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物化补贴 螃蟹配合饲料采购合同公告(泰兴市农业农村局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1283-KYXM-X2024-0001001
二、合同名称: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物化补贴采购项目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物化补贴采购项目001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1283-KYXM-X2024-0001
四、项目名称: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物化补贴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泰兴市农业农村局(机关)
地址:泰兴市延令街道国庆中路9号

联系方式:18451643626
供应商(乙方):江苏冠乾特种水产饲料有限公司
地址:溧阳市社渚镇社渚村委小乔村18号2-3幢
联系方式:181688076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04标螃蟹配合饲料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螃蟹配合饲料,粗蛋白质≥42.0%,粗脂肪≥4.0%,粗纤维≤9.0%,总磷≥1.0%,总赖氨酸≥1.8%,水分≤13%,颗粒大小3.0mm,20kg/袋。
联系方式:18168807660
主要标的数量:28吨
主要标的单价:5000.00元
合同金额: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5天
采购方式:cgfs00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3-19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3-19 15:23:04
九、其他补充事宜:

04螃蟹配合饲料合同(2).pdf

泰兴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JSZC-321283-KYXM-X2024-0001-4项目名称: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物化补贴采购项目使用单位:泰兴市农业农村局供货单位:江苏冠乾特种水产饲料有限公司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泰兴市农业农村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江苏冠乾特种水产饲料有限公局司住所地:泰兴市国庆中路9号住所地:江苏省漂阳市社猪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三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等详见下表。合序号货物名称质量指标与规格要求数量(吨)单价(元/吨)总价(元)螃蟹配合饲料粗蛋白质42.0%,粗脂肪M4.0%,粗纤维≤9.0%,总磷1.0%,总赖氨酸≥1.8%,水分≤13%,颗粒大小3.0mm。20kg/袋。28500014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人民币总价款为壹拾肆万元整(大写)人民币(泰兴交付价),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以及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等。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的运费及装卸货物费。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泰兴市政府采购JSZC-321283-KYXM-X2024-0001号标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1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承诺;(6)服务承诺;(7)中标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当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应当以招标文件为准,但如果投标文件的承诺高于招标文件时,以投标文件为准。第四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3、免费质保期90天,免费质保期从2024年3月10日-2024年6月9日。第六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2024年3月10日之前将货物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甲方指定(详见合同附件)。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货物原则上为同一生产批号,最多不超过2个批次,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清单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甲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2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以支票、汇票、本票、履约担保等法律法规允许的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预交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验收合格时止。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八条货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按照合同规定供货至指定地点,经抽检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供货完成后,可凭泰兴市农业农村局验收核实的数量结算相应货款。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带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采购中心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货物和服务,同时视情给予不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暂停一至三年参加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6、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7、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8、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3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三年内不得参加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特别约定1、相关要求:(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挥,积极主动与甲方要求的的相关单位合作。如不配合,经甲方书面警告无效后,甲方每次处以1000元的罚款,在货款中扣除。(2)乙方所有产品材料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相应规范、招标文件、材料厂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如不执行,经甲方书面警告无效后,甲方每次处以1000元的罚款,在货款中扣除。2、产品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为按国家规格条例生产的合格正规产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所有设备、附(配)件应具备该类产品的功能要求,无瑕疯和缺陷,质量为合格的全新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或制造厂商。如有瑕疯(缺陷)、质量问题或系假冒伪劣产品,乙方负责包退、包换,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保留追诉的权利。(2)甲方保留在投标方中标后,委托第三方对中标产品进行检测检验及验收的权利,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性能指标或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性能指标,经第三方验证确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货,或没收已发放物资,并依据合同进行相关处罚。3、其他:(1)乙方保证所提供货物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甲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所有产品名称均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疯和缺陷,必须有质量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在交货时必须原包装现场拆封验收,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4)其它验收标准:产品的技术指标必须达到标书的技术要求,当乙方承诺的技术条件优于标书要求时,验收按乙方承诺的技术指标为依据。(5)投标总价一次性报定,包括该产品、运输、装卸、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泰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四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赔赔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乙方(供应商):(盖章)章)兴代表人:代表人:电话:0523-87657543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日期:2024年2月日期:2024年2月26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物化补贴 螃蟹配合饲料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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