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
一、合同编号:HT-铜川市-2024-00019
二、合同名称:2024年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
三、项目编号:政采-铜川市-2023-00846
四、项目名称:2024年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续签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铜川市新区齐庆路2号
联系方式:0919-3185685
供应商(乙方):铜川市建设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市本级陕西省铜川市新区铁诺小区智胜物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0919-338896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物业管理服务
1(项)
¥1,360,000.00
¥1,360,000.00
物业服务内容为:一是前楼-1层至12层建筑面积15382.825平方米(地下-1层折半计算建筑面积),技校楼1层至6层建筑面积6637.83平方米,建筑面积总计22020.655平方米,绿化面积4800平方米;二是办公区的公用配套设施设备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共用部分的相关场地、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等。物业服务周期12个月(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铜财预〔2021〕170号文件,办公类物业服务费按最高5元/平方米,绿化服务费0.7元/平方米,每月物业服务费用11.82万元,全年物业服务预算费用136万元。
合同金额: 1,3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物业合同2024.pdf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3月19日
公司存栏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甲方: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乙方:铜川市建设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审批号:TCZFCG-2022-01089成交通知书号:铜采购成字【2022】42号采购人: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称甲方)所在地:铜川市新区齐庆路中段人社大厦供应商:铜川市建设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所在地:铜川市新区铁诺小区物业综合楼集中采购机构:铜川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民法典》《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铜川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章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第一条甲方办公楼2幢,建筑面积22020m(前楼面积14488平方米,其中:1-3楼为政务服务大厅,后楼面积7532平方米,绿化面积4800平方米)。第二条甲方办公区的公用配套设施设备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共用部分的相关场地、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等。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备第三条物业服务项目人员应配置3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客服2名、会务服务1名,维修工4名、配电室2名、中央空调2名、消防控制室4名、保洁13名、绿化2名)第三章章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第四条楼宇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屋面、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照明、高低压配电、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第六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办公区域内外道路、化粪池、沟渠、池、井。第七条办公楼宇公用设施的管理,包括办公楼各办公室门、窗、锁的维修与更换,室内照明灯管的更换及卫生间给水设施的维修与更换。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各休息厅、大厅、楼梯、室外道路及屋面等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及垃圾的收集。第九条绿化养护管理,包括物业区域内草坪、乔灌木等日常养护管理。第十条会议室、健身馆特定场所的服务、管理。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第十一条办公区域道路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1、楼宇内大厅、楼梯、扶手、走廊等共用部位保持干净、有光泽。2、楼宇外道路及公共场所保持整洁、无杂物。3、楼宇内各卫生间保持干净、清新、无污渍。4、公共部位墙体、设施设备保持干净。5、清扫的垃圾由乙方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2-6、按季节做好除“四害”及公共卫生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十二条绿化养护管理1、草坪:常年保持平整,边缘清晰,及时修剪、浇灌,定期清除杂草、杂物,保持生长良好。2、乔、灌木:每年修剪二遍以上,无枯枝、萌葉枝,生长良好,树冠完整,树木无倾斜;篇、球、造型植物按生长情况和造型要求及时修剪,每年五遍以上,基本无缺枝、无斑秃;3、做好病虫害防治,主要病虫害发生率低于5%。4、周内清除枯死的花草树木,保持绿化环境优美。第十三条楼宇建筑共用部位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维修养护及时到位,保证其功能正常发挥。第十四条楼宇建筑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及时到位,保障正常使用和运行。第五章物业配套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第十五条物业配套设施设备,包括中央空调、供配电、给排7610水、公共照明、电梯、消防及公共道路、墙体、楼宇过道、楼梯、门厅等。第十六条物业配套设施设备,乙方做到勤巡查、勤保养、勤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配套设施完好,设备运行正常。在物业服务期间,配套设施设备包括中央空调、配电、电梯、给排水、照明设备、消防系统等如需更新、大修、改造,由乙方编制详细的计划及预算,报甲方审批核准。第十七条零配件管理: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卫生设施(阀门、软管、便池、水管、水龙头等器具及卫生纸、卫生球、卫生香等)、-3-绿化管理用品(病虫害防治药品、肥料、燃油等)照明设施、上下水管道、排污管道所需的易损易耗设施、常用易损零部件及易损易耗日常材料,由乙方编制计划,甲方审批购置,补充使用,以备急用。第六章成交金额及支付方式第十八条根据铜川市政府采购中心(铜采购成字【2022】42号)成交通知书结果确认,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ZFCG-2022-01089)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标金额为:壹佰叁拾陆万元整(1360000.00元),服务期为一年。第十九条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季度支付一次。金额为: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340000.00元)。乙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甲方按规定支付。第七章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第二十条甲方权利、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要求甲方人员遵守管理公约;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4、检查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相关安全应急预案;6、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办公用房及物业工具存放用房;7、负责收集、整理办公大楼需全部工程图纸、资料,并移交乙方,以便于乙方开展正常工作;8、按约定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4-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工作;第二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2、根据本合同要求和条款进行全方位维护与管理。对所管理的设施设备做到勤维护、常保养,保障消防、配电、中央空调、电梯、给排水等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从事空调机房、高低压配电、消防等特种设备的管理及操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3、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乙方可组织实施;4、向甲方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甲方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的,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5、负责编制并报告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6、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所属楼宇的工程图纸及相关资料。07、乙方须本着节能降耗的原则,及时完成物业服务过程中的零星维修工作。第二十二条乙方按规定为该项目所属符合条件的服务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因未参加社会保险产生的劳动纠纷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不能影响乙方为甲方提供正常的物业服务工作。第二十三条乙方招标响应谈判文件也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未涉及到的服务标准、人员配置、服务内容等皆以乙方招标谈判文件为准。-5.第二十四条甲方每年度按月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若一个年度内乙方考核累计三次满意度低于70%时,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服务商。合同期内,乙方物业服务工作无任何过错,且甲方对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认可和满意,若甲方再次招标时,乙方享有优先权。第八章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第二十五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尽到各方责任,不得无故违约。如乙方未尽到责任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劳保受到意外伤害等由乙方负责,同时在日常维护维修作业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甲方未尽到责任,不能按时支付相关费用,或设施设备不完备、手续不齐全等,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与乙方无关。如单方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六个月管理服务费,弥补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二十六条凡因本合同引起有关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章合同期限及其他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根据铜川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碳商文件(项目名称: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ZFCG-TCZFCG-202201089)的要求,服务期限到期,后一年物业服务,在采购单位对上年度服务验收合格后,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通过续签合同方式进行。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6-第二十九条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甲方的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确定乙方为成交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条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日期:202日期:2023年12月7日二24-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