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2024)
【补充合同】龙岗区坪地街道文体中心、食环中心、土地整备中心和坪西社区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LGCG2021165186
二、合同名称:【补充合同】龙岗区坪地街道文体中心、食环中心、土地整备中心和坪西社区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LGCG2021165186
四、项目名称:龙岗区坪地街道文体中心、食环中心、土地整备中心和坪西社区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347号
联系方式:13480126484
供应商(乙方):广东省佳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水径村穴地富2号厂房101
联系方式:1363279178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坪地街道文体中心、食环中心、土地整备中心和坪西社区食堂主副食配送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284920.00
合同金额:228492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坪地街道辖区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3-2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3-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龙岗区坪地街道文体中心、食环中心、土地整备中心和坪西社区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合同补充协议.pdf
龙岗区坪地街道文体中心、食环中心、土地整备中心和坪西社区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合同补充协议甲方(需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乙方(供方):广东省佳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313、甲乙双方于2023年7月4日签订了《龙岗区坪地街道文体中心、食环中心、土地整备中心和坪西社区食堂主副食配送采购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项目编号:LGCG2021165186),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合同期限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现根据甲方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土地整备中心、公共事务中心(文体组)及公共事务中心(食环组)三个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结算至2024年4月30日终止,坪西社区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继续履行至原合同期限满。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时,以本协议为准。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四、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方可向甲方所在地街洋法院提起诉讼。乙方:(盖章):甲方:(盖章代签字:爱伟如代表签字:签约日期:224年3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主副食配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