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2024)



马田街道南庄新村街心公园等9个街心公园广场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马田街道南庄新村街心公园等9个街心公园广场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拟对马田街道南庄新村街心公园等9个街心公园广场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马田街道南庄新村街心公园等9个街心公园广场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1529144.29 中标供应商:中保国安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续签合同人数有所改变,原合同安保人数32人,调整为24人,按照调整后的人数和合同中标单价核算,合同金额核减为152.914429万元。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落实《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调整我区市政设施管养项目经费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在合同中标价的基础上核减25%,导致续签合同人数有所改变,按照调整后的人数和合同中标单价核算,合同金额核减为152.914429万元。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3月2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薯田埔田园路雪仙丽工业园旁马田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13510620316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变更公示表.pdf

马田街道南庄新村街心公园等9个街心公园广场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核减安保人员及服务费月协议书.pdf

变更公示.pdf

附件马田街道南庄新村街心公园等9个街心公园广场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田街道依据《光明区财政局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拟对《马田街道南庄新村街心公园等9个街心公园广场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采购项目名称:马田街道南庄新村街心公园等9个街心公园广场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合同金额(元):203.880829万元中标供应商:中保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续签合同人数有所改变,原合同安保人数32人,调整为24人,按照调整后的人数和合同中标单价核算,合同金额核减为152.914429万元。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为落实《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调整我区市政设施管养项目经费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在合同中标价的基础上核减25%,导致续签合同人数有所改变,按照调整后的人数和合同中标单价核算,合同金额核减为152.914429万元。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薯田埔田园路雪仙丽工业园旁马田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联系电话:18194092121传真:0755-21382410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楼联系电话:88212025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授权委托书委托单位: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受委托单位: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兹授权委托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作为_马田街道南庄新村街心公园等9个街心公园广场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MDL2021177134)的代管单位,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实施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签订、招标、管理、考核及服务费的支付等相关工作)。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项目服务期限到期止。田授权单位(盖章):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签名):签发日期:244年1月5日合同编号:ZHXZsz-202401-002(01)关于马田街道南庄新村街心公园等9个街心公园广场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核减安保人员及服务费用的协议书采购方(甲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300MB2C16496W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浩采购方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薯田埔田园路雪仙丽工业园旁马田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联系方式:0755-21382410服务方(乙方):中保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1244483M法定代表人:陈中光服务方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满京华艺恋大厦4座1706联系方式:0755-29977999由你司中标的马田街道南庄新村街心公园等9个街心公园广场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MDL2021177134),中标价为2,038808.29元,共配置32名安保人员服务于本项目,中标单价为5309元/月·人(不含食宿)。其中项目负责人为1人,队长为1人,1南庄新村街心公园6人,上石家街心公园3人、根玉路街心公园为3人、横坑公园为3人(该公园现为田园路建设道路已拆除并核减安保人员),要报根竹园党建公园3人、合水口文化广场3人、新庄党建广场3人,将军围广场3人、合水口休闲公园3人。我办已在2024年1月15日续签第三年的《马田街道南庄新村街心公园等9个街心公园广场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详见附件1),续签合同价格为2,038,808.29元。每月支付管养费用为169,900.69元一、根据光明区2024年1月10日的《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调整我区市政设施管养项目经费标准的通知》(详见附件2),我办将对第三年续签的《马田街道南庄新村街心公园等9个街心公园广场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简称为原合同”服务期的合同费用进行核减,对部分公园(广场)减少班次或人数,原三班制整为两班制具体如下:1.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队长保持不变;2.南庄新村街心公园巡查人员6人,核减1人,核减后早班为1住人,中班为2人,晚班为2人;3.上石家街心公园巡查人员3人,核减1人,核减后调为中班1人、晚班1人;4.根玉路街心公园巡查人员3人,核减1人,核减后调为中班1人,晚班1人;5.横坑公园巡查人员3人,核减3人;6.根竹园党建公园巡查人员3人,核减为1人,核减后调为中班21人,晚班1人;7.合水口文化广场巡查人员3人,根据实际情况该广场平时休闲居民比较多,不进行核减;8.新庄党建广场巡查人员3人,核减1人,核减后调为中班1人,晚班1人;9.将军围广场巡查人员3人,根据实际情况该广场平时休闲居民比较多,不进行核减;10.合水口休闲公园巡查人员3人,根据实际情况该广场平时休闲居民比较多,不进行核减。以上9个公园广场共核减安保人数为8人。核减费用为509,664.00元/年.核减比例为25%。二、本项目从2024年1月15日起,原合同(第三年服务期)的合同价款更改为1,529,144.29元/年,每月支付安保费用为127,428.69元/月。支付方式以及考核办法按原合同保持不变。三、本项目在安保人员按核减后,在对应的核减安保人员的岗位上进行核减安保工作量,其他未核减的安保岗位服务内容以及安保工作内容与原合同保持不变。(以下无内容,为签署页)附件:1.马田街道南庄新村街心公园等9个街心公园广场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2.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调整我区市政设施管养项目经费标准的通知3甲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y全法定代表人/负责委托代理人: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薯田埔田园路雪仙丽工业园旁马田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电话:0755-21382410乙方:中保国安集团有限公司陈串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艺恋商务中心4栋17楼电话:0755-29977999/13826532800合同签订地点:深圳市光明区薯田埔田园路雪仙丽工业园旁马田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协议签订时间:2024年3月日附件1项号编号:ZHX752-207461-067马田街道南庄新村街心公园等9个街心公园广场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合同口项目名称:马田街道南庄新村街心公园等9个街心公园广场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服务地点:南庄新村街心公园等9个街心公园广场采购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服务方:中保国安集团有限公司1/20采购方(甲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300MB2C16496W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浩住所:深圳市光明区薯田埔田园路雪仙丽工业园旁马田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联系方式:0755-21382410服务方(乙方):中保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1244483M法定代表人:陈中光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满京华艺恋大厦4座1706联系方式:0755-29977999根据深圳市德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马田街道南庄新庄街心公园等9个街心公园广场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MDL2021177134)由中保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担马田街道南庄新村街心公园等9个街心公园广场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马田街道南庄新村街心公园等9个街心公园广场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GMDL20211771342/203.服务范围:马田街道辖区南庄新村街心公园、上石家街心公园、根玉路街心公园、横坑公园、根竹园党建公园、合水口文化广场、新庄党建公园、将军围广场、合水口休闲公园。第二条、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一)工作质量要求1.乙方及其保安员不是行政执法主体,没有执法权,不得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派出相应数量的保安员提供服务,乙方派出的保安员服从甲方管理和调度,并把保安员有关信息报甲方备案。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选派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纪律性和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过硬的服务人员,对其进行岗前和岗中培训。3.乙方在服务区域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时,应遵照执行甲方制定的工作标准和管理办法,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指导、监督和考核。4.乙方提供的项目经理、队长必须与乙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并为其缴纳社保,在项目服务期间,项目经理、队长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按转包论处,甲方可依法废标或单方解除合同。5.未经主管同意下,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调班换岗或请假早退。6.在岗期间,乙方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办公区域休息或者打电话。7.禁止乙方工作人员利用上班时间办私事或接待亲友。8.乙方工作人员上岗要精神高度集中,勤走勤巡,禁止上岗看书报、闲谈、抽烟,听耳机、玩手机、喝酒、吃东西或当班时间在岗亭、保安室煮食(打火锅)等现象。3/209.夜班值班人员不得睡觉。10.严格按规定上岗巡逻及值守,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治安、防非法集会、防破坏)工作。11.乙方工作人员应当敢管善管,维护安全秩序,保护公共财物及他人人身安全,坚决制止进入绿化带践踏花草,制止未经准许的车辆进入,制止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等违反管理规定现象12.乙方工作人员在值守巡查或日常巡逻过程中,必须认真检查各种设施是否完好,发现设施被盗或被破损的要立即禁止,并向甲方报告。13.乙方工作人员做好每天的上岗情况工作记录,禁止在交班登记本上乱写乱画。14.禁止乙方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收取他人财物。15.乙方在履约期间,必须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高质量、高颜值的工作要求。(二)服务要求:1.实行24小时值班及安保工作。乙方主要负责维护服务责任区域内的安全保卫、维稳综治、护林防火、游客服务,防止发生治安案件;对服务责任区域内的消防管理工作,包括消防设备的检查及消防维护工作;对服务责任区域内的车辆和人员出入进行指挥和控制,禁止未经允许的闲散人员进入服务责任区域内;保护服务责任区域内的财产,被盗或受到损坏;制止在服务责任区域内的非法现象;甲方安排的其他合理工作。2.乙方派遣保安员,按照专业的管理模式对保安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在服务责任区域内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4/20的保安服务责任。乙方须服从甲方的指挥和合理调度。3.根据公园(广场)区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乙方须制订确实有效保安服务重大事故应急预案。4.乙方协助管理公园(广场)内文体娱乐活动;(在法定节假日或举行重大活动时,须按甲方要求临时义务性增设保安数量配备。)5.乙方落实日常24小时(每天三班制)公园巡查工作,并做好登记台帐。6.乙方维护公园(广场)的各项设施设备、绿化等公共财产不被破坏。7.乙方工作人员对公园(广场)的“六乱”行为要劝说或及时制止,维护园内公共秩序。8.乙方负责公园(广场)周边的治安事件及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理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相关日常工作及打架斗毁等扰乱公园(广场)正常秩序的处理或调节相应的处置工作;9.乙方服务于公园(广场)内的安保人员必须做到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得辱骂、欧打园内休闲市民。注意自身形象,正确处理一切突发事件;10.乙方做好公园(广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以及维护工作区范围内治安秩序”的保安护卫等工作。11.甲方认可的,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其他事项;第三条、人员数量配置要求及派驻安保人员条件要求:1.人员数量配置:乙方需配置32人保安队员,项目负责人1人;队长1人;安保队员305/205.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提供安保服务的或违反合同中其他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立即履行,如经甲方催告后三天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中标总价20%的违约金。6.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或第三人的财产损失以及人身伤亡),由乙方方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何任责任。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第十三条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指定丘伟造(联系方式:13510620316作为合同联络人;乙方指定_杨文勇(联系方式:13826532800)作为合同联络人。2.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与甲方续约的权利,甲方应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安保服务提供商。3.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经对全部条款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和谈判,在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已有充分的了解。本合同条款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即生效。本合同正本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15/20附件:1.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公园(广场)保安服务评分表2.中标通知书甲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薯田埔田园路雪仙丽工业园旁马田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电话:0755-21382410乙方:中保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艺恋商务中心4栋17楼电话:0755-29977999/13826532800合同签订地点:深圳市光明区薯田埔田园路雪仙丽工业园旁马田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合同签订时间:02年一月15日16/20附件1: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公园(广场)保安服务评分表考核单位:标段:日期:年月日名称序号评分内容扣分标准扣分2维护公司队长须每日参加日检(请假需安排其它人员参加)不参加扣2分1维护公司工作规范1维护公司须遵守服务单位的管理规定,服从安排,执行合同相关要求等每违反1次扣1分1维护公司工作规范3维护公司员工离职后须在10天内(含10天)补齐工作人员每超1天扣1分1维护公司工作规范4维护公司须按合同约定安排工作人员到岗每少1人次扣1分1维护公司工作规范5维护公司员工须每日对公园进行巡查、发现、制止、报告不训练扣3分7工作态度规范:办事推诱拖延、责任心不强等每人次扣1分8仪容仪表规范:不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或反光衣、佩戴工作证、着装不整齐、不讲卫生、酒后值勤或值勤中喝酒、行为不端庄等每人次扣1分9值班时间未带对讲机或对讲机没电的每人次扣1分2安保人员工作规范6工作纪律规范:保安队长缺岗扣3分、班长缺岗扣2分、一般保安人员缺岗扣1分、未按要求参会人员或其他规定扣5分。更换、离岗、缺岗、旷工、应参会人员早退、迟到15分钟以上等情况根据各岗位人员对应扣罚1-510监控、广播设备操作不符合规范的有此现象扣1分11值班室、岗亭、监控室等不卫生的有此现象扣1分12未按规定开、关入口闸门的有此现象扣1分13未按规定开展闭园清场工作的有此现象扣1分14服务语言规范:用语不文明、使用服务总语等每处扣1分15服务行为规范:与游客争执、上班时间吸烟、玩手机、看电影、打牌、吃零食等每人次扣1分16服务场所规范:干净、无异味、不乱贴、不乱挂、不乱画、不摆私人物品等有此现象扣1分17未及时做好防火、防盗、防抢、三防(防旱、防汛、防台风)等安全防范工作有此现象扣2分名称序号评分内容扣分标准扣分19对园区内的安全隐患(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未及时消除或采取有效防患措施的有此现象扣1分20未发现或未制止攀爬树木、采摘花果、草药,抓捕园内动物有此现象扣1分21未及时制止乱摆卖、携犬入园、机动车、骑单车、骑摩托车、玩滑板车等有此现象扣2分22未及时制止园内未审批活动、服务性收费、气讨、使用高音喇叭、破坏公共设施等有此现象扣1分18未及时制止非法集会、流氓滋事、打架斗毁、敲诈勒索等治安事件有此现象扣1分23草地上运动(踢球、打球、练功)未制止的,在草地园凳上躺卧未制止的有此现象扣1分24乱粘贴、乱涂写、乱摆卖未发现或发现不清理的有此现象扣1分25聚众演唱、喧哗吵闹未制止的有此现象扣1分26顶撞领导,不服从工作安排有此现象扣1分27队内不团结,吵架打架等有此现象扣1分28无故不参加训练,对岗位职责不清等有此现象扣1分30未建立公园巡查记录或记录不完善(需提供签到表及相关相片)0-1;1-2;2-331未参加公园安全生产会议(需提供签到记录)0-1;1-2;2-33公园安保服务台账规范29未建立安保服务台帐有此现象扣2分32未按规定参加日检(需提供相关相片,相片上需显示时间、地点等信息)0-1;1-2;2-333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育及演练的(需提供相关相片,相片上需显示时间、地点等信息)0-1;1-2;2-335安全隐患排查被红牌警告1次的(扣4分)、被黄牌警告1次的(扣2分)每处扣4分4综合评价34发生1起一般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每处扣4分4综合评价36发生森林发灾,过火面积达公园面积1%以上(含1%)的每处扣4分4综合评价37未协助开展各类救援行动有此现象扣3分名称序号评分内容扣分标准扣分5加分情况38制止或抓获盗窃、抢劫等犯罪嫌疑人(需提供派出所的证明)1次加4分5加分情况39收到游客表扬信、锦旗等(需提供游客信息及相关证明)1次加2分总得分:维护单位:检查考核人:19/20附件2:中标通知书深圳市德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强创意产要园1栋1902室电话:0355-27406137http:/fszsdoshun.coa/中标通知书中保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由我司受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委托组织的马田街道南庄新村街心公园等9个街心公园广场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MDL2021177134)公开招标中,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和采购单位确认,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人民币万元)服务期限马田街道南庄新村街心公园等9个街心公园广场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中保国安集团有限公司203.880829服务期为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本项目是长期服务项目,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签。请贵公司(联系人:杨文勇,联系手机:13826532800)尽快与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21382410)联系,在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茶特此通知!德深圳市德目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1月10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名称:深圳市德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强创意产业园1A楼1902室联系人:丘工电话:0755-27406137备注:供应商可以凭债中标通知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具体指引登录深圳市政府来购监管网(www.zfcg:sr.gov.cn)查询。20/20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调整我区市政设施管养项目经费标准的通知各街道、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区市政环境综合服务中心、区垃圾分类处置中心: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坚持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财力状况和相关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2),现对我区市政设施管养项目经费标准予以调整,具体事项如下:一、调整环卫行业管养经费标准清扫保洁费用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压减20%,清运一体化招标费用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压减15%。具体如下:一是对于新招标的项目,清扫保洁(含公厕管养、前端垃圾清运)、后端垃圾清运一体化的项目招标总价分别下浮20%、15%,可通过优化作业方案、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等方式实现费用下浮。二是对于已签订服务合同的,各单位要与服务企业加强沟通,通过优化作业方案、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等方式压减现有服务合同费用。调整园林行业管养经费标准二道路绿地养护、公园绿地管养费用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压减25%。具体如下:一是对于新招标的项目,园林管养(含道路绿地、公园绿地)的项目招标总价下浮25%,可通过降低道路和公园管养等级、优化服务方案等方式实现费用下浮。二是对于已签订服务合同的项目,各单位要与服务企业加强沟通,可通过降低道路和公园管养等级、优化服务方案等方式压减现有服务合同费用。三、调整照明行业管养经费标准功能照明、景观照明管养和节庆氛围类项目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压减25%。具体如下:一是对于新招标的项目,功能照明、景观照明的项目招标总价下浮25%,可通过优化维护方案、精简维护技术人员,提高维修保质时间等方式实现费用下浮。二是对于节庆氛围类项目招标总价下浮25%,根据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通过调减重大节日悬挂灯笼和国旗路段的数量、非必要路段不实施等方式实现费用下浮。三是对于已签订服务合同的项目,各单位要与服务企业加强沟通,可通过优化整合资源、适当缩减成本等方式压减现有服务合同费用。四、工作要求(一)市政设施管养经费调整工作自2024年开始,各单位要结合部门预算“二下”经费情况,整体统筹优化,平衡各项目合同费用金额。涉及合同变更等事项,要做好统筹管理,防范合同履约风险。-2一(二)各单位要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强化市政设施管养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层层传导压实责任,加强绩效结果应用,规范预算执行管理,确保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特此通知。附件:1.光明区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区市政设施管养项目经费管理工作的函2.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纪要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1月10日(联系人:环卫行业黄建豪,联系电话:23242574;园林行业谢牧洲,联系电话:23420925;照明行业魏雪洋,联系电话:88211845)抄送:光明区财政局-3—马田街道南庄新村街心公园等9个街心公园广场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拟对马田街道南庄新村街心公园等9个街心公园广场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采购项目名称:马田街道南庄新村街心公园等9个街心公园广场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合同金额(元):1529144.29中标供应商:中保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续签合同人数有所改变,原合同安保人数32人,调整为24人,按照调整后的人数和合同中标单价核算,合同金额核减为152.914429万元。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为落实《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调整我区市政设施管养项目经费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在合同中标价的基础上核减25%,导致续签合同人数有所改变,按照调整后的人数和合同中标单价核算,合同金额核减为152.914429万元。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3月2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薯田埔田园路雪仙丽工业园旁马田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联系电话:13510620316传真: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联系电话:0755-23198550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工作购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