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零星项目建设及维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宁波市海曙区月湖景区管理所2024)
一、合同编号:11N72042555X20241202
二、合同名称:2024-2026年度月湖景区及中山广场零星项目建设及维修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2024NBHSWT015
四、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度月湖景区及中山广场零星项目建设及维修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海曙区月湖景区管理所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天德巷27号卢宅
联系方式:0574-87296261
供应商(乙方):宁波宁港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华茂学府一号D座217室
联系方式:0574-8289060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2026年度月湖景区及中山广场零星项目建设及维修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10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1)月湖景区内房屋装修、零星修补、零星项目建设、基础部分维修等;(2)中山广场内房屋装修(含广场外办公场所)、零星修补、零星项目建设、基础部分维修等。注:本项目服务范围不包含文保专项维修。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本项目一招定三年,总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标准: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10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3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年度月湖景区零星项目建设及维修服务项目承包合同.pdf
2024年度月湖景区零星项目建设及维修服务项目承包合同甲方(发包人):宁波市海曙区月湖景区管理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承包人):宁波宁港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2024-2026年度月湖景区及中山广场零星项目建设及维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4NBHSWT015)于2024年2月27日,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确定由乙方中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内容:2024-2026年度月湖景区零星项目建设及维修服务项目2、服务期限:本项目一招定三年,总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根据中乙方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如服务期内,累计结算金额接近本项目预算金额,无法实施甲方下达的下一个任务单时,本项目合同自行终止。本合同服务期限: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3、服务内容:月湖景区内房屋装修、零星修补、零星项目建设、基础部分维修等;本合同服务范围不包含文保专项维修。4、项目实施: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阶段实施时间及其实施范围,乙方在收到甲方实施要求后,在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必须到达甲方指定现场进行相关施工及养护,并承诺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指定工程量。5、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合同或附件清单并未列入,但该部分漏项或短缺是满足合同服务性能所必须的,则均应由乙方负责免费将所漏项或短缺的技术服务在7个工作日内补齐。6、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标准;7、安全要求:合格二、合同金额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本合同下浮率为6.2%三、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即金额为(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支付至甲方账户。2、履约保证金形式:以银行汇票、转账、银行保函、电汇等形式缴纳至甲方专用帐户。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成后无息退还。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费用中扣除,乙方应保证履约保证金始终不得低于前述金额。四、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台账或记录等相关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图纸或其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结算及付款要求1、结算金额=实际工程量及市场价格(由合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确认的价格×1.15(税金+管理费)×(1-投标下浮率)2、付款方式:2.1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银行保函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注:乙方自愿放弃本项目预付款)。2.2根据施工情况本项目按季支付(乙方需提交当季的维修台账资料)。单个施工项目结束后,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上报施工项目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工程量,并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后,按实结算。2.3甲方需乙方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乙方需积极配合。工程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2.4上述费用支付前乙方均应出具正规增值税发票。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甲方有权暂缓支付相应合同价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开票信息单位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月湖景区管理所纳税人识别号:1233020372042555XU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湖东支行银行账号:21030122000021349地址及电话:宁波市海曙区天德巷27号(0574-87296261)六、质量保证:1、项目质量标准:按照甲方认可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甲方施工要求和国家颁发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服从甲方派驻的代表的管理。维修质量必须达到甲方要求。由施工质量引起的维修费由乙方负责。3、甲方在施工过程必须遵守下列规定:3.1乙方自供材料做好质量、数量、验收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产品合格证;3.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提请甲方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对工程实施保修。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工验收请求后,及时对该完工项目进行验收。4、工程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5、档案资料:乙方应以单项为单位建立维修档案,健全日常维修作业记录,认真做好台帐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应年度合同结束后将维修档案资料((合同期内所有台账资料装订成册))移交甲方一份。6、项目合同期内,项目的数量及项目估算金额均视项目情况和具体操作而定,甲方不保证乙方的项目数量及项目估算金额。7、施工过程中,乙方须做好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及过往行人和车辆的安全,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如需甲方承担的,甲方有权全额向乙方追偿。8、质保期从单个施工项目验收通过后开始计算,直至最后一次施工项目凌工验收后2年。对于服务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上门予以维护维修及扩展相应服务范围。第2页共4页七、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发包人)工作1.1指派甲方驻工地代表,做好工程组织协调工作。1.2甲方对工程全程跟踪,并做好施工当中产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计量工作。2、乙方(承包人)工作2.1指派驻工地代表,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2.2严格执行现行园林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2.3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2.4工程移交业主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进行保护。2.5工程施工中若发生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涉,如需甲方承担的,甲方有权全额向乙方追偿。2.6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工程质量及进度等,甲方受建设单位处罚均于乙方承担八、违约责任1、单个施工项目结束时,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完成服务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天作为补偿。该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部分乙方需在扣除后15天内补齐。2、乙方未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的人数达5人次以上的,或乙方拖欠任一名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达一个月以上的,或乙方拖欠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数额达伍仟元以上的,或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乙方拒绝予以相应调整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或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争议解决期间不影响乙方履行上述义务)。3、乙方如果有两次单项施工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就此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4.按照《海曙区城市管理领域失信信用信息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被认定为信用评价等级为D或出现重大失信行为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就此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九、税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诉讼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服务期满,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第3页共4页2、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合同期内乙方履约情况将纳入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信用等级考评系统。4、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6、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老代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W地址:海开户银行:市帐号:联系人:3302031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日期:202年3月1日签订地点:第4页共4页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老代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海W地址:市联系人:3302031开户银行:帐号: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星项目建设及维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