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服务配套采购合同公告(肇庆市鼎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



肇庆市鼎湖区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服务配套项目(停车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抽样检测

采购项目名称:

肇庆市鼎湖区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服务配套项目(停车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抽样检测

采购项目编码:

4412030825912882401291258

项目业主:

肇庆市鼎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服务机构:

肇庆真正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肇庆市鼎湖区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服务配套项目(停车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抽样检测

合同编号:

4412030825912882401291258

合同总金额:

¥4,922.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2月07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2月07日至2024年02月29日

服务内容:

对工程进行抽样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合同附件

第三方检查合同.pdf

肇庆市鼎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03月18日

合同编号:鼎湖区政府投资项目第三方检测合同工程名称:肇庆市鼎湖区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服务配套项目(停车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地点:肇庆市鼎湖区监督单位:肇庆市鼎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单位:肇庆市鼎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承接单位:肇庆真正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2月7日委托方(甲方):肇庆市鼎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受托方(乙方):肇庆真正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现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肇庆市鼎湖区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服务配套项目(停车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肇庆市鼎湖区、肇庆新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四保”联合监督方案(暂行)》肇鼎府办函[2022]51号等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肇庆市鼎湖区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服务配套项目(停车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地点:肇庆市鼎湖区工程概况:工期:1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内容如下:委托目的:质量检测委托内容:对甲方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检测,厚度检测、压实度检测、弯沉检测是否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的行业标准。第三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工作:工作进度:在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检测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在接到监督单位通知后3天内要到现场检测。工作要求:为委托方提供准确真实的检测结果,并在完成每次检测工作后3天内提供正式检测报告给甲方。检测费用及结算方式:3.1本工程检测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检测费用为合同单价清单×实际检测工程量。合同单价见附表:合同单价清单。3.2付款方式:3.2.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一周内,乙方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向财政申请支付乙方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第1页共5页3.2.2检测费用按实际检测工程量结算一次,乙方在收到结算通知后10日内提供实际检测工程量检测费用明细与甲方核对。3.2.3乙方完成全部检测工作后报送检测工程量清单给甲方审核,甲方需在3天内完成审核,甲方审核无误后,根据乙方完成的实际检测工程量乘以相应合同单价计算出结算价,扣除已支付的预付款后作为应支付的检测费用,乙方提供与应支付检测费用等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申请支付。3.2.4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3.2.5甲方应负责保管存放检测报告,如有遗失或因委托信息填写有误,需补发或更改报告内容,则按照送检指南支付费用。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4.1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及要求,按规填写好委托单,对资料的可靠性负责。4.2甲方需现场检测的项目,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协调处理现场各有关单位的关系,提供符合检测的现场工作环境,提供被检测试件的位置施工图及试件材质、规格等施工文件。4.3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如期如数支付检测费用。4.4甲方必须维护乙方检测文件和检测成果的严肃性,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否则应负法律责任。4.5甲方应提供符合相关检测标准的现场工作环境。4.6乙方应根据合同要求的检测方法、数量和工期,根据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测,并确保检测成果的可靠性、科学性和公正性。4.7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现场的安全规范,因乙方检测人员的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进而造成检测人员的人身伤亡以及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8乙方在检测中若发现不合格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及监督单位。4.9乙方应按照现行国家、行业规程或委托方要求进行试验,按期完成检测任务,及时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一式三份)。第五条违约责任:5.1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约定解除/终止合同情况外,若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第2页共5页单方面解除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15%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损失。5.2乙方未按住建局要求到场检测,甲方可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合同价款30%违约金的违约责任。5.3乙方提交的检测报告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例及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可要求乙方在另行约定的期限内重新提交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例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检测报告或者直接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0%违约金。若乙方无法在约定期限内提交检测报告或者因提交的检测报告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例及本合同约定要求而被甲方要求重新提交但未在另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应承担逾期提交检测报告的违约责任。每超过一日,应减收总检测费千分之一。若超过十五日,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0%违约金”。5.3乙方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情况下,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或收到检测报告后,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检测费用,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检测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并按约定及时支付检测费款项。5.4任何一方未按合同履行或履行内容不符合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第六条双方协商同意增补条款(无增补以“空白”记入):6.1乙方在接到监督单位通知后3天内不到现场检测,一年内累计2次不按规定履行义务的,区住建局将乙方清理出两区检测库,并公开通报。6.2第七条其他事项:7.1本合生效后,若存在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否则无效。若同一内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本合同附件(电报、传真、技术讨论纪)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采取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本合同相关内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港澳台法律法规除外)7.3本合同监督单位加盖公章,并在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对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进行监督。第3页共5页7.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监督单位执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附表:合同单价清单号序单元工程检测大类别检测项目抽检频率工程量点数15%检测数量指导价(元)小计(元)备注厚度每1000平方1个点9369101.52500.001000.00天后路机动车沥青层压实度每1000平方1个点9369101.52150.00300.00天后路机动车沥青层弯沉每20米1个点350182.7356.00168.00弯沉车由甲方配备天后路道路面层厚度////2500.001000.00厚度每1000平方1个点2989.630.451500.00500.002观视路机动车沥青层压实度每1000平方1个点2989.630.451150.00150.002观视路机动车沥青层弯沉每20米1个点35018:2.7356.00168.00弯沉车由甲方配备厚度每1000平方1个点11508.45121.82500.001000.003鼎湖大道机动车沥青层压实度每1000平方1个点11508.45121.82150.00300.003鼎湖大道机动车沥青层弯沉每20米1个点800406656.00336.00弯沉车由甲方配备4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4922.00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第4页共5页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住所(通信地址)委托单位·甲方名称(或姓名)肇庆市鼎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盖章)肇庆市鼎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盖章)联系人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通信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桂城街道新城北二区1小区为民六街2号肇庆市鼎湖区桂城街道新城北二区1小区为民六街2号肇庆市鼎湖区桂城街道新城北二区1小区为民六街2号联系人何锦维邮政编码526060承接单位·乙方乙方名称肇庆真正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盖章)肇庆真正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盖章)肇庆真正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电话13727295184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叠翠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叠翠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叠翠支行账号440501700042000002014405017000420000020144050170004200000201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7日监督单位:肇庆市鼎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盖章)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服务配套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