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资产评估采购合同公告(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4)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金诚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71101000010393420
五、合同编号:11N458214043202442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资产评估、各类单项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机器设备评估、其他资产评估、咨询服务以及市场所需的其他资产评估或专项评估、基建预决算审核
详见附件
次
1.0
18019
18019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张瑞珊
联系电话:18509923375
传真:/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学校框架协议(1).pdf
框架协议甲方(采购人):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乙方(供应商):新疆金诚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按照双方约定的事项,协议甲乙双方签订框架协议。第一条项目基本信息1.项目名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拟租赁资产评估项目2.采购需求:评估拟资产租赁涉及的单项资产年租金3.框架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自2023年8月15日起到2024年8月14日为本协议的执行期限。第二条框架协议信息1.服务内容:新疆金诚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拟资产租赁涉及的单项资产年租金于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意见。2.合同价格形式:租金评估业务按评估租金金额的3%计算评估费用,其他业务另行协商。3.适用框架协议的征集人: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4.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三条资金支付方式、时间、条件1.本项目无预付款。在完成每个项目评估工作后,由采购人直接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双方账户信息如下:甲方名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国税纳税人识别号:12654000458214043P户名: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奎屯市支行账号:108258127197地址:奎屯北京西路62号联系电话:15099206286乙方名称:新疆金诚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国税纳税人识别号:916540035564796196户名:新疆金诚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奎屯市北京西路支行账号:100294517430017502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市区金桥里-团结西街1幢57号-2号联系电话:13070491096乙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10日以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2.费率其他约定当成交供应商承接的项目在评估中存在特殊情况,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确定费率后,另行在采购合同中约定。3.履约保证金:无。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及时提供评估所需的资料,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并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对上述事项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承揽全部责任。2.乙方在评估工作中需甲方配合的,特别是在进行现场勘查或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时,甲方应指定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及其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保证评估工作顺利进行。乙方评估人员到甲方现场工作,甲方应给予协助。3.甲方应当根据评估业务需要,负责资产评估人员与相关当事方之间的协调,甲方或者产权持有者应当对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材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4.4、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评估费用。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认真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和估算,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出具资产评估报告。2.遵守执业道德,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密。3.因甲方提供的评估资料出现差错、缺项或失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正或重新提供,因此而延误时间的,可相应地延长评估报告出具时间。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履行各自义务,违约则依据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书未约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如双方未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框架协议,则框架协议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三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八条争议解决1.因服务成果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定的评估机构按照标准对服务成果质量进行验收。服务成果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成果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第九条其他1.本协议原则上由双方代表人签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项目具体事宜需在采购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采购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页无内容)协议甲方名称(盖章):,协议乙方(盖章):地址:,地址: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协议甲方名称(盖章):协议乙方(盖章):地址:地址: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