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桌椅 办公用品 实木桌采购合同公告(咸宁市特殊教育学校2024)



咸宁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公桌椅购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024012
二、合同名称:办公用品添置
三、项目编号:2024012
四、项目名称:办公桌椅购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咸宁市特殊教育学校
2、地址:咸宁市特殊教育学校
3、联系方式:13120951419
4、供应商(乙方):咸安区王朝家具店
5、地址:咸安区腾飞家具城
6、联系方式:15872850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实木桌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5个
4、主要标的单价:800元
5、合同金额:0.69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21日;履约地点:咸宁市特殊教育学校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02-2024-0035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1-1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3-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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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1.doc

家具合同甲方:咸宁市特殊教育学校乙方:咸安区王朝家具店(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为了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定协议:货物明细(见附件送货清单)货物拆装、搬运、运输费、安装费税费均由乙方负责。三、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合同订金0元。2、、总金额:合同金额6950.00元,于所订家具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七天内结清。四、交货方式: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五、产品质量保证;乙方保证并承诺所提供的货物严格按照甲方所选定的所有货物标准发货。六、验收标准:货物安装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务必验收,如有异议应在此期限内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货物一经使用,同样视为验收合格)七、售后服务保证:所有产品除用户人为损坏、使用不当而导致产品损坏外,乙方负责免费保修一年,一年后如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乙方仍负责维修,仅收回材料费及维修费。八、维护时限:在乙方接到甲方负责人电话时起48小时之内,乙方负责派人维修到位,特殊情况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待定。(比如材料、配件不足等)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应。茶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2日期:203年7月65日日期:2023年7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桌椅 办公用品 实木桌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