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A维保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宁海县第一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11N19592076B20244401

二、合同名称:宁海县第一医院西门子DSA维保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CBZJ-20246003G
四、项目名称:宁海县第一医院西门子DSA维保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海县第一医院
地 址: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42号
联系方式:18668291872
供应商(乙方):杭州亿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华星路19号创丰华星商务大厦511室
联系方式:1358872139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西门子DSA维保服务 数量:3.00 单价(元):65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 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 招标文件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中标人在合同履约期内按照履约、考核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服务标准:详见 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195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2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DSA维保服务合同.pdf

西门子DSA维保服务合同合同编号:SB20240307D1甲方:宁海县第一医院地址:宁波市宁海县桃源中路142号乙方:杭州亿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19号创丰华星商务大厦511室2024年2月23日,宁海县第一医院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宁海县第一医院西门子DSA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BZJ-20246003G)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杭州亿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宁海县第一医院(以下简称:甲方)和_杭州亿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0A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保修内容:ArtisQceilingDSA1台;1.2.2保修期限:2024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日第1页共3页备注:①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乙方在合同履约期内按照履约、考核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②合同期内,如遇到机器提前终止使用等原因,该年费用按月结算,第二年合同自动终止。1.2.3服务地点:里方指定地点:1.2.4服务方式:甲方指定方式1.2.5本合同总价(含税)为:¥650000元(大写:陆拾伍万元整人民币)。1.3乙方责任1.3.1整机全保服务(整机的维修、保养及所涉及的零部件、人工服务),包括机架及控制部分、发生器、球管、探测器、工作站。1.3.2提供24小时×365天热线支持,在保修服务期内在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现场实施维修;维修备件在确认后24小时内送达维修现场。(特殊配件需在确认后48小时内送达)1.3.3每年提供不少于2次定期维护保养,制定维保计划,维保内容包括设备清洁、性能测试及校准、必要的机械或电气的检查,以及非紧急性质的预防性维修。1.3.4保证开机率W95%(每年365日计算);小于95%开机率超过1天,保修期延长7天。1.3.5DSA设备经大修后(高压发生器、球管、探测器、导管床、C型臂等),如有重大维修事件,经甲乙双方协商,由当地计量部门进行检测后,再进行使用,并承担所有检测费X24用。1.4甲方责任1.4.1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在合同生效后且服务满3个月后,支付上季度合同款,第一季度款,即162500元;第二季度合同款(162500元);第三季度合同款(162500元);第四季度合同款(162500元)。1.6资金支付第2页共3页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5违约责任:1.5.1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坏(如自然灾害,爆炸,房屋倒塌,暴乱,坠机及蓄意破坏,缺乏燃料或水电,劳资纠纷,黑工等),甲乙双方应进行协商并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1.5.2因为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但因不可抗力或甲方不可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情形除外。1.5.3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5.4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6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宁海县人民法院起诉。1.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宁海县第一医院乙方:杭州亿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县第91330106MA2KC2R600感住所:宁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苑街造华座路19号创丰华星商务大厦511室Y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学方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城支行开户账号:开户账号:3301040160016730338日期:2016年2月21日期:220年2月2日第3页共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DSA维保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