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互通匝道工程评估服务 互通匝道工程评估采购合同公告(中山市西区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2024)



广珠西线与隆平路互通匝道工程评估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广珠西线与隆平路互通匝道工程评估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2000004MB2E042002402190487

项目业主:

中山市西区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服务机构:

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广珠西线与隆平路互通匝道工程评估服务

合同编号:

442000004MB2E042002402190487

合同总金额:

¥2,726.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2月28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2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对项目用地及其地上物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书。

合同附件

(盖章项目合同)-广珠西线与隆平路互通匝道工程评估项目.pdf

中山市西区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2024年03月19日

合同编号: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甲方(委托方):中山市西区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乙方(受托方):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中山市西区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4年2月28日甲方(委托方):中山市西区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地址:中山市西区升华路8号乙方(受托方):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文晖路29号逸林苑11座401、402、403、404、405号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就其所委托的资产进行评估,乙方同意接受委托。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评估项目基本情况(一)委托项目:广珠西线与隆平路互通团道工程评估项目;(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乙方受甲方委托,按照公正、客观、独立、科学的原则,对广珠西线与隆平路互通团道工程涉及的地上附着物等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三)评估基准日:按实际勘察日期为准。(四)评估目的:为估价委托人确定因广珠西线与隆平路互通臣道工程评估项目所涉及的地上附着物等的市场价值提供参考依据。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一)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应于224年_2月29_日前提供资产评估所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甲方或者产权持有者应当对其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2.甲方应当为乙方的执行评估业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甲方应当根据评估业务需要,负责乙方与相关当事方之间的协调。3.资产评估报告仅供甲方和其他当事人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4.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乙方对甲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5.未征得乙方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在评估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技术准则,对提供给甲方的正式《评估报告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一一基本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乙方有责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22.乙方应于2024年4月30_日前向甲方提交正式书面资产评估报告和相关附件资料,如有特殊情况须延期提交,乙方应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最终以甲方同意为准。3.乙方在评估过程中如发现被评估资产存在产权瑕疵、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可能影响评估价值的不确定事项,应及时将情况通报给甲方,并在甲方明晰后继续予以评估。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资料提供给乙方以外第三者。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三、项目费用及支付方法1.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规定并经双方协商确定资产评估收费合计为人民币贰仟柒佰贰拾陆元整(¥2,726元)。2.上述业务费在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在乙方出具正式评估报告结果(包括电子版、纸质文件等各种形式)验收合格后,甲方于三十天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付给乙方评估费,乙方需开具发票收取评估费。3.如甲方在评估报告作出后三个月内,需调整评估基准日及评估结果不作另行计费。4.因甲方原因造成评估业务中止时,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具体数额可按已完成的工作量来确认,工作量不到一半的按一半计取,超过一半的则按全额计取。5.如由于评估范围总数发生变化,则双方另外签定补充协议核算收费6.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大良支行帐号:0120-8800008394四、中止履行、解除约定1.当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时,乙方可以中止履行业务约定书,直至限制解除再继续履行,工作时间、报告提交时间等相应延长。2.当评估程序所受限制无法排除时,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同时可向甲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收取相应的评估服务费,工作量不到一半的按一半计取,超过一半的则按全额计取。五、合同的变更1.合同签订后,签约各方发现相关事项约定不明确,或者履行评估程序受到限制需要增加、调整约定事项的,可以协商对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并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合同。32.合同签订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或者评估范围发生重大变化,乙方应当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合同。六、违约责任1.甲方和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上述约定事项。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签约各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业务约定书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甲方和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1.本合同及相关资料之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之效力均与原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存三份、乙方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合同签署页)甲方:中山市西区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乙方: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代表人:代表人:联系电话:18024260760联系电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互通匝道工程评估服务 互通匝道工程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中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