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保险 财产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4)
一、合同编号:lngwc202401
二、合同名称: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公务用车保险合作协议
三、项目编号:51340024210200004518
四、项目名称: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西昌市三岔口西巷48号
联系方式:13778672929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彝族自治州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西昌街道
联系方式:1818129290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财产保险服务
1(项)
¥2,841.19
¥2,841.19
合同金额: 2,841.19元,大写(人民币):贰仟捌佰肆拾壹元壹角玖分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定点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lngwc202401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公务用车保险合作协议.pdf
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4年03月19日
#idc error#第一条有关定义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2.“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义务及相关的后续服务。比如上门服务、24小时受理索赔接报案、限时理赔支付赔款、无偿提供保险知识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第二条为规范支出,节约经费、降低政府运行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正式确定乙方为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公务车辆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定点保险单位。第三条甲乙双方在本着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又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甲方所属机动车辆在乙方投保时,乙方在收取各险别的保险费时按车辆投保险种收取保险费。第四条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详见合同附件。第五条承保1.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甲方公务车辆在乙方投保(新保或保险到期续保)。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主动上门联系,并派专人负责与甲方按照本合同有关条款及时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单。3.保险险种和赔偿限额,由甲方自行确定。第六条理赔甲方在保险期内的一切事故赔款事宜,直接由乙方办理。-211.报案:甲方车辆出险后,可以通过报案电话95518向乙方报案,乙方应保证昼夜24小时接受报案。2.定损:乙方应为甲方车辆提供24小时定损服务。乙方接到车辆出险报案后,定损人员将就近赶赴现场,以“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尽快定损。若甲方车辆在外地出险,乙方应及时派人前去或委托当地保险机构查勘,并派专人协助甲方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3.理赔:对车辆的索赔,乙方承诺在手续齐备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赔款。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有按照规定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对逾期未缴纳保险费的车辆的索赔,乙方有拒赔的权利。2.乙方各经办人员有协助甲方向肇事车辆当事人索赔的义务。3.对疑难案件的处理,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以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问题。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为甲方公务车辆提供投保优惠。2.乙方应为甲方投保车辆的定损理赔工作提供“绿色通道”,方便、快捷,做好理赔服务。-3一3.如果乙方不能全面履行义务,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选择其他保险公司提供服务。4.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得作出推诱责任和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歧义性理解及行为。5.违约终止合同。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出现,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1)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未及时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单,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2)如果手续齐全的赔案在乙方承诺的支付赔款时限内未能支付完毕,情节严重的。(3)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情况的。第九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因国家保险政策变化而引起费率发生较大幅度变动的,由甲乙双方参照最新政策协商解决。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也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交由甲乙双方所在地法院诉讼或者仲裁委员会仲裁。141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第十三条本合同届满后,按照州本级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签订合同。如果未重新招标,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至政府重新招标为止。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Q马苏州农电02Z:方(盖章)甲芳(盖章)1C42024年1月31日51340050-51Z:方(盖章)2024年1月3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保险 财产保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