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经济发展综合规划编制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恩平市水利局2024)
恩平市水经济发展综合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恩平市水经济发展综合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7850070783372401240998
项目业主:
恩平市水利局
服务机构:
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合同名称:
恩平市水经济发展综合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
4407850070783372401240998
合同总金额:
¥816,3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2月08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开展恩平市水经济发展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研究提出恩平市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水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布局、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形成全域水经济重担项目库和试点项目库,助力恩平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合同附件
恩平市水经济发展综合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合同.pdf
恩平市水利局 2024年03月21日
合同编号: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恩平市水经济发展综合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委托方(甲方):恩平市水利局受托方(乙方):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签订时间:2024年2月签订地点:恩平市有效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双方合同义务完成止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恩平市水利局地址:恩平市西门路6号水电大楼法定代表人:何权照项目联系人:梁伟浩会通讯地址:恩平市西门路6号水电大楼电话:0750-7717017传真:00750-7728366电子信箱:房受托方(乙方):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法定代表人:陈文龙项目联系人:万东辉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天寿大厦403室电话:020-87117325传真:020-87117325电子信箱:wandh2003@126.com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恩平市水经济发展综合规划编制服务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相应的技术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1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咨询内容:开展恩平市涉水经济发展调研,摸清恩平市水经济产业基础和现状,掌握恩平市水经济产业市场情况,挖掘水经济发展潜力,评估水经济产业效益;统筹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提出水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恩平市的好山好水好空气,规划提出恩平市水经济产业布局,形成恩平市水经济重点项目库;评估分析规划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实施效果,提出规划保障措施。2.咨询要求: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地方规程规范和本合同要求,按时保质开展恩平市水经济发展规划,提交成果报告。3.提交成果:提供甲方《恩平市水经济发展规划报告》4.咨询方式:采用现场调研、资料收集、分析计算等方式,编制成果报告。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大纲;2.2024年4月底完成恩平市水经济发展规划报告征求意见稿。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恩平市水经济发展规划工作有关的必要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里方协助联系乙方进行现场调研、资料收集、沟通协调等工作。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按照项目开展的进度实施。2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咨询报酬总额为:人民币捌拾壹万陆仟叁佰元整(¥816,300.00)。2.技术服务咨询报酬由甲方_分期(一次或分期)向乙方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第一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肆拾万捌仟壹佰伍拾元整(¥408,150.00):第二期:乙方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提交全部成果报告后的15个工作且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余下款项,即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肆拾万捌任壹佰伍拾元整(¥408,150.00)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名称: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寿路支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账号:44001581108053000455第五条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负责向乙方及时提供有关资料、数据及相关协调工作;2.甲方对提供资料数据的准确性负责;3.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乙方责任: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要求向甲方提交有关的成果文件,提交给甲方的最终成果要齐全可靠,符合3要求: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数据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3.乙方应负责对成果审核解释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修改;4.乙方调研、收集资料等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第六条保密条款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本项目部分或全部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2.里乙双方应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利用知悉的对方资料和成果为己方或第三方谋取利益。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恩平市水经济发展规划报告》。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满足专家评审要求。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验收。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双方协商确定。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里方不能按时提供合同经费和协作资料影响乙方工作时,提交成果时间相应顺延,乙方不负因此而产生的各种责任。2.乙方提交成果不能满足成果报告的相关要求时,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修改、补充,直至满足要求,甲方不再增加技术咨询报酬。3.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时,乙方无需退还已收取的技术咨询报酬: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时,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技术咨询报酬,并赔偿因此而4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事宜另行协商。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了成果的提交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咨询费总额的千分之第九条双方确定,因甲方按照乙方提交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3种方式处理:1.乙方不承担责任。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乙方有配合甲方解决问题的责任。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梁伟浩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电话:13750308979;乙方指定万东辉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电话:13602482579。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甲方联系人负责联系有关技术资料的来往、进度情况及成果交付:2.乙方联系人负责联系汇报工作进度、甲方支付情况及成果提交。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一方一经通知/送达另一方本条所述联系人,即视为送达。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任何一方经通知对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无。5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日方:恩平市水利局(盖章)(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024年2月8日F乙方: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经济发展综合规划编制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