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植物资源消长调查报告采购合同公告(布尔津县林业局2024)
布尔津县野生动植物资源消长调查报告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1051144520241002
二、合同名称:布尔津县野生动植物资源消长调查报告合同
三、项目编号:ZFCG-JTSZZB2024-05
四、项目名称:布尔津县野生动植物资源消长调查报告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布尔津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友谊峰路17号
联系方式:13999456788
供应商(乙方):新疆博大自然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十色街16号G2101室
联系方式:1589915936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布尔津县野生动植物资源消长调查报告 数量:1.00 单价(元):19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开展布尔津县科克森山区盘羊和鹅喉羚种群调查,主要调查内容包括:(1)布尔津县科克森山区盘羊和鹅喉羚的种群数量、分布现状、栖息地现状;(2)布尔津县科克森山区盘羊和鹅喉羚种群及其栖息地保护管理现状;(3)布尔津县科克森山区盘羊和鹅喉羚种群及其栖息地受胁状况与种群变化趋势。服务要求:合格服务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及政府的审批要求
2.合同金额(元):19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3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服务合同.pdf
合同编号:布尔津县野生动植物资源消长调查报告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布尔津县林业和草原局油152H受托方(乙方):新疆博大自然科技有限公司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星2月31日A01327948签订地点:布尔津县签订日期:年月日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就_布尔津县野生动植物资源消长调查报告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开展布尔津县科克森山区盘羊和鹅喉羚种群调查,主要调查内容包括:(1)布尔津县科克森山区盘羊和鹅喉羚的种群数量、分布现状、栖息地现状。(2)布尔津县科克森山区盘羊和鹅喉羚种群及其栖息地保护管理现状。(3)布尔津县科克森山区盘羊和鹅喉羚种群及其栖息地受胁状况与种群变化趋势。2、根据本合同“第一条”中“1”的调查内容结果,编制《布尔津县野生动植物资源消长调查报告》。第二条服务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及本合同约定内容组织开展服务活动。甲方为乙方提供出入通行证、相关资料信息共享等便利。第三条合同总价:1、本合同中标(成交)总金额为:19.00万元(大写:人民币650壹拾玖万元整,合同总金额中包含技术服务的所有费用及税金。2、本合同正式签订后,若无重大变更,价格不再做任何调整,甲方为此项目不再向乙方付任何额外费用。第四条支付方式:1、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野外调查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60%的资金,即11.4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肆任元整),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有效发票;2、乙方向甲方提交本项目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40%的资金,即7.6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万陆仟元整),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有效发票。4、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户名称:新疆博大自然科技有限公司帐号:991905462510902第五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布尔津县L2、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至2024年12月31日;3、服务期间,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爱护和保护生态环境。第六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现有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他信息资料;160(2)其他该项目工作所必须的支持性文件、现状或数据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1)现场调查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人员配合;(2)开具相关文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调查区域的手续;(3)协助与相关单位的联系工作,并提供其他便利条件。第七条质量保证:乙方保证此技术服务的技术、质量标准、售后服务必须满足竞争性碳商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质量完全满足用户的要求。第八条项目验收:双方确定以下列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提交《布尔津县野生动植物资源消长调查报告》纸质版10份、电子版1份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甲方组织进行技术评审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现场调查、研究报告满足相关规程规范、技术导则的要求,通过甲方组织的疆内科研专家论证评重。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乙方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布尔津县野生动植物资源消长调查报告》,在甲方选定的地点、时间内完成该项目的验收工作。第九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1、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均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3-2、安全责任: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重大安全区域内的服务内容不包括在本合同中。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开展的安全事项,甲方给予协助和支持。3、保密责任:乙方在组织实施服务活动的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随意泄露服务内容和了解到的各类信息,否则,需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移交公安机关追究乙方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内容,逾期完成约定服务项目的,每逾期一个月,承担合同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百分之五。逾期超过五个月,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付款。但不可抗力因素,或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逾期责任除外。2、乙方无故终止本协议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委托其他第三方实施,乙方已收取款项必须无条件退回,并承担合同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责任。3、甲方逾期付款,或逾期验收的(验收期为乙方提交资料后30日内),需承担未付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直至付清为止。第十一条其他条款1、本合同根据甲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于2024年3月4日组织自然科技的竞争性碳商会的招投标结果签订。招(投)标文件、答疑等内容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4-2、合同文本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在合同附件中注明。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修改意见,且双方共同签署附件,方能生效。3、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4、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行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以下无正文甲方(签章):布尔津县林业和草原局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凯5LS7:乙方(签章):新疆博天自然科技有限公司公目正0A06013279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0501050175683年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野生动植物资源消长调查报告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