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存量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委托维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企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2024)


东莞市企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企石镇(二期)存量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委托维护服务项目(二次)的合同公告

东莞市企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企石镇(二期)存量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委托维护服务项目(二次)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3-20 16:16:38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3-2023-00377 预算金额:17077459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441900013-2023-00377

二、合同名称

企石镇(二期)存量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委托维护服务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

441900013-2023-00377

四、项目名称

企石镇(二期)存量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委托维护服务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莞市企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地址:东莞市企石镇东江大道企石段21号
联系方式:0769-86710222
供应商(乙方): 东莞市水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运河路5号
联系方式:139030313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企石镇(二期)存量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委托维护服务项目
1(元)
17,077,458.50
17,077,458.50

合同金额: 17,077,458.50元,大写金额:壹仟柒佰零柒万柒仟肆佰伍拾捌元伍角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0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东莞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东莞市企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2024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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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GW-03-2023-1598企石镇(二期)存量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委托维护服务项目(二次)协议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3-2023-00377项目编号:441900013-2023-00377项目名称:企石镇(二期)存量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委托维护服务项且(二次)甲方:东莞市企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电话:0769-86710222传真: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滨江路1号乙方:东莞市水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电话:0769-22001316传真: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运河路5号108室第一章定义与解释第一条定义1.1在本协议中,下述术语具有下列含义:协议双方:甲方:东莞市企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乙方:东莞市水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1.2用语定义1.2.1政府部门:指中国国务院及其下属的部、委、署、行,中国的任何立法、司法或军事当局,或具有中央政府行政管理功能的其它行政实体;本项目所在区域的任何地方立法、行政、司法部门。1.2.2行业规范:指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依法认可的对污水管网运营管理颁布的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及标准等,包括但不限于《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68-2016)、《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1.2.3管网维护:主要包括日常巡查、管道清疏、截污口清理、检查井安全防护等工作。1.2.4服务费:指甲方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第二条解释2.1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为改善东莞市的水环境状况,统一签订本协议(包括日后可能进行的修改和补充)。2.2本协议条款中的标题不应视为协议的当然解释,本协议的各个组成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和同等的重要性。2.3本协议条款中,无论何处叙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发出和颁布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说明外,均指书面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收件方应在回热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日期。第二章项目的范围、质量及期限第三条项目名称:企石镇(二期)存量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委托维护服务项目(二次)第四条项目地点:东莞市企石镇街(园区)。第五条服务范围:东莞市企石镇街(园区)范围内的存量污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运行维护。项目规模:东莞市企石镇(二期)存量污水管网及配套工程总长度116932米,其中DN第六条服务质量: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本服务协议的要求。第七条服务期限:共2年,即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止。各段管道服务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委托运营确认表》之日起计算,至2025年11月30日结束。服务第1页期限内,由甲方将符合接收条件的管网委托给乙方维护,并由双方签署《委托运营确认表》。自签署《委托运营确认表》之日起,相应项目正式委托乙方进行维护,甲乙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服务期间如市政府或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全市污水管网“一张网”政策,该服务委托自行终止,统一按新政策执行实施。第八条服务内容维护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运行巡查、暴雨期突击检查、管道清疏、截污口清理、检查井安全防护(含清捞井内游泥和杂物,洗刷井壁、井环盖,维修井环盖等)、统一设施标志标识、垃圾淤泥外运、管道功能性及结构性检查、泵站值守及设备设施维护、应急维护等管网维护方面工作,协助行政管理部门的排水许可管理以及执法巡查。本协议服务内容不包含污水管道及配套设施的维修工程,以及新建、改扩建等工作第三章双方权利和义务第九条甲方权利和义务9.1甲方应确保拟委托运营的管网符合《东莞市存量污水管网委托运维工作方案》(东环(2022)18号)的委托运营条件,委托运营前问题整改工作由甲方或委托乙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9.2甲方应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维护工作方案。9.3甲方应审查乙方维护、报告、档案等资料性文件。9.4甲方应监督、指导乙方进行应急抢险工作,具有及时纠正问题的权利。9.5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维护运营管理工作实施过程。对于其他进入存量管网范围内作业的单位,甲方应做好安全交底及监督工作,如因甲方未落实安全交底及监督工作导致相关问题发生的,其责任由甲方承担。9.6甲方应自行负责及时缴纳泵站电费,因泵站欠缴电费停电造成污水溢流等问题的责任由甲方承担。9.7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通讯、通电、通水等相关业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各种与本项目有关的审批手续,并提供清疏车辆和设备进出道路等必要的维护条件。9.8根据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甲方应及时审核乙方的维护服务费,并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9.9为保证管网畅通和预防环境污染,甲方应及时审查乙方提出的污水管网的维修工作需求,对可能影响管网正常功能的问题及时组织维修。如因甲方未履行管网相关维修工作导致相关问题发生的,其责任由甲方承担。9.10为保证公众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东莞市政策规定,甲方享有的其它权利或权力。第十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0.1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范围内享有完全自主经营的权利,可以根据运营管理需要建立自主的经营管理体系,合理行使生产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单位完成本项目有限空间作业、管道清疏、管道检测和泵站维护等专业技术服务,第三方单位完成本项目有限空间作业、管道清疏、管道检测和泵站维护等专业技术服务的,均视为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10.2乙方有权按时足额收取本协议规定所应得的维护服务费。10.3根据行业规范,乙方应制定污水管网维护管理工作方案,报甲方备案。10.4乙方应制定污水管网维护管理制度,做好污水管网维护记录、报告、档案等资料性文件的管理工作。10.5乙方发现污水管网出现老化、裂缝、变形、腐蚀、脱节、坍塌、渗漏、破损、错接、漏接、混接等问题,应报告甲方并提供缺陷报告或问题佐证材料,由甲方组织开展相关的维第2页修工作。10.6乙方应积极配合做好甲方应急抢险的工作安排。10.7乙方应积极接受甲方监督、指导,及时纠正甲方提出的问题,积极配合甲方或政府部门运维绩效考核、迎检等相关工作。10.8乙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相关安全标准组织维护和应急抢险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10.9乙方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为员工(包含但不限于乙方聘请、雇佣的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保险,承担用工风险。10.10在维护过程中涉及的更换的废旧设备、零部件等,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在服务协议期满后,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本项目的交接工作。10.11关于占道施工、安全生产等工作,乙方应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第四章其他要求第十一条设备配置的要求11.1乙方要求具备完成本管网维护服务所必须自有或租赁的机械设备、工具和车辆,其中专用日常巡查运营机动车辆(机动车辆)10辆、管道清疏车辆(冲洗车、吸污车或游泥抓斗车)5辆。同时配备数量充足的管道潜望镜(QV)7套、管道摄像检测系统(CCTV)5套、交通警示标志、施工围档、安全帽、反光衣、雪糕筒以及抽水泵、发电机、抽风机、气体检测仪器、无线通讯设备等其它必须使用的工具。第十二条技术配置12.1乙方应具有信息化技术保障能提供适用于项目的排水管网运维管理系统平台,以便甲方及时掌握管网运营现状及有关数据,保证项目管网的动态跟踪管理。第十三条人员配置的要求13.1乙方须为本项目每百公里配备不少于_10名人员负责污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即投入人员19人。13.2乙方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13.3成立项目管理部,配置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现场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专职资料员1名。项目管理部应配备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数码相机。第十四条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14.1管道清疏、截污口清理维护过程中,要求使用施工围档进行围闭,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产生的淤泥和垃圾等必须及时合法合规处置,不能对道路及第三方产生污染,不得影响正常交通及周边环境。14.2其它参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执行。十五条其他要求15.1乙方严格按照其响应文件中的日常巡查、清淤维护方案执行;除非其更改方案优于原响应文件的,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更改。15.2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协议后,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安排所有的设备和人员到位提供服务。15.3服务期限内,由甲方将符合接收条件的管网委托给乙方维护,并由双方签署《委托运营确认表》。自签署《委托运营确认表》之日起,相应项目正式委托乙方进行维护,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15.4乙方在响应文件中响应的项目组成员在协议签订后的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改(甲方要求更改的除外),如确因工作人员工作变动需要更改的,乙方须向甲方书第3页面提出申请并经业主单位同意后才可更改,但更改置换的工作人员须具备与原人员相当的技术力量和资质要求。15.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甲方现有的能使乙方利用的资料,甲方对乙方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因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等相关规定动态变化,不能保证项目正式开始实施时与现有情况、要求完全一致,如有变动将以最终签约为准。如实际情况为非根本性的重大实质影响,甲方将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15.6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需甲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或提供相关服务条件,均须在响应文件中详细说明,以便于甲方决定是否接受或提前准备,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5.7要求具备完成本管网维护服务所必须交通警示标志、施工围档、安全帽、反光衣、雪糕筒以及抽水泵、发电机、抽风机、气体检测仪器、无线通讯设备等其它必须使用的工具。15.8乙方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向甲方报送有关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上述人员的手机号码在项目服务期未满之前不得更换。15.9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拟投入的项目组成员在协议签订后的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改(甲方要求更改的除外),如确因工作人员工作变动需要更改的,乙方须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才可更改,但更改置换的工作人员须具备与原人员相当的技术力量和资质要求。第五章服务费用第十六条服务计费标准及计费方式16.1本项目服务单价标准价(含税额,税率为6%):本项目的中标优惠率为0%,其中DN元/米/年,一体化污水泵站维护服务单价为308800.00元/座/年。本项目暂定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零柒万柒仟肆佰伍拾捌元伍角零分,人民币小写:17077458.50元。以上维护服务费用不含污泥处理处置费和泵站电费,泵站电费由业主单位自行缴费,污泥处理处置费另行计算。上述维护服务单价标准仅适用于本污水管网维护服务项目。(支付周期不满一个季度的,按相应支付周期内实际运维天数以年费用进行折算)16.2计费方式:16.2.1实际服务单价=服务单价最高限价×【1-中标优惠率(0%)】;16.2.2项目服务费=管网部分实际服务单价×管网部分实际维护数量×服务时长16.2.3实际季度结算费用=季度项目服务费×季度绩效系数16.3税额调整:依法计得并根据本服务协议约定确定的销项税额由甲方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修订版)及当前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运营维护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6%。国家税收政策变动导致税率调整,应依法调整本项目税额及重新计算服务单价标准价。第十七条运维服务绩效考核17.1管网运维服务绩效考核按照《东莞市公共污水管网运营绩效考核方案(试行)》执行。17.2服务费用根据甲方确认的实际维护数量按季度支付,同时与运维考核评分挂钩(考核内容详见附件《东莞市公共污水管网运营绩效考核评分表》)(即实际支付季度服务费=该季度服务费×考核的绩效系数)。季度考核评分90分及以上的,绩效系数为1;介于80分(含80分)至90分的,绩效系数为0.95;介于70分(含70分)至80分的,绩效系数为0.9;介于60分(含60分)至70分的,绩效系数为0.85;低于60分的,乙方限期完成整改(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由甲方与乙方共同确定整改时限),甲方再次根据整改后的考核得分进行支付,仍低于60分的,绩效系数按照实际得分/100计算(如该季度的考核得分第4页为50分,则绩效系数为50/100=0.5)第十八条服务费支付18.1服务费用根据甲方确认的实际维护数量按季度支付,同时与运维考核评分挂钩(考核内容详见附件《东莞市公共污水管网运营绩效考核评分表》)(即实际支付季度服务费=该季度服务费x考核的绩效系数)。18.2乙方每季度请款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开具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提交请款资料,甲方收到前述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第十九条乙方收款账号信息账户名称:东莞市水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账号:201002130990005953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市分行第六章违约责任第二十条《东莞市公共污水管网运营绩效考核评分表》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乙方违反相关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按该评分标准的规定扣罚当季度的维护服务费用。第二十一条乙方必须积极响应并接受市、镇街相关主管部门及其他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或接受广大市民监督,若受到批评或投诉,经调查认定情况属实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整改。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第二十二条乙方无故拒不履行协议义务或意于履行协议义务,甲方有权提出限期改正。若无故连续停工累计达7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第二十三条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停止服务期间,污水管网和泵站发生的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逾期超过【9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第二十四条任何一方发生本协议项下违约事件时,主张违约的一方应书面通知违约方予以改正。收到违约通知的一方应就对方违约通知予以回复,确认是否违约并说明理由。双方应就违约事实认定及补救措施充分协商,尽可能减少违约损失。第七章不可抗力第二十五条在本协议所指的“不可抗力”为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流行病、墨工等。第二十六条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各方应互相配合,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第二十七条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八章其它约定第二十八条在协议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者甲方因管理需要调整乙方服务范围时,乙方予以配合。第二十九条因发生法律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情况,使本协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终止,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第5页第三十条履约担保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采用银行不可撤销履约保函,金额为中标价的5%,即853872.93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伍万叁仟捌佰柒拾贰元玖角叁分)。银行不可撤销履约保函应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后28天内保持有效。第九章争议或纠纷处理第三十一条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应承担守约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如律师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等)。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二条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之间的内容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时间在后的协议文件为准。第三十三条本协议之所有附件为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及补充协议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与附件之间的内容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为准。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肆份。以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附件:1.委托运营确认表2.东莞市公共污水管网运营绩效考核评分表3.中标通知书4.廉洁协议书5.阳光合作告知函心(以下无正为签署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日期:20241.20日期:2024:126地址:地址: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6页附件1:委托运营确认表项目地点委托运营日期项目总体情况(管道总长、管径范围及泵站的数量、规模)本项目污水管网总长管径范围DN-DN检查井座,截流井座,沉泥井座,倒虹井座,闸门井_座;泵站座,其中一体化泵站,座,地面泵站座,规模分别为本项目污水管网总长管径范围DN-DN检查井座,截流井座,沉泥井座,倒虹井座,闸门井_座;泵站座,其中一体化泵站,座,地面泵站座,规模分别为本项目污水管网总长管径范围DN-DN检查井座,截流井座,沉泥井座,倒虹井座,闸门井_座;泵站座,其中一体化泵站,座,地面泵站座,规模分别为拟委托运营管道长度管径管径委托运营管道异常情况移交现状图纸、CCTV检测报告情况拟委托运营泵站异常情况盖章:盖章:盖章:(委托单位)意见负责人员签名:日期:年月日负责人员签名:日期:年月日负责人员签名:日期:年月日盖章:经办人签名:盖章:经办人签名:盖章:经办人签名:(运营服务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名:日期负责人签名:日期负责人签名:日期附件:1.CCTV管道电视检测报告(原件附光盘);第7页附件2:东莞市公共污水管网运营绩效考核评分表运营项目名称:考核时段:序号考核项目项总目心分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评分办法(扣分底线为指标分值,不设负分)指标分值..项目得分扣分情况说明功能性检查1.每2年全部检查一次(每年检查总量的50%)。2.编制检查评估报告。查阅检查评估报告有一处不符扣1分。2结构性检查1.每5年全部检查一次(每年检查总量的20%)。2.编制检查评估报告。查阅检查评估报告有一处不符扣1分。2网管普日查10年度普查计划1.制定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的下一年度普查计划(包括管渠功能性和结构性检测、管道上方空洞探测),并报属地镇街主管部门;2.年度普查量不小于相关规范标准规定的普查周期内的平均值;3.明确每季度普查量。查阅年度普查计划有一处不符扣0.5分。1管道上方空洞探测1.采用科学手段对发现或疑似存在土方空洞的管道路段进行探测。2.编制检查评估报告。查阅检查评估报告有一处不符扣1分。2考核抽查开展管渠检测评估资料真实性核查,每季度随机抽查不少于年度普查计划当季度检查量5%的管段进行功能性、结构性缺陷核查各镇区按5%比例随机抽查管段,复核数据。数据与现状不符,一处扣1分。3小计小计小计【实考项目分值】及【项目得分】【实考项目分值】及【项目得分】网管巡视15巡查制度建立巡查制度及巡查计划并落实到位。查阅巡查制度文件及巡查记录无巡查制度文件和日志则扣3分;未按计划开展巡查,扣2分。3网管巡视15管渠1.管渠巡查内容包括:管道塌陷、违章占压、违章排放、私自接管,查阅巡查记录有一处不符扣13第8页检查井(截井)1.外部巡查包括:污水是否冒溢并框是否变形、破损或被埋没;拍门是否完好,是否闭合;2.内部巡视包括:内部井盖链条和锁具是否缺损;井壁是否存在泥垢、裂缝、渗漏或抹面脱落等;管口和流槽是否破损;井底是否存在积泥,有沉泥槽的不超过管底以下50mm,无沉泥槽的不超过管径的1/5;防坠设施是否缺失、破损,是否存有垃圾、杂物影响通水:井内水位和流向是否正常,是否存在雨污混接,是否存在违章排放、私自接管等。3.外部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内部巡视每年不少于2次。4.检查井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查阅巡查记录内容及频次有一处不符扣1分。5建筑工地及周边排水设施巡查。2.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内容及频次分。倒虹管1.检查河床覆土深度不应小于1.0米;2.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查阅巡查记录内容及频次有一处不符扣1分。2排放口1.巡查内容包括:附近是否存在堆物、搭建、垃圾等;挡墙、护坡及跌水消能设施是否破损;2.每年不少于1次。(排放口包括尾水排放口和溢流排放口。)查阅巡查记录内容及频次有一处不符扣1分。2小计小计小计【实考项目分值】及【项目得分】【实考项目分值】及【项目得分】三管渠维护30管渠清疏计划建立年度清疏计划并执行到位。查阅年度清疏计划及清疏日志无计划和日志则扣3分;未按计划开展清游,扣2分。3三管渠维护30管渠(检查井)1.管渠、检查井、截流井内不得留有杂物影响通水;2.积泥深度:有沉泥槽时底管以下50mm,无沉泥槽时主管径1/5以下;3.井内壁无抹面脱落、泥垢;4.井壁无裂缝、渗漏、管口孔洞;5.流槽完整、水流通畅。现场抽查检查井,现场采用QV检测管渠。至少选取3个路段,有一处不符扣1分。6第9页信息化管理1.应建立污水管网信息管理系统,总体结构应包括基本地形图数据库、管渠与泵站空间信息数据库、管渠与泵站属性信息数据库、数据库管理子系统和空间信息分析处理系统;2.信息管理系统应包括数据输入编辑功能、信息查询统计分析功能、信息维护和更新功能、图形及报表的输出打印功能;3.应建立数据维护和更新机制;4.系统内的各类信息应具有统一性、精确性和时效性,且应进行分类编码和标识编码,编码应标准化、规范化;5.设置信息化管理机构,配备满足要求的专职专业人员;6.定期(至少每季度)更新信息数据,并留存有相应纸质档案(如移交管网、大中修情况等)。检查系统,查阅资料有一处不符扣2分。10及排水信息化更新资料的制度并有落实记录或台账;8.运营单位需积累管道沉积物等数据,判断管道损坏及管顶泥沙流失情况。作业记录1.维护维修记录、巡查记录、值班交接班记录和事故处理记录,记录真实、清晰、全面,装订规范;2.记录月报表、年报表;维修应有图纸、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资料;3.所有往来文件资料及记录分类、入盒、进柜;4.分类合理,符合档案规范要求;5.目录全面,盒柜标签明晰。查阅资料有一处不符扣0.5分。2小计【实考项目分值】及【项目得分】十一会服社务10部门执法为主管部门的排水许可执法及建筑小区污水管网检查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查阅证明材料排水及小区管网检查执法文件未执行的,每次扣1分。4十一会服社务10社会宣传投诉及处理1.通过公众媒体和户外宣传,公布投诉、报修电话及电子邮箱等:2.对于维护维修需要暂停排水的,应当提前告知受影响的排水投诉案件处理及时,记录齐全,群众投诉办结率90%以上(注:1、办结率=完结投诉量/投诉总量;2、季末10天内未办结的作为下季度统计数据。)。现场模拟投诉,检查响应处理查阅资料有一处不符扣1分。按办结率打分,得分=4*办结率24小计小计小计【实考项目分值】及【项目得分】【实考项目分值】及【项目得分】总计总计总计总计总计【实考项目分值】及【项目得分】【实考项目分值】及【项目得分】考核评分=(项目得分/实考项目分值)×100考核评分=(项目得分/实考项目分值)×100考核评分=(项目得分/实考项目分值)×100考核评分=(项目得分/实考项目分值)×100考核评分=(项目得分/实考项目分值)×100考核评分考核评分十二分项加20水质水量1、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情况的可以加分:(1)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季度提升Xmg/L(X≥3);(2)污水处理厂进水BOD吨数(进水BOD浓度乘污水处理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季度提升Y%(YM3)。2、加分分值=min(X,Y)。3、数据来源以“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准,一镇多厂的按实际处理水量加权平均,一厂多镇的,处理水量按分摊系数核算。查阅资料1、按考核内容加分,最多加10分。2、非管网运维原因造成污水处理量减少时,该时段水量采用减少之前7天的平均水量计算。10十二分项加20排水管理管网巡视及日常管理过程中,积极主动发现企业偷排工业废水的,上报主管部门并被采用的,每单加1分。现场检查,查阅资料按考核内容加分,最多加4分。4十二分项加20技改提升1.通过泵站挖潜、管网技术改造对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水量有明显提升,水质或水量同比提升10%,每单加2分;2.通过技改减少污水外溢,或实现管道互通联调,改善管网水质监控,每项加2分;3.改善配电设施,增加泵站周界报警系统、泵站自控及数据采集系统,提高泵站可靠性,首次完成验收,每个泵站加2分;现场检查,查阅资料按考核内容加分,最多加6分。6十二分项加小计小计小计加分加分考核总分=考核评分+加分考核总分=考核评分+加分考核总分=考核评分+加分考核总分=考核评分+加分考核总分=考核评分+加分考核总分考核总分说明:1、运营项目没有发生的考核项不计入实考项目分值。其中,本维护服务项目不涉及维修(包括五、计划性管渠维修;六、计划性泵站维修;七、应急抢险快速维修)不计入实考项目分第21页值。举例:A镇B管网运营项目季度绩效考评时,无“潮门”项目,则该项指标分值3分不计入实考项目分值,不进行该项的评分。2、考核评分=(项目得分/实考项目分值)×100,考核总分=考核评分+加分。举例:项目得分为155,实考项目分值为175,则考核评分=(155/175)×100=88.6;加分为3,则考核总分=88.6+3=91.6。运营服务单位:考核单位:负责人:考核小组签名:日期:日期:1.竣工图(蓝图签章版、CAD电子版);2.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3.管网清单(纸质盖章版、Excel电子版);4.第三方竣工测量成果。第22页附件3中标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04190003-2023-00377东莞市永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东强南企石城永谷工程中心12023年1116日转业名城在贵酒水管版及配专设结委任维护热务座81一0次)项222进行公开报标采购,据通知资方中任,精按提定时限和根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国果购号合中标采购线名称石组(二期)存9水管网配转设镜委托维护服务项目中国(成交)供应所东莞市永务集团管同有限公司健商联系力式苏树线,联系方式:18603013315中标(成)息率,D中标(成)息率,D采购项目联系人:叶工联泰人电话:076988710222中客通伟中政建咨询服公司2023年11月17H第23页附件4廉洁协议书廉洁协议书项目名称:企石镇(二期)存量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委托维护服务项目(二次)甲方(业主单位):东莞市企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乙方:东莞市水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为规范甲乙双方在订立、履行合同及经济业务往来过程中的行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违法及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确保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廉洁从业各项规定,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廉洁从业规定。(二)严格执行本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设立廉洁监督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家属或亲友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其家属或者亲友(包括家属或亲友开办的公司企业)从事于本项目涉及的经济业务活动。第24页(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进行违反廉洁规定的其他活动。(七)甲方应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廉洁监督管理,如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第二条,甲方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党纪规定对其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甲方应将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或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等的借口邀请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的宴请、娱乐和健身等活动。(三)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买、装修、维修私人住房、汽车等。(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的婚丧嫁娶、家属或亲友的工作安排,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以及报销任何私人消费的费用。(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进行影响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公正执行合同和履行职务的其他活动。(七)乙方应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廉洁监督管理,如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第三条,乙方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党纪规定对其进行处理;乙方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乙方应将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一、第二条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第三条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监督检查甲乙双方的廉洁从业行为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第25页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第六条举报信访受理(一)举报受理部门: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二)举报电话:(0769)23076092。(三)举报邮箱:jcsj@dgswjt.cno(四)信访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育华路1号。第七条其他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至该工程/采购项目竣工验收完毕,质保期/服务期满后止。本协议一式贰份,乙方执参份,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热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签订日期:2024年1月26日第26页附件5阳光合作告知函阳光合作告知函项目名称:企石镇(二期)存量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委托维护服务项目(二次)(采购编号:441900013-2023-00377)东莞市企石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为保证我方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和鼓励诚信交易行为,防止腐败和商业赔赔发生,推动双方建立阳光合作关系,现将我方推行阳光合作的相关管理规定函告如下:一、我方负责对本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阳光合作教育和管理。二、我方人员有责任向贵方介绍本单位有关阳光合作的相关规定。三、我方人员应本着诚实守信、公平公开、平等互利原则开展交易合作,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四、我方人员应廉洁从业,自觉抵制商业购赔及不正当交易行为,在交易业务中涉及本人、亲属或其他相关人员时,应主动提请回避。五、在业务合作过程中,我方人员不得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合作过程中通过各种方式向贵方索赔、行赔,或为亲属、其他相关人员索取其他协助或服务;(二)合作过程中通过各种方式收受贵方财物、服务,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实物、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以下统称“财物”),不得参加贵方提供的旅游或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廉洁的活动(三)擅自截留、挪用或侵占贵方财物;(四)以各种形式参与民间借贷,帮助贵方过桥借贷;(五)参与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廉洁从业的行为。六、在业务合作期间,我方有权通过回访等方式监督阳光合作执行情况。贵方及贵第27页方人员发现我方任何人员任何形式的行赔、索赔、受赔或其他违反阳光合作的行为,可及时向我方举报。七、烦请贵方及贵方人员在投诉举报时,积极配合我方的相关调查工作,并提供联系方式等,便于我方纪检监察机构联系与调查核实。我方承诺对贵方的投诉举报人进行保密。八、贵方投诉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我方将视情节轻重和影响恶劣程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内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置,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贵方反馈。九、如贵方经办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主动诱使我方人员作出本告知函第五点列明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我方有权终止双方的合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贵方承担。十、我方对如实举报和严格遵守阳光合作精神的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后续合作的优先权。十一、其他(一)本告知函所言“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经办人以外的与合作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经办人的亲友。(二)我方常设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1.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2.投诉举报电话:0769-28823293(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7:30);3.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育华路1号;4.邮编:523000。让我们共同为建立健康、公平的商业秩序和实现双赢而努7特此致函。东莞市水务集团管网有限公2024年1月26日第28页阳光合作告知函回执编号:GW-03-2023-1598我单位于202年(月2日收到东莞市水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的《阳光合作告知函》,承诺理解函告内容并告知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其中规定盖法定代表人:202年1月26日第2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存量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委托维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