农房的风貌控制要求指引。2(6)对不同风貌特征类型的村庄,提出基于农房风貌规划引导的村庄风貌改善提升措施;并针对不同风貌特征类型的村庄提供典型农房风貌提升设计案例。(7)根据《四会市农业农村局四会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对宅基地80m、120m、150m,提供设计案例。(8)结合四会本地情况,对《规划》的实施提出实施建议。第三条项目进度要求本项目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实施,计划完成时间约70个日历天。1.初步成果阶段(20个日历天)乙方完成规划初步成果通过甲方内部审查后,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并提交规划成果。2.专家审查阶段(15个日历天)乙方按照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并提交纲要成果(专家评审稿)3.规委会审议阶段(15个日历天)乙方按照规委会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并提交最终成果(规委会审议稿)第四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资料及文件4.1工期计划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文本份数提交日期备注1《四会市农房风貌规划》初步成果10初步方案确定后20日内(内部审查)含电子光盘1套2《四会市农房风貌规划》纲要成果(专家评审稿)15收到专家评审意见后15日内含电子光盘1套3《四会市农房风貌规划》最终成果(规委会审议稿)15收到规委会审议意见后15日内含电子光盘1套注: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的内容、数量、时间进行适当调整。4.2技术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的技术要求。3第五条成果要求应包括书面成果和对应的电子数据成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5.1书面成果按照2.4条“技术服务内容”的要求,完成服务成果,最终成果主要包括风貌指引技术文件成果和调研成果等,以A3规格缩印编排装订成一册。5.2电子数据成果电子数据成果的文本采用word格式,图纸采用dwg、jpg、psd格式,并符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划成果电子报批和管理的格式要求。规划完成后,编制单位需提交规划成果纸质版6套及电子文件1套,其中电子文件文字为doc或pdf格式,图片为dwg和jpg格式。第六条成果的报送和审查6.1本项目审查分为技术审查、初审和终审。技术审查由甲方组织技术小组对初步成果进行内部审查;初审由甲方委托专家组对修改完善后的成果进行评审;终审由甲方把乙方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成果报四会市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技术审查、初审和终审必需的所有汇报资料(含项目成果)并派主要技术人员进行成果介绍,乙方应确保审查(审批)通过,且甲方可视情况增加审查环节。6.2具体审查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限。6.3乙方必须按照工作周期安排的时间,于审查前将报送的所有汇报资料(含项目成果)送达甲方。6.4项目成果终审后,乙方应按规定的时限,根据终审意见,修改并完成最终项目成果。6.5提交的最终项目成果必须加注甲方名称、乙方名称及加盖乙方技术专用章。第七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7.1本合同的价格以成交价为准,固定总价包干。7.2合同总额大写:人民币陆拾壹万伍任元整;小写:¥615,000.00元。7.3合同总额包含资料收集费、项目调研费、编制费、成果制作费、专家评审费用、评审后成果的修改与完善的费用、伴随服务费、办公费、住宿费、交通费、保险、税金、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4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7.4本项目款项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分三期支付:(1)第一期支付:乙方完成规划初步成果通过甲方内部审查后,乙方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并提交规划成果后10天内,由甲方向市财政主管部门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款项给乙方,即人民币壹拾捌万肆仟伍佰元整(¥184,500.00元)。(2)第二期支付:乙方按照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并提交纲要成果(专家评审稿)后10天内,由甲方向市财政主管部门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40%的款项给乙方,即人民币贰拾肆万陆仟元整(¥246,000.00元)。(3)第三期支付:乙方按照规委会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并提交最终成果(规委会审议稿)后10天内,由甲方向市财政主管部门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款项给乙方,即人民币壹拾捌万肆仟伍佰元整(¥184,500.00元)。根据国家税务机关的相关管理规定,方应在本单位机构所在地开具收款发票,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应款项的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即视为甲方按期履行支付申请,如因财政部门审批导致付款延迟的不属于逾期支付。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190657467U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五山支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设计院楼内账号:44056901040006480第八条双方权利与义务8.1甲方8.1.1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此项目的编制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但不承诺提供所有资料。58.1.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地方有关标准进行编制。8.1.3本项目成果署名权归甲、乙双方共有,版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对项目成果有权无偿使用,有权通过传播、媒介、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项目成果。8.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相应阶段付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8.2乙方8.2.1在编制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现状调研、项目编制工作的技术路线与方法制定、各阶段项目成果汇报、技术审查、专家评审等关键环节由技术负责人亲自承担,项目组成员驻本项目所在地(即四会市)的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并随时接受甲方的咨询及检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该项目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以上。8.2.2项目主要技术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不少于两人)必须全程参加项目调研、各阶段项目成果汇报、技术审查、专家评审等相关技术活动。8.2.3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编制要求,进行编制工作,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并对其负责。不得有被第三人追诉的情况,如编制中侵犯他人专利和技术秘密、知识产权问题。8.2.4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数量向甲方交付资料及项目成果。8.2.5乙方交付项目成果,按规定参加有关的技术审查、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负责修改、调整与补充。8.2.6乙方在编制过程和成果报批过程中与甲方密切配合;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等问题,配合甲方对执行的项目成果进行定期检讨。8.2.7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项目完成后,乙方须把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完整归还甲方,并不得留存任何复制品。8.2.8乙方对其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的一切行为负责,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因此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和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6第九条违约责任9.1解约责任:9.1.1合同生效后,甲方非因乙方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的款项,已开始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关费用。9.1.2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整改,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此情形下,甲方无须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并有权追回已支付的相关费用(含税)。9.1.3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已支付款项200%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另外应全额赔偿甲方损失。9.1.4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各方均无须向对方承担责任。9.1.5无论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甲方有权利用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并且甲方引用乙方工作成果所形成的新技术成果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依法享有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经济权利和其他一切权利。9.1.6由于甲方的原因使本合同项目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工作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完成项目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但甲方不向乙方支付附加工作的报酬。9.1.7由于特殊原因但非乙方自身原因,令乙方产生额外工作,经双方协商和甲方书面委托后,可对乙方的额外工作作出适当经济补偿,补偿费用最终以双方协商为准。9.1.8由于特殊原因但非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经双方协商后,甲方可对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按比例作出适当经济补偿,补偿费用最终以双方协商为准。9.2超时交付成果: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项目成果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甲方有权向乙方扣罚合同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延误时间超过30天的,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第9.1.2条处理。9.3成果质量:乙方应对成果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在甲方规定1的时限内无偿负责完善相关内容,且确保通过各环节的审查(审批),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由于乙方编制错误造成的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合同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赔偿额度不超过合同总额。9.4更换人员要求:一般情况下,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乙方如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须报甲方审批,替换人员的专业要相符,职称应不低于被替换人员,且符合合同对被替换人员的相关要求。如果乙方随意更换,甲方有权以项目负责人每人每次¥20000.00元、主要技术人员每人每次¥10000.00元的标准扣减费用。9.5未能提供服务:乙方技术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需按甲方要求参加调研和相关技术会议。技术负责人未按合同第8.2.1条执行,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以每人每次¥20000.00元的标准扣减费用。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未按合同第8.2.2条执行,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以每人每次¥10000.00元的标准扣减费用。第十条服务要求、项目的实施情况及责任承担10.1在项目实施期间,如甲方认为乙方人员不称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3天内予以更换。10.2乙方在交付项目成果后,按规定协助组织和参加有关的成果审查或评审,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项目成果进行调整和补充,不另外收费。乙方负责对项目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对项目成果是否审批通过负责。10.3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使用了他人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工作成果涉及第三人权利而引发争议,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10.4乙方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不履行职责的,将视为乙方违约并按合同第9.1.2条处理。10.5若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因质量原因无法通过审查或审批,乙方应予以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则不予付款,已付款项,乙方须全部无条件退回甲方,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第9.4条处理。8第十一条保密协议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所有资料均受版权保护(特别是基础地形图资料属于国家保密文件范围),仅作为此次设计之用,未经发包人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及另作他用。2、设计成果审批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发包人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该项目阶段成果。3.涉密人员范围:双方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的有关人员。4.泄密责任:项目进行期间及完成后,发包人、设计人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其他14.1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报价文件、合同附件及《成交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缔约生效日期为有效签署或盖章确认之日期。14.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和义务。14.3本合同壹式陆份,其中甲方_叁份、乙方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14.4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以下无正文)9(签署页)甲方名称:四会市自然资源局(盖章)(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33年3月5日乙方名称: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盖章)(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项目负责人:签订时间:224年3月5日10附件:中选通知书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ZQ2402030493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四会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四会市农房风貌规划(采购项目编码:441284MB2D257642401260498),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人民币陆拾壹万伍仟圆整(¥615,000.00元)。服务时限为: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四会市自然资源局接治,在15个工作日内与四会市自然资源局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会分中心2024年02月03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房风貌规划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