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康养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采购合同公告(山阳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



一、合同编号:SXJB-SY-2023065

二、合同名称:山阳县2023年森林康养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

三、项目编号:SXJB-SY-2023065

四、项目名称:山阳县2023年森林康养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山阳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山阳县城关街办翠屏小区
联系方式:18292696166
供应商(乙方):陕西拓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四路与科技路口高新大都荟七号楼A座2304室
联系方式:1389140574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山阳县2023年森林康养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
1(项)
¥457,900.00
¥457,900.00
造林成活率≧90%,苗木保存率≧85%;造林面积核实率100%,造林面积保存率100%。

合同金额: 457,9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柒仟玖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户家塬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9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二标合同.pdf
山阳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03月18日

2023年森林康养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工程施工协议甲方:山阳县退耕还林还草中心法定代表人:刘石虎乙方:陕西拓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晶晶按照山阳县林业局《关于2023年森林康养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山政林发(2023)93号)文件要求,经委托代理机构组织招投标,现已完成工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甲乙双方就低效林改造工程施工达成如下协议:一、低效林改造施工标段、改造面积、地点和时限1.施工标段:第二标段。2.改造面积:总面积1583.5亩。3.改造地点:山阳县2023年森林康养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涉及户家镇韦家坪村、九里坪村。具体小班地块面积详见《山阳县2023年森林康养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作业设计》。4.改造方式:以《山阳县2023年森林康养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作业设计》为准。5.改造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低效林改造项目。二、低效林改造工程技术要求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陕西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草)作业设计试行办法》及《陕西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草)检查验收暂行办法》及森林抚育的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进行监督、施工。技术指标不达标的,必须返工。三、低效林改造工程补植苗木密度、苗木规格造林工程补植树种密度及整地规格依照《山阳县2023年森林康养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作业设计》执行。四、低效林改造工程费用及支付方式1.低效林改造工程费用:工程实行总价承包、全额垫资方式进行。低效林改造面积以甲方提供的作业设计及检查验收面积为准,低效林改造总费用45.7900万元(中标价、含税款)。2.支付方式:低效林改造工程结束后,甲方组织竣工验收,核实低效林改造面积,形成《山阳县2023年森林康养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工程验收报告单》并附检查验收表,以此作为工程面积结算的依据,核定本标段工程总造价。造林费用分三次付清:第一次工程款在合同签订后,低效林改造工程开工公示结束后预付40%,第二次在低效林改造工程竣工检查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正式税票后,支付工程款50%。第三次在工程审计结束后付剩余的工程款部分。五、甲、乙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如乙方的施工工序、所用苗木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纠正,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2.甲方接到乙方书面申请验收报告后,应及时对其所承担的造林地块进行检查,并按协议约定支付低效林改造工程费用。3.乙方不按协议施工或者施工进度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实施的低效林改造有不合格地块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且不予乙方任何补偿,另聘工程队重新施工。(二)乙方责任1.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及甲方技术要求、时间要求施工,积极组织实施低效林改造工作,确保低效林改造工程达标合格。22.落实施工人员,按时完成低效林改造任务,自觉接受甲方时间安排、施工安排及技术监督、工程监理等,并确保通过各级检查验收。3.乙方应与所雇请的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负责支付他们的劳动报酬,若因与民工劳动报酬产生纠纷的,由乙方全权处理。在同等条件下,积极吸纳工程所在地在受益农户6户19人参与务工,其中脱贫户3户8人,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4.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及提供安全保障条件和保险等措施),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等责任的均由乙方负责。六、其他约定1、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议。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代表签字:2元甲方:(盖章)乙方;(善产代表签字:进晶晶有协议签订日期:2023年9月1日961000007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康养中央财政造林补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